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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的迷茫,在于没有看透时代机遇!

2018-12-09

销售与市场(营销版) 2018年10期
关键词:新营销零售商社群

2003年,中国营销的深度分销模式开启,中国企业享受了10年渠道红利。

2013年,渠道红利结束,生产(品牌)商开始迷茫。正是这一年,中国多数快消品行业,达到产量历史高峰,增量时代从此结束;也是在这一年,中国GDP中服务业比例超过制造业,中产阶层开始崛起;还是在这一年,中国互联网应用整体超过美国,阿里、京东等爆发……

品牌商在渠道换航后迷途

一系列环境深刻的变化,远远超出中国企业的意料,中国品牌商一直处于迷茫期,找不到方向和路径。

至2016年底,马云提出新零售后,面对陌生的新零售和B2B,品牌商们彻底丧失了方向感。

曾经,中国商业体系的话语权在品牌商。品牌商视角的商业系统是如下结构:品牌商是价值创造者,渠道商是价值传递者,零售商是价值传递与变现者。品牌商是主角。(所谓的渠道为王,实际上是指搞定渠道者为王。)

新零售出现了,商业视角变了。新零售视角的商业系统是:以零售视角统领整个商业。在新零售眼里,只有用户和供应商。

那么,在这个商业视角里,品牌商的位置在哪里?

有的企业要拥抱新零售,也在研究新零售。问题是,即使如此,新零售眼里还有品牌商的位置吗?

品牌商之所以被称为品牌商,就是它不仅仅是制造商,更是价值的创造者。品牌附加值,在品牌商那里。

如果仅仅是新零售的供应商,那么,品牌商将在价值链中被逐步边缘化。

品牌商急不急?当然急。

品牌商有办法没有?整体看,目前似乎没有办法。

更大的困惑很快就要到来!

品牌商的困惑才刚刚开始,新零售将会带来更大的困惑。

新零售是无界零售,也就是说,品牌商与零售商的界限将模糊。零售平台已经在“打劫”品牌商,品牌商还没有找到“打劫”零售商的办法。目前看,新零售将带来三大困惑:

一是零售新物种的“垂直整合,上下通吃”。7-11、全家等便利店最赢利的是熟食,而熟食是零售商垂直整合,生产、流通和零售利润通吃,没熟食品牌商啥事。

二是新零售平台连接C端,以及由此产生的用户私有化。新零售一定是O2O,比如,盒马的线上订单超过60%。一旦新零售平台通过线上与C端连接,就获得了C2F的能力。C2F将成为未来商业的“产品逻辑”。

C2F的商业逻辑之下,附加值将属于有C2F能力的平台,而不是品牌商。品牌商最大的危机不是销量下滑,而是品牌附加值创造者的角色不保。

三是新零售巨大的流量,使品牌商与新零售平台的博弈变得不对称。传统KA已有上千亿规模,B2C已有上万亿规模(如阿里),新零售平台将是10万亿规模。

品牌商的分散性,新零售平台的集中性(寡头),意味着品牌商必须在乎新零售平台,而新零售平台不一定在乎单个品牌商。

你是否看透时代机遇?

创业与投资的差别,就是创业要抓住机遇,只有机遇才能产生“超额利润”,谓之以红利。

中国已经进入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轮创业高潮。普遍性的创业意味着一个时代特征:机遇导向的商业模式比资源导向的商业模式更有优势。

传统企业的困境和互联网创业企业的繁荣,就是新环境的产物。

机遇是什么?机遇是对环境变化的超前认知,环境变化是一切机遇的源泉。

目前,最大的环境变化有两项因素:一是互联网技术进步带来的时代变化;二是中产崛起带来的消费者改变,包括新生代的崛起。

环境变化是所有商业的机遇,不仅仅是互联网的机遇,不仅仅是新零售的机遇,也是品牌商的机遇。

环境变化肇发于技术突破和消费升级,而互联网公司、新零售企业天然带技术基因。于是,很多人产生一个错觉:移动互联是新零售的机遇。

很多传统品牌商也很重视技术,不过是产品制造导向的技术,不是基于商业连接的技术。因此,在移动互联时代,品牌商落后了。

机遇源于认知超前。谁先意识到品牌商也需要懂互联网商业,谁就有把握机遇的可能。

对于品牌商来说,有两种抓机遇的方式:一是直接抓互联网的机遇(比如我们下面要讲的新营销);二是抓新零售的机遇。新营销抓住了,品牌商再抓新零售的机遇,这种说法现在还是蛮流行的,这种机遇我称之为依附式机遇。这一点,品牌商醒悟还来得及。

以营销视角看互联网机遇

互联网视角看移动互联网,有以下几个重要改变:

第一,智能手机正在成为人的“第六器官”。人通过五官感知周边的世界,也通过移动互联感知远方的世界。通过社交软件,人与世界即时在线。手机依赖正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第二,媒体生态从“大众传播”到“社交分享”。原来的品牌传播是“大喇叭使劲喊”,是说服式教育,现在是通过社交媒体分享,分享者也是传播者。传播引爆是分享裂变的结果。

第三,商业具有了任意端连接能力。原来品牌商只有通过零售商售卖商品(不含直销),因为零售商离用户最近,现在远程连接不再是障碍,品牌商没有与用户的距离感。从信息流角度讲,品牌商与零售商,跟用户的距离相等。

第四,一切商业行为将进入数字化。数字化不是信息化,数字化可以为用户行为画像,也可以指导商业组织的行为。数字化与AI结合,营销组织就可以像特种兵组织那样强悍、高效。

从上述角度看,移动互联网拉近了品牌商与零售商的距离,品牌商应该更有优势才对,但是,品牌商对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陌生,导致了目前的困境。正是基于上述视角,我提出了基于移动互联的新营销体系。

认识新营销的商业逻辑

新营销可以用“两大营销认知”“三大基础建设”“一个驱动系统”来简单描述。

1.两大营销认知:一是“线下、社群、网络”三度空间;二是“认知、交易、关系”三位一体。

因为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线下、社群、网络,三度空间被打通了,所以才有认知、交易、关系的三位一体。

三度空间打通,说明未来商业一定没有线上线下之说,包括品牌商的营销同样是线上线下结合。三位一体,意味着过去的价值创造、传递和变现的分工模式,可以成为一体化,比如新营销与新零售的一体化,品牌商也可以“打劫”零售商。

2.三大基础建设:一是连接C端,连接工具是APP、小程序、社群等。通过连接C端,实现用户在线和用户私有化。通过用户在线,完成用户洞察,实现C2F的商业逻辑。二是渠道数字化。品牌商、渠道商和零售商,过去是通过深度分销的方式实现“人链连接”,未来是数字化连接,人来解决问题。数字化连接,就能够实现“强后台,精前端”的特种兵组织系统。三是“长链、中链、短链”一起上。快消品,过去是长链,通过KA和街边小店销售,现在可以通过短链(如小程序)、中链(天猫、京东)销售。短链销售,就是“打劫”传统零售。

3.一个驱动系统。就是“建立IP驱动的新营销系统”。传统营销是品牌驱动和渠道驱动,品牌建立认知,渠道实现交易。在认知、交易、关系三位一体的时代,IP驱动就是流量驱动。IP是移动互联“自主传播势能”,是能够由品牌商引导的流量。互联网商业最终表现为引导流量的能力。拥有IP流量就有了博弈平台流量的资格。

新零售的分析逻辑

传统营销,4P、4C、4R、定位、STP,都是营销分析系统。虽然不能说这些系统过时了,但已经不那么灵光了。

新营销分析系统的四个要素是:场景、IP、社群、传播。场景是产品逻辑,IP是品牌逻辑,社群是连接逻辑,传播是营销逻辑。

1.场景导向趋于用户导向。用户导向是研究同类人的共同需求;场景导向是研究不同人的共同需求。场景有时间、地点、人物、关系、主题(情节)和情绪,人的需求既受个人支配,也受消费场景支配。或者说,场景是精准的用户导向。

2.虽然IP来源是知识产权,但在营销领域已经成为品牌的另一个表达方式。与传统品牌的大众传播特征不同,IP是基于社交分享的结果,是互联网自主传播势能。基于社交分享的IP,其调性一定是人格化的。

3.社群是线下社交在互联网上的迁移和延伸。社群有三大功能,社交、传播、交易。社群在三度空间中是路由器,从线下到社群是传播的放大,从社群到网络空间又是传播的放大。所以,新营销要从把社群当作组织建设对待。

4.新营销概念中的传播,是IMC传播的复活:传播是营销的核心。互联网时代,恰恰能够做到这一点。从传统的4P角度理解,完全可以做到“4P皆传播”:

●产品:产品就是IP。IP是自主传播势能。

●渠道:所有接触点都是传播点,渠道有传播属性。新营销概念中,陆军也是空军,既要让产品无处不在,也要让传播无处不在。

●推广:所有推广活动,都要有传播功能。卖货不再是推广的首要功能,通过参与感、仪式感和娱乐性,让推广成为传播秀。

上述营销分析逻辑,最终带来的结果是:创造流量、引导流量、变现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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