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民用直升机企业的适航业务模式设计方法研究
2018-12-12曹友明王小明
曹友明,辛 勃,王小明
(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江西 景德镇 333001)
0 引言
适航取证是民用直升机进入市场的必然途径,适航管理作为约束民用直升机的最低安全性保障体系,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适航管理业务种类繁多,涉及到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单机适航证等业务,其核心是针对民用直升机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等的全方位的管理[1]。
截至2016年底,全球共有三万多架民用直升机在运营,其中空客研制的民用直升机几乎占据了全球民用直升机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而我国AC系列民用直升机交付使用的不过十余架。分析原因,这与空客强大的适航管理团队、完整的适航组织体系、完善的适航审定标准体系、全过程和全方位的数字信息化适航管理密切相关。实现适航业务审查过程的标准化、业务流程的规范化,保证适航审查的可执行性及可追溯性,是指导民机适航审查业务有效进行的基础。针对上述问题,航空工业一飞院[2]、上海航空器审定中心[3]、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4]、西北工业大学[5]、中国民航大学[6]等都对适航业务流程规范化问题进行了有益的研究,但仅提出了适航管理组织体系、知识体系规范化管理思想,均未涉及到对适航业务审查标准化、适航业务流程规范化的思想。为形成适航业务管理模式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适航管理流程的高效性,本文提出了一种适用于国内民用直升机适航管理模式的标准化设计思想。
1 民用直升机适航业务特征分析
通过对民用航空器之核心业务—型号合格审定业务[7]和直升机适航管理程序AP的分析,发现适航业务办理过程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1)业务多而杂
适航业务贯穿民用航空器全生命周期,涵盖了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等全过程。涉及到的业务从初始适航管理到持续适航管理,并且各阶段的适航业务还包含许多的子业务。
2)沟通交互频繁
适航业务的办理需要申请方、供应商、DER及局方之间频繁地进行沟通协调,直至业务顺利通过审查。
3)多部门协同参与
适航业务在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审查,涉及到设计部门、制造部门、试验部门、供应商、局方等多个部门。
4)适航文件多样
在适航业务办理过程中通常会产生相应的结果性文件,如构型文件、符合性文件、会议纪要、审查记录、TC证书等,以便后续作为局方审查或检索的依据。
5)评审模式多元化
适航业务的评审模式随工业方技术的不断进步也在不断提升。依据局方对适航业务的关注程度,评审模式也由前期的局方单独审查的模式转变到授权工业方委任工程代表。如适航业务的办理通常由企业内部设计部门进行校对、审核,再到企业适航管理部门进行预审查,最终提交到委任工程代表DER或局方进行最终审查。审查模式由单一的局方审查到设计、适航管理部门、DER、局方多方进行自查、预审查、建议审查、审查等,评审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6)业务办理有反复性
适航业务办理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常涉及到适航业务办理的反复进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致最终达到适航标准要求的反复过程。
2 民用直升机适航业务办理模式的标准化设计
通过上述对适航业务特征的分析,结合企业适航业务办理的现状,可以将适航业务划分为业务通知、业务办理、DER审查预审、局方审查四种业务标准单元,其他业务办理过程均可由这四个基本单元组成。这四种业务单元定义如下:
业务通知:即进行适航业务前,通知相应职能部门,传递适航信息的过程。如设计更改申请、受理、任务分配等。
业务办理:即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比如总体、强度、结构、质量、适航等)根据适航管理程序和局方的要求,开展适航规划和符合性验证工作,并将业务办理的结果反馈给适航管理部门,由适航管理部门进行预审查,审查通过之后再提交至DER或局方。
DER审查:表示某项适航业务的审查工作是由局方授权给委任工程代表DER进行的审查。该项业务是适航业务办理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其特殊之处在于该项适航业务是由企业内部DER进行审查的,可以极度减轻局方审查的负担,提高企业民用直升机适航业务审查的效率。
局方审查:即局方(工程审查代表、生产检验代表以及AEG)对适航业务进行审查,包括型号资料、工程试验等审查。
以企业XXX直升机选装XXX设备设计更改流程为例,展示结果如图1所示。
3 民用直升机适航业务流程的优化
由于适航业务流程繁而杂,前文所规定的适航业务单元能够满足简单的适航业务流程,对于复杂的适航业务流程,适航业务单元就不能够满足简化适航业务流程的要求,故需要对这些标准的业务单元进行规范化组合、简化。通过分析上文四项业务单元,发现其具有一定的触发规律,具体如图2所示。
图1 XXX直升机选装XXX设备设计更改适航业务流程
通过分析适航业务办理流程触发机制,可以将适航业务流程单元进行简单的组合,具体组合模式定义如图3所示。
模式一:仅有“业务通知”构成,表示“适航业务的发起或关闭”。
模式二:由“业务通知”和“业务办理”构成,表示“民机管理部门通知各职能部门开展相应的工作,并将业务办理的结果反馈给适航室进行预审查”。
图2 适航业务单元触发机制
图3 基于适航业务流程单元的适航业务
模式三:表示“民机管理部门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应的工作,各职能部门将业务办理的结果性文件反馈到适航管理部门,由适航管理部门预审查通过之后提交给委任工程代表(DER)进行审查”。该模式的业务通常是局方授权给委任工程代表进行审查的业务。
模式四:表示“民机管理部门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应的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将业务办理的结果性文件反馈到适航部门,由适航部门预审查通过之后提交给局方工程审查代表进行审查”。
模式五:表示“民机管理部门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应的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将业务办理的结果性文件反馈到适航部门,由适航部门预审查通过之后提交给委任工程代表(DER)进行审查,由DER给出是否建议批准的意见,并将该意见反馈至局方工程审查代表进行审查”。该模式的业务通常是局方比较关注,又需要DER介入审查的项目。
采用五种模式对XXX直升机选装XXX设备设计更改流程进行优化,具体如图4所示。
图4 优化后的设计更改流程图
通过对比分析,采用上述流程优化设计的思想,整合设计的底层操作模块,利用循环体形式定制的流程,优化了流程定制过程,解决了流程繁和乱等问题,缩短了制定流程的时间,且流程展示更为直观、清晰,可有效提高企业的适航管理水平。
4 总结
针对目前民用航空对适航管理的要求,对比传统业务流程模型,基于四种基本业务单元的五种模式的适航业务流程优化定制模型实现了适航业务办理流程的优化,可满足民用航空器适航取证工作的流程定制需求。
优化后的流程模式避免了业务协调工作的繁杂性,不仅可以快速提取出重点关注流程,还可以将各模式之间的业务单元进行细化,提升了对企业内部适航业务办理过程的可执行性与有效管控。项目管理人员无需对业务进行整体剖析,仅需关注核心业务工作,进而提高了各环节的办理效率,实现适航业务办理过程的实时监控。具体的适航业务流程的实际应用表明,该模型对民机研制中的适航管理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