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四要”
2018-12-15赵启强曹思达
樊 涛 赵启强 曹思达
军民融合发展是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涉及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选择,也是贯彻落实人才战略、打牢富国强军基石的重要工程。推进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应着力在更新思想观念、搞好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成果转化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切实更新思想观念,深入开展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理论研究。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推进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理论先行的思想观念,扎实做好理论研究工作。要研究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的历史,深刻把握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并结合我国国情、军情、民情,探讨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要系统学习习主席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准确理解其蕴含的精神实质,并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现状,科学把握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与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理论研究,形成一批能够指导工作实践、促进工作发展的理论成果,以科学的理论先导推动高等教育军民融合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搞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组织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规划,是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的根本保证。应在中央下发的《省(区、市)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置的意见》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如何健全完善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组织领导作出明确规范。比如,如何设置高等教育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如何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军地教育资源共享、科技协同创新和军事人才培养等各种融合工作等。通过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为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组织支撑。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法规体系。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所包括的军地资源共享、科技协同创新、军事人才培养等内容,均涉及军地各方主体责任和权利义务等具体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更是牵涉多方利益,只有健全完善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使高等教育军民融合规范、高效发展。因此,国家有关部门要以现有政策法规为依据,并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实际,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确保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推进。
四要注重成果转化,加速推进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军民融合成果转化是推进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发展的不竭动力。当前,高等教育军民融合成果转化低效的主要原因是军地信息不对称。因此,军地双方要采取务实举措,促进融合信息公开透明、融合目标明确清晰。尤其是军地某一方在高等教育领域重要项目研究上取得突破进展时,要依据相关制度机制,及时推动项目成果向另一方转化,努力做到教育资源共享、研究成果共用,切实拓展融合深度、提升融合效益,不断推进高等教育军民融合创新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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