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进措施分析
2018-12-15白雪梅
白雪梅
【摘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方针下,创新创业已经成为人们实现个人价值、推动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人才的重要課程,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具备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本文主要基于“互联网+”的政策背景,分析了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创新创业教育改进措施,对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起到了借鉴和参考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 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32-0249-01
一、“互联网+”背景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一)创新创业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竞争又是经济的竞争,而经济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发展知识经济,培养国民的创新意识,通过大众创业构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术学院需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使其与互联网进行深入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及创业能力,积极鼓励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从而满足社会需求,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职业技术学院需要为社会提供可用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在教学工作中,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教学模式,从而提升职业技术学院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在新时期下,职业技术学院想要提升自身对地方的服务能力,就必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基础,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从而有效提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核心竞争力,为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有利于学生实现自我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想要从中脱颖而出,实现自我价值,必然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实践操作、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因此,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中,不仅要重视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从而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帮助学生实现自我价值。
二、“互联网+”背景下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建设途径
(一)转变教学观念
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背景下,由于互联网突出的信息承载能力,逐渐成为了承载知识信息最主要的载体之一。因此,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教育信息化已经成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教学体系和教学策略上也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教学占比不断提升,多种新兴教学技术和教学理念渗透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中。而教师则应转变教学观念,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教育,构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深入贯彻和利用关联主义和构建主义理论,从而有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二)构建专业教师队伍
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教学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不仅要求教师的专业能力过硬,还要具有一定的创业经验。当前,绝大多数创新创业教师都没有过创业经验,知识大多是从书本上得来,不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因此,职业技术学院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教师队伍,通过邀请业内专家学者、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讲座等方式,为教师培养专业的创新创业知识,并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构建具有创业经验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才能够有效加强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三)充分结合互联网资源
在“互联网+”的战略背景下,职业技术学院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互联网进行深入结合,可以利用互联网中海量的信息资源,弥补传统创新创业教育中,教育资源匮乏、落后的问题。学生通过互联网中的信息,了解其他人的创业经历、创业思路以及成功案例,可以对创新创业有更深刻的认识。此外,创新创业教师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信息化教学,利用MOOC、SPOC网络教育平台,获取更多优质的网络课程,构建翻转课堂教学体系,让学生在课后利用网络课程进行自学,而教师则在课上进行讲解和提升,从而达到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的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创新创业已经成实现个人价值、推动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能够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帮助学生实现自我价值。因此,职业技术学院需要灵活的调整教学观念,深入贯彻和利用关联主义和构建主义理论,构建专业的教师队伍,从而提升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学生未来发展提供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军,杨克岩.“互联网+”环境下创新创业信息平台构建研究——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为例[J].情报科学,2016(05):59-63.
[2]白广申.“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J].广州职业教育论坛,2016(02):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