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能力优化对策研究
2018-12-13范雪峰
【摘 要】 目前,不少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在责任意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还达不到相关要求。本文提出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能力的对策:提高政治意识,强化企业纪检监察领导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国有企业纪检人的精神信仰;改进培养与选拔方式,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关键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能力;优化对策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将新时代党的建设定位为起决定作用的伟大工程,围绕这个伟大工程,他对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等多个方面做出详尽阐述。[1]这些重要部署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意义重大。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总体上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但存在着能力危机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纪委已经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出新要求,但在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中,还是有一些国有企业没有跟进、落实相关的工作部署;企业中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能力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导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能深入展开。[2]
1、一些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肩负着党的监督执纪工作职责,在维护企业职工遵纪守法,建构企业公正、公开、廉洁清真的工作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干部必须加强自身的责任能力,在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包庇违纪违法的个人和部门,作到违纪必问、违法必究。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受到主客观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企业人员难以尽到相关职责。
首先,在企业中,不少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尤其是缺少派驻组人员的企业)已经在本企业中工作了较长的时间,彼此之间都比较熟悉,所以在日常的纪检监察工作中,面对本公司“职工同事”的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人员可能会顾及私情,致使追究违法违纪行为时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不能秉公执纪。[3]
其次,其它纪检监察临时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责任意识。不少企业内部专业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足,在实际纪检监察工作中,企业经常会借调会计、法律、审计等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辅助办理违纪违法案件,这些人员本身并不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借调以后难免存在角色冲突。他们可能会瞻前顾后、一心二用,缺乏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体责任意识。[4]如果这些纪检监察人员未能在思想上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神圣性、责任性和重要性,就会大大影响相应工作的效果。
2、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的知识与能力存在问题
从近年来反腐的态势来看,纪检监察工作对国有企业履职人员的知识储备要求越来越高,在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可能会经常用到或涉及党务党纪、法律、审计、会计、管理、生产、投标、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而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不少是兼职或转调,大都没有经过系统、全面、专业的相关教育尤其是纪检监察知识技能教育,这就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
以西安市某企业为例,该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多为军转干部,这些纪检监察人员转业之前从来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纪检监察知识,上岗之后,也只是简单的接受过短期的纪检监察培训课程,因此,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知识结构单一,政治理论水平不足,对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政策理论理解不够,掌握不准的问题。在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和与腐败分子的斗争中,他们没有足够的知识与能力利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部分国有企业的廉政教育方式效果不佳
以西安市某企业为例,该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为了方便工作的开展,目前仍按照以前的廉洁教育模式,如在企业内部举行党规党纪宣读、廉洁教育讲座、观看廉洁教育宣传片、张贴廉洁标语、制作廉洁教育公示牌等活动。这些活动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收到的效果并不明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不少该企业的职工對廉洁教育不感兴趣,参加廉洁教育讲座也都是敷衍了事,廉洁教育心得往往都是相互抄抄、随便写写,草草了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的廉洁教育没有融入企业的文化特色,没有关照大多数职工的工作性质”。该企业大多数职工为工程师,工作内容大多都是机械生产,由于工作比较忙碌,平时对政治信息不是十分关注。如果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频繁地开展没有企业特色廉洁教育活动,又不能使这些职工融入其中,就难获得很多职工的好感。在这种情形下,企业廉政教育势必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能力的对策
1、提高政治意识,强化企业纪检监察领导责任意识
受到传统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目前仍有一些国有企业的部分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他们虽然顶着“党委主要领导的帽子”,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不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可有可无、可轻可重,这种观念急需改进!”
正如习近总书记所言“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5]国有企业的高层领导(尤其是相关党组织的领导)只有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不做两面派与两面人,才是真正的与中央保持一致,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在企业内顺利开展。对此,各类国有企业一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企业党委负主体责任,企业纪委负监督责任;将企业具体的纪检监督责任落实到企业党委主要领导、纪检监察主要干部头上,防止各项监督执纪工作出现责任真空。一旦出现问题,要能追责到人。
2、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国有企业纪检人的精神信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6]按照党中央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在反腐倡廉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增强政治意识,坚守政治信念,要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神圣性和重要性,在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时,要严守纪律,秉公执纪,坚定的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增强大局意识,要善于处理部门与整体、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依照党中央的指示,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于企业。增强核心意识,纪检监察人员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坚定的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领导,维护党的权威性。增强看齐意识,一是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等,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去处理和解决问题;二是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严格要求自我,向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看齐。[7]
3、改进培养与选拔方式,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习近总书记指出“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8]据此指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需要一支知识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培养方式方面,企业可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在党校、相关本科院校进行脱产培训,利用对外学习、培训的平台,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可以和其他纪检监察人员相互学习,互相交流彼此的工作经验,从而吸取其他纪检监察人员优秀的工作经验,以便日后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企业也可以邀请相关纪检监察专家或其他企业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理论知识教育和相关纪检监察案件的学习探讨。 另一方面,考虑到干部培养队伍的长远发展,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政校合作。国有企业应积极了解、支持相关院校纪检监察专业的开办,拓展人员交流与项目合作。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应派遣在校生去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实习,以便学生在实习中熟练和掌握纪检监察知识,为以后的工作做铺垫;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也顺便培养适合企业工作环境的纪检监察人员,可谓一举双赢。
在人才选拔方面,国有企业及相关系统应改进纪检监察人才的选拔标准。 第一,企业可以制定标准,优化干部的内部选拔。对于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借调其他部门企业职工,如果这些职工在借调期间表现优秀,在征求本人意愿之后,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主任向企业领导汇报,制定考核标准,择优录入纪检监察部门。第二,企业可以进一步独立招聘纪检监察人员,尤其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经历或具有纪检监察专业本科级以上学历的学生。例如,西安文理学院在本地区率先探索了本科纪检监察专业的学历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下开设),对此开拓性的纪检监察人才培养工作,西安市各类企业在进行的纪检监察人员招聘时,对该校的毕业生就可以采取定向择优招聘模式。这种方式将为本地相关企业节省人力和财力,注入新鲜血液,从而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5][6][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决胜——在中国共产党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0.
[2] 何艳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研究现状[J].现代经济信息, 2017(1)5.
[3] 谢福川.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与问题的解决对策[J].企业探索,2016(7)3.
[4] 褚宸舸,陈星池.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优化[J].廉政文化研究,2017(2)3.
[7] 孙明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J].党政干部学刊, 2017(1)2.
【作者簡介】
范雪峰(1979—)男,陕西西安人,法学硕士,西安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纪检监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