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8-12-12刘付韩
摘 要:本文利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分析了我国高房价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人口数量、土地价格和人们对房价的预期将对当期房价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基于上述结论,文章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价;人口;土地成交价;预期
一、引言和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整体经济的发展,然而,带来的后果是房价持续稳定上涨。那么,導致我国近年来房价高涨的因素有哪些呢?刘宇星(2017)认为是收入水平提高引致需求的增加,最终作用于房价的上涨;孟庆斌等(2014)发现利率、通货膨胀率、汇率等在长短期内都会对房价有不同的影响;唐云锋等(2017)认为是财政压力和土地财政引起“房价棘轮效应”。姚涛(2013)采用因子实验方法模拟房屋市场,证明在一定税率下,房产税对房价泡沫的影响并不大。
二、实证分析
(一)变量说明
本文提取房产税T、经济发展水平GDP、城镇常住人口POP、土地成交价L、预期房价EP、城镇职工实际工资W、城镇消费水平C等7个可能的影响因素,运用2003-2014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江苏、浙江七省市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囿于数据可得性时间维度上选取2003-2014年;另外,选择上述7省市的原因是皆为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省或直辖市,近年来房价变动大,能体现出变化性,利于做影响因素分析。
(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
1.单位根检验
因本文为平衡面板数据,采用LLC检验方法。将差分滞后项的最大滞后阶数设为5,并根据AIC信息准则选择最优滞后阶数。选择的平均滞后阶数为2.71,偏差校正t* 统计量为-7.30,显著为负(p值为0.0000),故强烈拒绝面板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认为面板为平稳过程。由于七省市经济发展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且密切相关,故彼此间的扰动项可能存在截面相关。因此,使用选择项“demean”来缓解此截面相关,结果显示,使用选择项“demean”将面板数据减去截面均值后,偏差校正t* 统计量的p值上升为0.0261,但依然在5%水平上显著为负。
对其他解释变量的LLC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lnGDP、lnPOP、EP、lnC等变量的偏差校正t*统计量分别为-9.24、-4.69、-2.86、-4.51,显著为负(p值为0.0000或0.0021),故强烈拒绝面板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认为序列为平稳过程。但税收、地价、工资水平等变量在LLC检验中即使在15%水平下也无法拒绝原假设,故这几个序列可能存在单位根。为了增强单位根检验的准确性,又用HT检验对税收、地价、工资水平进行检验,发现lnL强烈拒绝原假设,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的;税收和工资依然不平稳。
2.协整检验
尽管某些变量不稳定,但若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仍可对原方程进行回归分析。T和lnW的最大滞后阶数相同,为2.29,可进行协整检验。检验结果发现,不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因此,下文的霍斯曼检验和回归分析将舍弃这两个解释变量。
(三)霍斯曼检验:固定效应模型VS随机效应模型
原假设H0是随机效应模型,但chi2(4)=(b-B)'[(Vb-VB)^(-1)](b-B)=11.83,而且Prob>chi2=0.0187,即在5%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因此,本文的模型设定为固定效应模型,即Pit=αi+β1lnGDP+β2lnPOP+β3EP+β4lnC+β5L+μit。
(四)回归结果分析
lnGDP和lnC的p值分别为0.461和0826,即使在15%水平下也不显著,故可以认为这两个变量对房价的影响作用不明显。人口、预期房价、地价这三个因素的p值分别为0.002、0.000、0.004,都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人口增加、预期房价上涨和地价上涨都会显著影响房价,使房价有较大涨幅。
三、结论与政策含义
首先,人口因素对房价有显著正向作用。随着城镇化,人口大量涌入大城市,产生买房需求,拉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房价。因此合理控制人口至关重要。北京、上海是房价最高的地方,对于户籍的管控也最严格,这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房价继续上涨。但眼下要做的是在合理管控户籍的基础上,满足部分人的正常住房需求,有一些符合条件的确实应该开放买房落户。
其次,预期对房价也有显著正向影响,预期增加1%,当期房价上涨0.68%。正是由于开发商囤积居奇和炒房者的投机心理,造成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的表象,引起恐慌,扭曲真正有住房需求者的预期,使其认为未来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加剧了供不应求。因此,改变房价增长预期、抑制投机至关重要。这两年,我国许多大中型城市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限购、限贷政策,有效抑制了房价上涨速度。
最后,地价对房价有显著正向影响,甚至强于预期,地价上涨1%,房价上升1.85%。土地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命门,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形成卖方市场,地价和房价相互推动、螺旋上升。这就是所谓的“土地财政”。众所周知,“土地财政”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不是地方财政科学发展的应有表现,但地方政府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依赖太重,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4万亿元,地方政府土地使用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相当之高。接下来,中央政府如何出台政策管理土地问题、形成秩序良好的土地市场是关注焦点。
参考文献:
[1]刘宇星.中国房地产价格区域差异实证研究[J].未来与发展,2017,41(04):39-45.
[2]孟庆斌,荣晨.宏观经济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长短期影响[J].统计研究,2014,31(06):25-32.
[3]唐云锋,马春华.财政压力、土地财政与“房价棘轮效应”[J].财贸经济,2017,38(11):39-54+161.
[4]姚涛.房产税能抑制房价泡沫吗?——基于因子实验的检验[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3(12):1-6.
作者简介:
刘付韩(1995- ),女,回族,安徽蚌埠人,硕士。研究方向: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