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2018-12-08闫荣丽驻马店技师学院
文/闫荣丽,驻马店技师学院
1 个人所得税和税收筹划概述
1.1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是自然人(特殊情况下是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一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对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一人独资企业除外)的各类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直接关系到纳税人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整,因此受到纳税人的广泛关注。然而决定不出台结束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目前的个人所得税仍然存在,如没有考虑家庭供养的数量,工人阶级关注实际税负等问题,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纳税人满意度,有很多学者呼吁,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
1.2 个人所得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内涵是,税收筹划一般是在不违法的大前提下,通过事前比较不同的税收活动方案,选择最优的方法并执行,以减轻生产行为的税负。税收筹划始于19世纪中叶的意大利,当时繁荣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对税收筹划的需求。税收筹划已经被明确地赋予了合法性,从1935年英国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税务局长诉温斯顿”开始。在这种情况下,上议院的汤姆•林爵士就税收筹划做出了重要声明,即“任何人都无权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动,因为它可以依法征税”,关于税收筹划的思想逐渐得到了广泛的赞同。
2 个人所得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2.1 民众对纳税筹划存在曲解和侥幸心理
尚有许多民众依旧认为纳税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逃税等一系列的违反我国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行为。事实上也有许多企业以及个人通过非法的途径进行避税行为,其所认为的“纳税筹划”行为,在为其个人和企业带来减轻税负和增加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使其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泥足深陷,最终得到的不是节税的价值而是迎来税务机关的处罚。
2.2 纳税筹划的主体对象错位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飞跃,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而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却并没有因此而让这些相对富裕的自然人成为我国的纳税主力军,反而依旧是普通民众担当主要纳税人的角色。个人所得税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占据其个人收入总额中的很大一部分;而相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其个人所得税所占其征收总额的比例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2.3 政府对于纳税筹划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
我国当下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征管的标杆依旧只是个人收入。以个人收入为标杆征收个人所得税,使得政府管理得到了规范统一,但是也因此疏忽了很多其他方面的因素因此造成纳税漏洞的出现。例如,没有充分区别考虑居民个人家庭情况而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部分低收入家庭税负过重。而且没有考虑低收入家庭对于社会保险、医疗以及教育等等方面的实际支出和就业、失业、下岗等具体情况;也没有考虑高收入人群利用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盲点进行“合理节税”等行为的情况,造成税收不公平和差别待遇。
3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措施
3.1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地提高企业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健全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就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就可以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以达到企业个人均受益的效果。
3.2 制定有效的税法政策
我国的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因为,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由个人收入自行决定的,没有考虑其他因素,如住房、医疗和供养等,所以,这就导致了很多低收入家庭要缴纳高额的税收。这一法律政策问题需要政府解决。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加快税法政策进程的建设,首先要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制定有效措施,从而实现对个人投资者的税收行为。二是建立重点纳税人备案制度,加快对真正高收入人群的专项监管,实现税收公平,而且,是完善税法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处罚,增加财产转移、未报告收入,代替收入对财产的管理方法和处罚形式。最后,统一税收筹划与税收筹划一方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建立相应的权限,对一些矛盾的问题,提供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从而减少税收筹划中双方的认识偏差,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总起到的重要作用。
3.3 培养税收管理人才
目前,我国税收筹划管理人才短缺。对于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体来说,拥有最大社会财富的本来应该是一部分人,但是,实际上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是中产阶级,而这一部分税收需求很大,但提供这类税收服务的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很大差距,供求失衡,造成了不同阶层在税收筹划上得到服务的不公平。要彻底为税收筹划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就必须促进税收管理人才的培养,因为税收筹划过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很难改变作用,这就要求税收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变能力,然后,才能从科学合理的角度对税收筹划进行管理,更好的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相配合, 逐步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4 结束语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对于纳税方来说,是合法合理的减少税负的途径;对于征税方来说,纳税筹划的出现和发展使得我国国民的纳税行为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即不耽误我国实现财政收入的目标,又维系了我国政府机关与民众之间的纳税公平关系。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仍然需要不断的进行研究与实践探索,为我国的税法完善以及相关征收制度的完善提供更有意义的价值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