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防动员潜力建设探析
2018-12-15余远友
余远友
习近平主席深刻指出,国防和军队建设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强大稳固的现代边海空防,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国防动员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国防动员潜力建设和平战转换是国防动员体系的基石。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着力加强动员潜力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持续打牢强军备战基础,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可靠支撑。
一、准确把握信息化战争对国防动员潜力转化的新要求
国防动员的核心是把战争潜力转换为战争实力,用以支撑战争、遏制战争、打赢战争。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空地、空海、空空、空天等作战模式混合交融,战术行动依托战略支撑的特点日益突出,传统意义的人民战争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国防动员潜力快速转化为战争实力面临新的更高要求。
从战争规模上看,信息化战争主要表现为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以往举国迎敌、全民参战的形式面临新变化,对动员潜力的战略布势、建设重点提出了新要求。
从作战力量上看,信息化战争突出表现为技术密集的精兵对抗,单纯依靠人力数量规模优势的作战方式面临新变化,对动员潜力的精深配置、高端拓展提出了新要求。
从作战空间上看,信息化战争突出表现为涉及空间大幅拓展而主战场相对有限,利用广域国土分散耗敌的作战方式面临新变化,对动员潜力的动态聚合、全域耦合提出了新要求。
从作战时间上看,信息化战争突出表现为节奏紧凑、进程加快的速战速决,开战即决战,以战略上持久作战转换战局的作战方式面临新变化,对动员潜力的快速转换、高效运用提出了新要求。
从作战形式上看,信息化战争突出表现为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的诸军兵种联合作战,传统的依靠单一兵种的运动战、阵地战、游击战等作战形式面临新变化,对动员潜力的体系配套、模块运用提出了新要求。
二、客观认识国防动员潜力转化面临的矛盾问题
通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积蓄了巨大的国防动员潜力。但从总体上看,动员潜力建设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时代烙印,不适应市场化资源配置模式的问题较为突出,制约了动员潜力快速有效向战争实力转化。
(一)动员潜力调查方式不适应快速精确动员要求
动员机构的潜力调查范围,未延伸到直接面向动员对象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快速动员缺乏完备的组织基础。潜力调查任务的细化分解,体现不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差异性,潜力数据全而不精、多而不细。开展潜力调查与落实动员任务的主体不明确、权责不统一,缺少核查、评估和反馈动员潜力调查情况的督导机制,动员潜力数据与实际动员能力有差距。
(二)人力资源难以按户籍管理储备
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地方特殊人才、退伍军人等人员潜力的调查,习惯于按行政区划将任务细分到县(市、区)一级,收集其户籍、住址、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但实际生产活动中,人力资源特别是高技术人才流动流向的高度不确定,降低了人员潜力数据的实用性。
(三)物资难以按行政区域储备
粮油、药品、建材等物资、器材的潜力,以生产和仓储等环节的市场主体为潜力调查对象,采取省、市、县层层分解任务的方式,静态统计产能、库存等信息。但大而全的潜力调查目录和要素,不能反映产业布局的差异。同时,可供快速动员的物资器材多集中在流通环节,而在生产和仓储环节进行的潜力调查较少,造成潜力数据与实际可动员资源脱节。
(四)军民通用装备难以按预置方式储备
各种车辆与装备潜力,主要调查车辆所有人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车况等信息;各型工程装备潜力,主要调查生产厂家的产品产量等信息。由于车辆装备潜力数据侧重产权归属和品种产量,缺少实际运营和人装结合等要素,潜力数据与实际能快速动员的车辆装备不一致。
(五)不同性质企业难以按属地实施动员
各大央企、国企、大型民企等经济组织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均被列入属地潜力调查和动员实施的对象,由当地动员部门负责其动员能力建设。但各大央企、国企分支机构的产权和事权不在地方,大型民企的股权结构又较为复杂,仅仅通过协调推动其开展动员潜力建设,难以保证取得实效。
(六)各级国动委办事机构力量不足
根据现行动员潜力调查规定和国动委工作职责,人员、物资、装备等方面的潜力调查和动员实施,由各级国动委各专业办公室协调落实。其中,人武动员职能集中在兵役机关,未有效与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经济动员、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机构挂靠在政府部门,作用发挥近似于内设机构。这些国动委办事机构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短板,决定了其仅能在联系协调方面发挥有限作用,不具备独立协调并落实本领域动员任务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适应快速动员需要的潜力建设制度机制
当前,随着综合国力整体跃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结构、治理方式、经济成分、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抓住国防动员系统改革落地的有利时机,用新的视野、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来筹划国防动员潜力建设,推动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动员潜力掌控的全面性、精确性和时效性,切实增强基于打赢战争和服务大局的组织动员力、快速反应力和支援保障力。
(一)突出重点,关注要害
充分考虑当前国防动员潜力行业集聚度、区域关联度不断提升的实际,按照“抓大放小补盲、固强提弱带面”的基本思路,抓住大型企业、重点行业系统、资源富集区,开展人员组织预编、装备物资预储、工程力量预置、动员关系预建,构建重点区域动员中心。对散在社会的潜力资源,仅仅进行统计,甚至不予统计。对战略通道沿线保障力量薄弱的地区,由相邻地区预编支援保障力量,进行对口保障。对气象、水文、导航、测绘、电磁频谱、网络技术等稀缺资源,采取行业系统全省整合,编组形成拳头保障力量,实现以重点带动全局、以企业推动行业的动员潜力建设新格局。
(二)功能聚合,人装结合
开展潜力调查工作,不再是单纯的统计人员、物资、装备的数量,而是把辖区的分散潜力,整合编组为能够遂行任务的能力;上报的不再是人员、物资、装备数据,而是动员单元和遂行任务的能力。立足于独立完成一项动员任务要求,筛选确定重点动员支前企事业单位,通过合理编组、人装结合、形成方案、开展演练等方式,在一个单位建立一个或多个动员单元,把纸上潜力、数据潜力变为支前保障能力。在不具备单独编组动员单元而又必须编组的单位,采取整合相邻地域、相关行业资源的方式编组。
(三)体系建设,模块运用
动员潜力调查,既要注重对单元、系统功能资源的调查统计,也要注重对相互关系的梳理搭建。在此基础上,以任务牵引、模块组合、体系建设的思路,着眼完成一项支前任务全过程需要,以一个主要的功能单元为核心,配属支援、保障等辅助功能单元,形成一个动员集群。通过整合不同的动员集群,形成完整的动员体系。这种方式,有利于快速决策指挥、快速动员保障,也有利于国防动员体系与地方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衔接、有机融合。
(四)依法动员,长效保障
健全法规制度,解决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无据可依的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应有职责。必须明确各单位在国防动员潜力调查中的具体任务、人员编成、经费来源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刚性落实。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观念,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浓厚氛围。此外,充分考虑社会团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政策制度上给予保障,在经济利益上给予补偿,通过媒体舆论给予宣扬,激发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内在动力。
(五)紧贴需求,主动对接
省军区系统应针对部队作战保障需求搞好动员建设,及时向上级动员部门提供本级本区域现有资源和保障能力状况信息,并受领任务。特别是在当前军事需求不十分明确、不十分具体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各级国动委作用,科学评测和建立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目录,及时掌握地方新质动员潜力建设情况,积极引导培育基础性、紧迫性、关键性潜力资源,最大限度促进部队需求提报与地方资源潜力相符匹配。
(六)坚持平战衔接、实案实演
在全面深入掌握动员潜力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地编建的动员单元、动员集群、动员体系,形成综合性动员方案,确保战时可以依案定下决心、依案组织实施、依案遂行任务。在每年的战役集训和演练活动中,点验部分动员单元、拉动部分动员集群、评估部分动员体系,全要素检验动员潜力建设,全流程演练动员潜力向战争实力快速转化,促进国防动员平战衔接。
(七)坚持军民融合、智慧动员
将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先进技术引入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和建设领域,探索数据共享的方法路子,建立科学的动员潜力指标体系,实现军标和国标的有效对接,促成军地资源数据实时快速共享。把握国防动员潜力建设特点规律,设计系统构架,引入模糊算法、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设国防动员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动员决策、过程控制、效果评估的精准化、实时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