志愿精神 让世界更美好
2018-12-17
志愿服务与志愿精神
“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
志愿者是英文Volunteer的中文解释。在西方,志愿者被认为是在职业之外,不受私人利益或法律强制驱使,为改进社会、提供福利而付出努力的人们。我国的志愿者协会给“志愿者”下的定义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一般说来,志愿者即是志愿精神的实践者,是指那些具有志愿精神、能够不计报酬、主动帮助他人、承担社会责任而提供志愿服务的人。今天,志愿者的身影已遍布于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传统美德、人类文明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如今社会中,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兴起,志愿者成为一支庞大的队伍,他们的身影带着爱的光芒,闪烁在城市的街头巷尾。
志愿服务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这一概念既包括地方和国家范围内的志愿者行为,也包括跨越国境的、双边的及其他国际志愿者项目。志愿服务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提高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它是各国和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计划、技术合作、改善人权、促进民主与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服务突出地表现在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工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活动中。许多社会运动,比如在消除文盲、免疫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主要依靠志愿者的帮助。
志愿者有两种存在方式:一是作为志愿组织的成员存在,即作为包括在群体中的个体存在;二是不隶属于组织而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这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下的志愿者特点是不同的。但无论是以哪种方式存在的志愿者,首先必须符合志愿者的一般要求,真正意义上的志愿者还必须具有志愿精神。
志愿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在一些国家,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组织的精髓,是个人对生命价值、社会、人类和人生观的一种积极态度,是一种仁爱的、利他的、为公益着想的精神。在我国,志愿服务精神概括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国内志愿者形成和发展趋势
志愿服务这一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1993年,官方文本中首次出现“青年志愿者”这一称谓。此后,“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各地志愿者协会相继成立,促进了志愿活动在全国各地的开展。
纵观中国志愿服务走过的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初,是以“义务运动”为特征的发展时期;20世纪80~90年代初期,是以社区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演变发展和过渡时期;以1993年青年志愿行动的出现为标志,直至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是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全面发展并迅速壮大的时期,尤其是在筹备北京奥运会的8年时间里,志愿服务实现了质的飞跃;奥运会后,志愿服务进入了较为平稳的发展轨道。
义务运动——无偿服务、奉献社会的特殊实践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的概念,但其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的理念早已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为了宣传社会主义新道德,巩固集体主义价值体系,树立高尚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的一系列“义务运动”都带有一定的志愿性质。如爱国卫生运动、学雷锋运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等等。
学雷锋活动 学雷锋活动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为后来的志愿服务事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雷锋同志生前,他的感人事迹虽然已有报导,在部队中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但并没有被社会上了解。1962年9月,雷锋同志因公殉职;1963年3月,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此后雷锋事迹得以迅速传播,从部队到机关,从工厂到学校,从青少年到成年人,在全社会产生了巨大反响。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主席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1956年,中国开始了第一个“12年绿化运动”。此后,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展开,在中华大地上仍将生机勃勃地持续发展下去。
总体来看,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初,党和政府将现实需要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无私奉献精神关联起来,再结合我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开展了一系列带有中国特色的“志愿实践”义务运动。
社区服务——迈向现代志愿服务的探索和尝试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观念和政府的职能都发生了转变,经济体制的改革为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国门的打开更使国外志愿服务的理念与实践经验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之中,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以及公民意识的增强,又使民众提升自己、服务他人与社会的需求增强。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开始了社区服务的探索和尝试。所谓社区服务,即在政府领导下,发动和组织社区内成员之间开展互助性的社会服务活动。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社区服务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得益于民政部门的倡导和推动。1988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朝阳里居委会率先成立了为民服务志愿者小组,随后该街道成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这是全国首家以“社区志愿服务协会”来命名的组织。1994年,北京市民政局、文明办、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联合确定每年10月第三个周六为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日,此举极大地推动了志愿服务在大中城市街道社区的开展。北京市成立了志愿者协会的居委会更是占到了90%以上。
在這个发展阶段,社区、街道是开展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直至今日,不断发展和变革的社区志愿活动仍然是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青年志愿行动与奥运志愿服务 这一阶段,中国志愿服务事业进入全面建设和迅猛发展期。青年志愿行动指的是由团中央于1993年下半年发起的,倡导全国青少年自愿且无偿参与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其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在1993年12月共青团十三届二中全会上,“青年志愿者”这一名词首次出现在官方文本中,并且作为共青团中央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郑重地写进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更引人注目的是,1993年12月5日,北京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省级志愿者组织。1994年12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它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随后,全国各省级协会也纷纷建立,志愿组织管理网络逐步形成。中国现代志愿服务活动如火如荼地展开。这一时期的发展特色在于青年志愿行动与奥运志愿服务两方面相辅相成,成就了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第一个辉煌。
1993年12月,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旨在将学雷锋活动从“自上而下”、有组织的活动向自觉的、多向的、有组织的方向转变。同年年底,2万名铁路青年职工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自发地在京广铁路沿线为旅客服务、“送温暖”。以此为始,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年轻人围绕着各自的岗位职责,发挥专长,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其范围涵盖了社会保障、社区服务、救援抢险、大型活动、城区建设、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在这些活动中,共青团组织发挥了核心和领导作用。共青团组织的这种作用与其自身的性质和定位是分不开的。众所周知,各级共青团虽然不直属于行政机关,但却是党最可靠的青年组织力量,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又是一种“群众组织”,接受党组织的直接领导。
2001年7月,北京申办奥运会成功。这是中国志愿服务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点燃了全国人民的志愿热情。在随后的8年时间里,北京奥运成为一个国家的象征,“为奥运争光”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发展。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中国在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方面取得了其他国家无法媲美的卓越成就。百万名志愿者服务于奥运会、残奥会,是这两个国际赛事成功举办不可或缺的基础,而志愿者的微笑也成为北京最好的名片。
综上所述,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至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中国的志愿服务事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志愿服务的三大领域——社区服务、青年志愿行动以及大型项目志愿服务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这一阶段,中国的志愿者队伍急剧扩大,志愿者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民众参与志愿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志愿精神和志愿理念在全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宣传和弘扬。
后奥运时代——志愿服务的稳定发展如今,志愿服务事业进入了稳定的发展阶段,越来越显示出其魅力和价值,志愿意识也越发深入人心,志愿服务在历次重大社会事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五·一二”汶川地震发生后,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的志愿者和志愿团体迅疾奔赴灾区,服务于应急救援、物资供求、心理援助和灾后重建等多个领域。大量的志愿者出现在险情频现的救灾现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他们所彰显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精神文化价值深深震撼了国人。2008年被认为是中国的“志愿者元年”。灾后志愿服务的主要特点是志愿行动快、志愿组织多元、志愿服务内容广、志愿活动影响大,这些与此前的志愿服务相比有许多不同,其中志愿队伍类型包括了官方组织的志愿队伍、宗教团体志愿队伍、民间组织的志愿者队伍、企业志愿者队伍以及大量的个人志愿者,形成了一波又一波志愿者大潮,具有很强的自发性与民间性。这些普通民众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爱心、奉献与服务精神,是志愿服务事业长久发展的最坚固的基石。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新契机。来自全国各地的逾200万名志愿者,在长达184天的会期中为7300多万名游客提供了服务,新一代志愿者又一次大放异彩。在“世博会志愿者”这面旗帜下,整个世博会的志愿服务体系分成了三大部分:一是8万余人的园区志愿者,二是10万名左右的城市志愿服务站点志愿者,再有就是197万名城市文明志愿者。上海世博会成功地探索出超长服务周期、超大服务人群的大项目志愿工作模式,其中,政府承办、体制内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是上海世博会志愿服务运作中的突出特色。上海市政府在“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实现了管理的强制性与志愿者志愿性的平衡,实现了志愿服务的社会化运作,可以说是后奥运时代中国志愿服务的又一经典范例。
国外志愿服务的形成及发展趋势
国外的志愿服务源远流长,它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萌芽阶段。志愿服务起源于十九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英国为了协调政府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而为了反抗宗教迫害从欧洲来到北美大陆的移民们,为了克服面临的困难,相互之间互相帮助,逐渐养成了志愿帮助别人的群体精神,这种精神作为美国人民的美德而被保存下来,一大批怀有慈善之心的各阶层人士成为了最早的志愿服务人员。
扩展阶段。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欧美等国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社会福利的方案除了要有大批具有职业献身精神的社会工作者去实施之外,也需要动员和征募大量的志愿人员投身于有关的各项服务工作之中。于是,志愿服务逐渐也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鼓励。
规范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不仅进一步规范化,而且扩大成为一种由政府或私人社团所举办的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的重心不仅在于调整被救助者的社会关系和改善他们的社会生活,更在于调整整个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志愿服务工作逐渐制度化、专业化。
当前,国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志愿服务正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国外志愿服务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与公民的成才和就业全面挂钩。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公民的成才与就业问题是各国社会问题的集中体现之一。只有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公民的成才就业等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志愿服务活动才能得到社会民众的全面响应,才能确立一个广泛的群众基础;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切入点。相对于过去那种以满足少数受服务者的生活需求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模式,着眼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大局,在经济和文化领域中寻找服务课题的志愿服务模式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目前,国外志愿服务的主要形式有:专项性的志愿服务工作、专业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公益性的志愿服务工作、社区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国外志愿服务活动呈现出五种趋势:一是志愿服务活动向法制化方向发展;二是志愿服务活动向政府化方向发展;三是志愿服务活动向机制化方向发展;四是志愿服务活动向全民化方向发展;五是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化方向发展。
志愿服务的意义
对于从事服务的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服务有利于塑造或深化价值观念。通过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志愿者能够巩固与增强对国家、社会及他人的责任感,塑造健康的心理与坚强的意志,形成团队协作意识,从而在无私奉献中,进一步获得心灵的净化与精神的升华。志愿服务为志愿者搭建了奉献社会的重要平台。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有机会为社会问题的改善出力,为社会建设出力,从而尽一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回馈社会,贡献社会。志愿服务有利于丰富人生的阅历和生活体验。
对于社会而言,志愿服务可有效弥补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中的内在缺陷,为社会提供大量的服务,这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保障在资金和服务人员的数量、质量方面的不足,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对社会保障特别是服务保障、精神保障的需求,对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也很有意义。
志愿服务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唤起人们的志愿意识,传播志愿精神。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少了彼此间的疏远感,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志愿服务具有特别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唤醒并激发公民内心深处的关爱、善良等美好品质,从而构建起一个充满友爱、互助、互信的和谐社会。
志愿服务为公众参与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平台。它不仅能够让人们平等而直接地参与社会生活,凸显公民团体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也為社会群体提供了自我管理的模式,提升了公民社会的自我认同感,增强了社会能力。同时,因志愿服务活动而形成的社会组织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种共同体或道德社会,它为其成员提供了扮演和实践现代公民的机会,在志愿服务的实践中为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