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语序:汉语表达被动的基本手段
2018-12-17
(浙江理工大学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杭州 310018)
统计数据显示汉语普通话具有强烈的SVO语序倾向[1-4],同时汉语中也存在很多OV语序的句子。通常所说的“受事主语句”就是其中的一种,例如:
例1.房子卖了。
例2.芦苇捆好了。
例3.资料他找到了。
例4.这本书我看过。
例1和例2的语序结构是“O+V”,例3和例4的语序结构是“O+S+V”,此类句子在汉语中很常见,传统语法研究认为这类句子中的句首名词是受事论元做主语。董秀芳[5]、潘海华[6]等将“O+S+V”结构中的O看作话题,袁健惠[7]将“O(+S)+V”结构的句子称为“受事话题句”。潘海华认为“O+V”结构的句子是话题句①2016年12月19日—12月30日,潘海华教授在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授第六期研究生高水平国际文化课程“汉语句法与语义专题研究”时提出了此观点。,句首名词性成分是汉语中典型的话题,句子的结构是“话题+述题”,句子中省略了S。这种观点从逻辑上看确实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仅仅是省略的缘故,为什么要采用OV语序呢?
笔者注意到,“O(+S)+V”结构的句子与“被”字句的语序结构相同,那么两者是否存在相通之处?“O(+S)+V”结构的句子是否具有被动意义?有关汉语被动句范围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受事主语句是否属于“被动句”,本文试图在语言类型学背景下重新思考这一问题。
一、“被动”和“被动句”
OV语序是汉语的重要语法手段,笔者在《汉语OV语序手段的指称化效用》[4]一文中曾论证过汉语中VO语序通常具有陈述功能,OV语序则表现出强烈的指称化倾向,VO语序和OV语序表现出相对的语法功能。汉语中的VO语序句子通常表示主动,那么OV语序句子是否具有表示被动的功能?展开讨论之前,需要对相关问题作简要的说明。
(一)“被动”与“被动句”不能等同
“被动”问题是汉语语法研究中的热点问题,汉语学界关于“被动”问题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是对于汉语“被动句”的范围仍然存在争议。“被动”与“被动句”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必须理清“被动”和“被动句”的关系。
“被动”是与“主动”相对的概念,属于语义范畴,它的特征是“非自主性”“非意愿性”“非能动性”。屈哨兵[8]认为“被动观念是基于对客体(受事)处于被某种主体(施事)掌控之下所经历或形成的状态而出现的一种判断”,其产生基础是“人类思维与认知上的客体凸显能力和因果推论能力”。被动概念广泛存在于多种语言中,与人的认知思维能力密不可分。
“被动句”属于句法范畴,指的是表达被动关系的句式。“被动句”这一术语最早是由印欧语语法研究中引入,马建忠[9]在《马氏文通》中已经列出了被动句,王力[10]将谓语所叙述的行为是施于主动者的句子称为“被动式”。戴维·克里斯特尔[11]在《现代语言学词典》中对“被动式(passive)”的解释是“对态作语法分析的术语,指句子、小句或动词的一种形式,其语法主语一般是动词代表的动作的接受者或‘目标’。与主动式对立,有时还与其他形式,如‘中间式’(middle)(如希腊语)对立”。
(二)关于汉语“被动句”范围的争议
英语等印欧语系语言的被动句通常有特殊的形态标记,《现代语言学词典》[11]对“被动式”的定义显然是以印欧语为基础的,这些语言中被动句的范围一般是比较明确的。汉语中存在“被动概念”,在句法上表现为表达被动意义的句式,但汉语被动句的范围存在争议。目前讨论的汉语“被动句”主要涉及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类,有标记被动句。
例5.a.洗衣机被我拆了。
b.洗衣机被拆了。
例6.a.洗衣机叫我拆了。
b.洗衣机让我拆了。
c.洗衣机给我拆了。
d.洗衣机给拆了。
第二类,“O+V”结构无标记被动句。
例7.洗衣机拆了。
第三类,“O+S+V”结构无标记被动句。
例8.洗衣机我拆了。
第一类“有标记被动句”以“被”字句为典型,口语中的被动标记词还包括“叫”“教”“让”“给”等。此类句子中有被动标记词,是汉语中最为典型的被动句,基本上没有争议。第二类和第三类就是通常所说的“受事主语句”,有的学者将这两种形式称为“无标记被动句”或“意念被动句”[12-13]。这两种句式是否属于被动句在汉语学界仍然存在争议,不同学者的看法存在一些差异。比如,梁东汉[14]、刘叔新[15]认为没有“被”字的句式不是被动句;龚千炎[16]、沈家煊[17]、王家年[18]认为受事主语句属于被动句;王起澜[19]、王还[20]则认为受事主语句中叙述性强的是被动句,描写性强的则不属于被动句。
二、OV语序是汉语表达被动的语法手段
(一)OV语序能够表达被动意义
虽然学界关于被动句范围的观点存在差异,但是本文首先要探讨的问题是OV语序结构是否表达被动意义,然后再考虑OV语序结构是否属于被动句。
首先,从历时角度来看,汉语句子在没有被动标记的情况下可以表达被动意义。洪诚[21]认为“名受+动”是上古汉语被动式的基本句式。张赪[22]指出,“名受(+名施)+动”句式在先秦文献中已经很普遍了。王力[23]认为原始汉语里并不存在被动式,但上古汉语中存在用于被动意义的动词,并一直沿用到汉代以后。王力认为这类句子的形式与主动句相同,不能看作被动式。不论这类句子是否属于被动式,可以确定的是它们能够表达被动意义。汉语自古以来就能进行主动-被动转换,这是受“施受同辞机制”的影响,同一个动词既可表主动义,又可表被动义[24]。下面是具体的用例:
例9.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例10.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例11.鲁酒薄而邯郸围。(《庄子·胠箧》)
例9中的“良弓”是“藏”的受事,“走狗”是“烹”的受事;例10中的“蔓草”是“除”的受事;例11中的“邯郸”是“围”的受事。这三个句子都采用了OV语序,句中没有出现被动标记词,但都表达了被动意义。
其次,现代汉语中,与主动性的VO语序相比较,OV语序表现出被动意义[25]。例如:
例12.a.庄稼收完了。
b.收完了庄稼。
例13.a.衣服撕破了。
b.撕破了衣服。
例14.a.鱼捞不到。
b.捞不到鱼。
这三组例句中的a句描述的是一种状态,而b句则是陈述一种事件。“a句中O位于句首,从受事视角描述O的某种性状,O是动作的承受者,对于这种状态没有控制力,由此产生一定的被动义。”[25]语序不同,表意功能一定有差别,OV语序结构表示O由被动造成的某种性状,因此给人一种不是被动的感觉[25]。
从VO语序与OV语序对比的角度来看,汉语中的VO语序句子通常表示主动意义,而OV语序句子则通常表示被动意义。OV语序是汉语表达被动的语法手段,OV语序作为汉语的一种语法手段,具有被动化效用。OV语序实际上也是一种形式标记,只是相对于被动标记来说,它是一种弱标记形式。类型学研究普遍采用句法-语义标准,因此笔者综合句法和语义两方面的特征,将OV语序表示被动关系的句子都称作“被动句”。笔者根据被动标记的有无将被动句分为有标记被动句和OV语序被动句,后者包括“O+V”结构和“O+S+V”结构两种。为了行文简洁,下文的表述中将“O+V”结构和“O+S+V”结构分别简缩为OV结构和OSV结构。
由于被动标记词“被”和“叫”“教”“让”“给”等主要是书面语与口语的区别,笔者在下面的讨论中以“被”字句为代表句型来说明有标记被动句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OSV结构被动句在汉语中有时也被称为“主谓谓语句”,此类句子受话题化因素的影响较大,表达的被动意义不突显,但不能因此否认它表达的被动意义。
(二)OV语序被动句在汉语被动句中占很大比例
利用语序表示被动是汉语中的常见现象,无标记被动句实际上就是利用OV语序来表示被动的。王还[20]指出,“主语是受事而不用“被”字的句子,在汉语中比“被”字句要多得多”。杜荣[26]也认为汉语中不含被字的隐性被动句的出现率远高于“被”字句的出现率。宋文辉等[27]统计了总计270万字的语料中有标记被动句和意念被动句(即本文所指的OV结构被动句)的出现次数,分别为1901、1483次,占总数的比例分别是56%和44%。
以上统计数据没有包含OSV结构被动句,即便如此,OV结构被动句的数量已经足以引起我们的注意,汉语中存在大量的OV语序被动句是不容忽视的语言现象。
(三)汉语“被动句”范围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是判定标准不同
从意义上看,受事主语句有被动意义;从形式上看,受事主语句中没有被动标记。从句法形式角度划分,有标记与无标记相对;从语义角度划分,被动与主动相对。以意义为标准和以形式为标准来判定受事主语句自然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实际上,语序也是一种标记形式,相对于被动标记词来说,语序的标记程度较低,容易被忽视。
采用形式标准来判定“被动句”的范围主要是受到印欧语语法研究的影响,印欧语系语言的形态系统比较发达,所以研究者们特别关注形式上的标记。而汉语没有形态变化,句法上,汉语的组合是“磁性”的吸附,而不是形态的嫁接。仅仅依据形式上的标记来判定被动句是不够的。“被动”是与“主动”相对的概念,我们不能忽视这一语义特征,只有综合句法、语义两方面的特征才能作出更为准确的判断。
三、不同形式被动句之间的区别
汉语中同时存在三种不同形式的被动句:有标记被动句、OV结构被动句和OSV结构被动句。既然OV语序能够表示被动,那么为什么有的句子中会出现被动标记?OV结构被动句和OSV结构被动句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区别?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已有很多学者注意到有标记被动句与OV语序被动句之间存在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表意功能——叙述事件或描写状态[28];主观色彩——是否如意[29];适用句型和句子独立性[29];语体色彩——口语色彩或书面语色彩[29]。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探讨汉语中三种不同形式被动句之间的差别,通过考察笔者注意到以下两点。
(一)被动标记具有区分论元的作用和主观化作用
第一,被动标记可以区分施事和受事。
OV语序能够表示被动,但不能标记论元,因此需要被动标记来区分施事和受事。部分有标记被动句中,S成分不出现,句首只有一个名词性成分。在脱离语境的情况下,有时句首名词既可以用作受事成分也可以用作施事成分,容易产生歧义。例如:
例15.a.威尔逊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b.威尔逊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例16.a.主任调走了。
b.主任被调走了。
例15a中的“威尔逊”和例16a中的“主任”既可能是施事,也可能是受事,句子有歧义;例15b、16b通过“被”字标明句首名词是受事成分,句中的语义关系很明确。
在出现S成分的有标记被动句中,句首出现两个名词性成分。如果不出现被动标记,有时也会造成歧义。例如:
例17.a.小王老张抓到了。
b.小王被老张抓到了。
例17a中的“小王”和“老张”可能都是“抓”的施事,受事隐省;或两者都是“抓”的受事,施事隐省;也可能“小王”是受事,“老张”是施事。例17b中“被”字表明“老张”是施事,“小王”是受事。
无论句子中是否出现S,被动标记都能够起到区分论元的作用,从而避免句子产生歧义。被动标记前的名词性成分是受事,被动标记后的名词性成分是施事。宋文辉等[27]的统计结果显示,OV语序被动句在小说和会话文体中出现得较多。这两种语体的口语性较强,且都含有大量的语境信息,这些信息往往具有帮助区分施事和受事的作用,因此对被动标记的依赖性相对较弱。
第二,被动标记可以表达“不如意”的主观态度。
从历时角度来看,大部分“被”字句都用于表达“不如意”的事件。刁晏斌[29]对宋代至清代的669个“被”字句和427个受事主语句进行了统计分析,将句子的表意功能分为“不幸”、“中性”和“好”三类。统计结果显示89%的“被”字句表示“不幸”的事情,10%为“中性”,1%为“好”,而受事主语句中约67%表示“中性”,28%表示“不幸”,6%为“好”。笔者认为,“被”字句的“不如意”意义与“被”字虚化为介词前的“遭受”义有密切关系。
现代汉语中,有标记被动句的典型语义被描述为“不如意或不企望的事”[30]、“有损”[31]、“意外事件”[32]等。张敏[33]认为汉语中的有标记被动句通常含有不幸意味,这是一项区域特征,在东亚、南亚和东南亚包括汉藏语、台语、孟高棉语在内的多种语言中都存在这种情况。李宗江[31]在观察多种语言事实的基础上推测,表示“有损”义的被动句在任何语言里都应该是最自然、最常见的;表示“受益”语义的被动句在任何语言中都是数量最少、结构也是最受限的。
在没有施受歧义的情况下,被动标记通常起到主观化作用,表达“不如意”的主观态度。“被”字通常用于表达“不如意”事件的句子中,表达“中性”事件或“如意”事件时,一般不太适合采用有标记被动句形式,用OV语序被动句形式更合适。看下面两组例句:
例18.a.*书被买了。
b.书买了。
c.书被买走了。
例19.a.*书被看了。
b.书看了。
c.书被看烂了。
“买书”和“看书”都是“获益”的行为,说话人没有表现“不如意”的态度,所以例18b和19b可以成立,而例18a和19a不能成立。例18c和19c中的动词也是“买”和“看”,句子却能够成立,因为动词后的补语成分使句子产生了“受损”义。“买走”和“看烂”会使物体的形态或领属关系产生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使物体的领有者因为“受损”而产生“不如意”的主观态度。
上面讨论的是未出现S的情况,再看出现S的情况:
例20.a.粮食被官兵抢了。
b.粮食官兵抢了。
例21.a.马被她卖了。
b.马她卖了。
例22.a.会场被老张订了。
b.会场老张订了。
以上三组例句中的a句都是站在受损者的角度来陈述某种事件,表现出不如意的情感态度;而b句的表达较为客观,没有明显的情感偏向。例20a的说话人是不希望“官兵抢粮食”这一事件发生的;例20b则没有直接表现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其它两组例句也是类似的情况,不再赘述。
(二)OV结构被动句的描写性较强,OSV结构被动句的陈述性较强
OSV结构被动句中充当谓语的是SV,SV与汉语主动句的语序相同,句子的陈述性相对较强。OV结构被动句中VP成分单独作谓语,施事的隐省更利于VP部分的突显,强调O成分承受的动作行为及其结果,因此OV结构被动句的描写性更强。例如:
例23.a.行李整理好了。
b.行李爸爸整理好了。
例24.a.大门锁着。
b.大门他锁着。
例25.a.花瓶砸破了。
b.花瓶我砸破了。
对比上面三组例句中的a、b两句发现:a句描述O处于某种状态;b句中出现了S,S是施事,致使O处于某种状态,SV共同构成句子的谓语部分,句子的陈述性比a句更强。
陈昌来[34]认为OSV结构被动句可能正处于从叙述句向说明句(描写句)的过渡,具有说明由于某种动作而产生的状态的作用,而OV结构被动句已经由叙述句过渡为描写句,一个重要的证据是VP前不能加“正”或“正在”构成进行时态句。
前文已经提到,OSV结构被动句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话题化的结果,很多OSV结构被动句删除S后语义不完整,句子不能成立。如:
例26.a.牛肉我吃。
b.*牛肉吃。
例27.a.相片她看了。
b.*相片看了。
例28.a.这句话我不会忘记。
b.*这句话不会忘记。
这三组例句中的a句都是对某种情况的说明,删除S后不能表达完整的意义。
相对于OV结构被动句来说,OSV结构被动句的陈述性看似较强,但实际上这种陈述性还是很弱的。将例26—28中的a句与相应的SVO语序主动句进行对比就可以看出:
例29.我吃牛肉。
例30.她看了相片。
例31.我不会忘记这句话。
这三个句子都是对事件的陈述,而例26—28中的a句都是对O的情况进行的说明。由此可见,OSV结构被动句与SVO语序主动句的差异较大,与OV结构被动句更为接近。
四、结 论
汉语中VO语序句子通常表达主动意义,OV语序句子则通常表示被动意义。汉语中“O(+S)+V”结构的句子具有被动意义,此类句子在汉语被动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在口语性较强的文体中。“O(+S)+V”结构被动句与有标记被动句都是OV语序结构,OV语序是汉语表达被动的基本语法手段。汉语中同时存在三种不同形式的被动句:有标记被动句、OV结构被动句和OSV结构被动句。这三种形式同时存在的理据是:OV语序可以表达被动,但是语序不能起到区分论元的作用,需要被动标记来区分施事和受事;被动标记还具有主观化作用,表达“不如意”的主观态度;OV结构被动句的描写性较强,OSV结构被动句的陈述性较强。
语序是汉语语法的显赫手段,包括修饰语与中心语的语序、OV语序等一系列现象。语序不同,意义必定有差别。语序是汉语的基本语法手段,汉语基本语序VO与非基本语序OV之间的联系和分工是值得重视的课题。语序手段在汉语研究中也应该继续得到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