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教育治理的思考
2018-12-08胡加良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胡加良/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胡加良
教育治理需要智慧,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既要体现管理学意义上的领导与控制职能,也要遵循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且两者有效结合才可促进教育事业正态发展。最近,几个文件的颁布颇为微妙。一是全国上下动员做好学生近视防控,多部委联合发布了近视防控方案,近期,又是多部委下发了一个关于纠正坐姿的文件。此现象其一说明了学生的近视问题已相当严重,引起了领导人的关注;另一方面则说明,上级已直接管到学生坐姿一类的问题了。另一件则是河南某教育行政部门下文规范学校给学生排座位的问题。其实,这些工作完全是学校的内部管理事务,学校当然应该按一定的规则给学生排位置,做好近视防控工作,而现实中却需要多部门下文来规范,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明现在的教育管理中职责不清,边界不明。当然,还有更多的关于减负、规范分班、作业布置等的文件不断下发到中小学,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的管理可谓事无巨细。当然,这些都是家长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规范可以理解,同时也说明了现代教育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预防性的安排少,应急型的安排多,可以说,这是事件驱动型、救火型的管理。
相较于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的现代教育治理,眼下的教育治理存在诸多问题,总而言之,一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制职能过强,一曰校长尚缺独立的治校水平。分析起来,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校长无法独立治校的问题。校长,在政府授权下,代表政府管理学校,是学校的独立法人,理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抓好教育质量,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师生的权益。然而,大多数校长习惯了“等靠要”,没有上级文件就不知道如何抓教育。其实,上级部门反复下文的,如学生的课业负担、身心健康、教育公平,包括视力问题,教育的法律条规都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法治教,教师依法执教,都应该做到,无需一次又一次地让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文,这些都是校长管理下的学校份内之事。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不但规定了学生的在校时间,而且第十六条还明确规定: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一个合格的校长自然会执行这些条规,自然会在教学管理中注意学生的身心健康。然而现实非常无奈,不少校长眼中除分数之外,学校的评价中没有以上要求。这也怪不得上级部门将学校教育管理职责范围内、教育教学常识一遍一遍地下文件作要求,这种管理模式体现了上级大包大揽,而学校则缺少独立治校的能力。
教育行政管制的问题。教育治理须有法律、法规作依据,是受严格约束的有限管制。政府既然授权给校长独立管理学校的职权,但又因为不放心而不断实施干涉,不能同步给予其自主办学权,还是采用不断下文件的方式实施管理,教育行政部门集教练员与裁判员于一身,一直不能真正落实学校的独立办学权。其实,教育部下发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对校长的职业专业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校长在从事校长职业管事的规划、育人、课程等方面的专业理解与认识、专业知识与方法、专业能力与行为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也就是一个合格的校长应该履行职责实施相关管理,不应由上级部门越俎代庖再行下文管制。正因为一直无法实施“管办评”分离,行政部门重心仍在加强管制中,校长们也一直没有得到真正历练,无法真正专业化、职业化,这种教育治理方式显得消极,难以产生现代学校。
教育生态的问题。有什么样的教育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教育行为。教育不仅仅发生在教育部门,发生在学校,而应是全社会的问题。虽说我们主张人的全面发展,但有些地方政府却只关注几个高考尖子,奖惩皆以此为标准,忽视大多数学业平常的孩子,教育功利能不变本加厉吗?反观我们的社会各界,尤其是舆论界、宣传及娱乐界,有大教育的观念吗?学生价值观的建立,绝非背诵记忆核心价值观这么简单。在一个宫斗片、伪娘文化泛滥的社会环境中,如何培养身心健康、性别角色到位、阳光向上的孩子?
良好的教育治理,其架构是否科学,重要的是,看其是否遵循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这是教育科学的内在规定性,其与工厂的以提高效率为基础的管理有本质区别。新时代的教育治理需要我们努力改善教育生态,避免见招拆招式、救灾式的碎片化管理。教育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需要在过程中体现。
进一步明晰教育的价值。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与人的发展关系中,影响最大的是社会影响。重新定义教育质量,特别是在社会各界招工时,不应存有歧视,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地歧视性的人才政策应彻底纠正;需要全社会都来讨论教育质量的评价问题,不能将教育质量窄化成教学质量,再窄化成分数,而不顾及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在于激发孩子们对理想的追求,对真善美的向往,这是教育之内涵,亦是教师成长的基本评价标准,更应是校长的专业化基本要求,是校长专业化中的专业理解与认识、专业能力与行为的基本要求,由此体现一个校长正确的人才观与质量观。
完善校长队伍建设。政府要加强校长的专业化建设,基于教育的客观规律及管理学,来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同时,校长要按照职业标准,审视自己的职责,去行政化,依法科学管理,切实担负起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任,不能惟上媚上而不独立思考,不按教育规律治学;在管制程序上,治理行政是制度化的,应程序公开、透明,实施“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作为校长,应具有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教育实践中须贯彻教育方针,对社会之功利需求要正确看待,切不可短视而随波逐流,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之教育,促进他们生动活泼地发展。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只有良好的教育,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实施教育“管办评”分离,明确各方职责,形成科学的治理方式。对学校管理进行立法,既要巩固现有的学校管理成功的经验,更要对教育的各类行为进行规范,特别是根据世界教育的发展形势及区域教育的倾向性问题,充分预测区域的发展,在立法上给予充分的思考,让法来规范与引导区域教育的发展,减少无效的及不分巨细的教育行政命令式管理,完善教育科学治理体系。治理也需要评价,政府应依据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其他治理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仲裁甚至惩罚。现代教育治理要求优化政府管理体制,明晰部门教育管理权责,放权于校,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多方参与、有序高效的教育治理模式,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