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中的难点与应对
2018-12-10缪磊
缪磊
【摘 要】轨道交通工具具有速度快、准点性强,能耗低,占地省、交通事故少、效益高等特征,所以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改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轨道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相对庞大,怎样更好的解决项目的资金问题是一个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中的难点,并针对相关难点进行分析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轨道交通;投融资;难点;应对措施
一、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为投资主体,运用财政资金投入或者其他资金为项目资金,并且政府作为项目的主要的担保者,将轨道交通中的资金不足的部分通过信贷金融活动解决。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二、交通投融资模式以及难点概述
1.政府财政资金无偿投入
政府是无偿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支撑,这种投资具有一定的优点和缺陷,一方面在建设的过程中一些资金需要政府支持,资金容易操作,成本费用低,操作简单;另一方面在后期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还本付利息的压力。
政府为主导的无偿投资模式具有一定的缺点,如果政府的财力不能满足轨道建设,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展。例如:在北京地铁八线由于政府资金不足,在后期应用了10年才完成工程。另外运用这类投融资模式会使得市场化意识薄,服务水平和效率难以提升,不能帮助企业更好的转换经营机制,难以实现自身独立运作,不具备自主性的可持续性发展道路。
2.政府主导的负债形投融资模式
政府主导的负债形投融资模式,是政府作为项目的扶持,其余部分是政府作为信用担保,通过企业银团或者银行资金提供,应用这种投融资模式,政府说扮演的角色不仅是提供者的角色,另外也应该向银行进行担保或者承诺,将地铁沿线土地开发或者出让,这类投融资港式已经广泛的被铁路交通建设事业应用。如:早期广州地铁二号线和三号线、上海的地铁等。这样的融资方式方便简洁,资金充足并且能够一步到位。但也存在着一定问题,铁路交通事业的不断进步,政府对轨道交通企业的资金帮助是有限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导致了这类投融资方式是政府作为主要风险承担者,将其分担给了银行和地铁企业。为此造成了三者之间利益趋同的现象出现。所以,这种以政府作为主要负债性融资模式并非长久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轨道建设资金的问题,所以应该不断探究优化投融资模式。
3.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投资模式
多元化的投资模式,首先要建设盈利性的项目模式,政府应该根据市场的发展原则帮助轨道建设企业,制定自主权票价、给予线路选择权,并且不断使得经营环境更加宽松化,提升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发展速度。通过政府补贴、投资以及政府的扶持,提升项目的最大利润化,进而能够将社会中的多方投入吸引,进而能够实现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的循环性,当今轨道建设中运用多元化投资主体模式,拓宽了轨道交通的融资渠道,满足了项目的资金需求。
4.轨道交通投融资的金融风险
项目在融资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所需还本付息的债券。当前,我国已经发行了各种样式的债券,如国债、金融债券、铁路建设债券等。债券的期限不等,最长的有20年期的国债等。该类投融资的风险要远远小于股票投资,而且收益也更加的稳定,深受普通投资大众的喜欢。轨道交通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涉及到放贷银行自身的生存能力、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等。如果项目在融资的过程当中,使用了外汇贷款,那么未来汇率的变化,就会对项目的资金成本,以及未来还本付息费用的支出带来一定的变化。所以,为了防止该类汇率风险,应该对外汇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的分析,进而确定外汇币和结算的形式。
三、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难点的应对方案
1.做好反腐工作和成本的规划
因此在新时期,要正确的处理改革和反腐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反腐倡廉能够为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在实际工作中要具有良好的风气为新时期的发展敞开一个良好的道路,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在根本上讲,建设一个廉政环境能够促进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平稳进步和发展,项目具有公平公正性,并且要将轨道交通建设中优化管理基金运用在专项补贴方面,建设投资方面。
在城市轨道建设成功的过程中,一些沿线开发商不需要垫付额外的资金就能在轨道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带来超额的利润,这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利益效率合理分配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轨道交通利益最大化,因此做好成本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进行城市道路交通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建设阶段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节省投资。从节约投资成本的角度出发,在当今建设过程中,要将节省投资、降低融资成本和工程质量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合理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
2.优化负债模式
有效解决政府担保的相关问题,采用银行代理和企业债券、信托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相互融合,将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争取将各项融资方式运用最佳的优化条件能够最大限度的将债券结构合理的优化,进而能够有效的减低债务费用。在进行投融资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转移政策。另外,商业贷款是一种较为传统的融资模式,已被广泛应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可以和本地相关政府扶持,争取进行发债,进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的成本,合理的优化债务结构,保障轨道交通有效地建设。
3.合理的采用多元化主体投资模式
轨道交通发展的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要包括市民、沿线商业以及地方政府、开发商以及轨道交通企业等。2014年,我国颁发了国发43号中提出了金融机构不能违法向地方政府发放贷款,不能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因此各级政府应该严格控制承诺和担保行为。当今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主要经济来源仍然以政府作为主导的债务性融资模式,但是在新型融资模式仅能局限于一部分城市进行了相关的尝试,由于轨道交通建设属于公共事业,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为了能够保障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其中售票管制不能根据经营成本进行定价。另外,我国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难于和沿线物业进行招商引资,积极地与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商业化有机的联合在一起,因此造成建设城市国道交通盈利模式相对困难,因此在轨道交通建设利用外资与民间资金造成了一定困难。
在一般情况下,轨道交通经营的主要仅能得到车站广告以及车票、商业收入等附加资源,在轨道交通的运营者和投资建设者负担着高额的建设费用和成本,但是却不能享受土地增值和物业费用。众多的外部效应轨道交通企业与普通市民难以享受因此,应有效的采用多元化投资模式,通过合理运用新型的设计理念,同时将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的安排,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入到地产的开发建设中,进而能够提升城市轨道的利润,超额的资金一部分作为轨道交通建设的费用以及运行费用,进而能够减轻轨道交通企业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轨道交通事业的良性循环与长期发展。
四、总结
由于轨道交通工具投资额度相对较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决定了当今实施轨道交通建设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要积极采用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资金的投入,从而减轻政府对轨道建设过程中的投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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