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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侵权及专利保护相关问题解析

2018-12-08郑菊芳

汽车维修与保养 2018年10期
关键词:专利产品申请专利外观设计

汽车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汽保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专利侵权等问题也给汽保企业带来一些困扰。本文整理了部分与汽保企业专利侵权及专利保护等相关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汽保企业了解2018年专利保护政策,从而学会对自己的企业进行专利保护,并且不侵犯其他企业的相关权利。

近几年,我国专利保护趋势是什么?2018年我国又有哪些专利保护的最新政策?

律师释法:知识产权不仅是权利人智慧成果的结晶重要的无形资产及社会资源,也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自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至今已有十年,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快速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由2008年9.6万件增长到2018年135.6万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也由2008年的2.2万件增长到2018年20多万件。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为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2018年2月11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联合发布《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有效地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在专利申请便利性方面,2018年8月1日以后,取消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在执法效力方面,加大了对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以及展会专利的执法力度,其中大部分电子商务专利纠纷案件在2周内结案,大大提高了案件审判效率。

企业如何进行专利保护?

律师释法:司法实践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存在不注重研究成果的保护、核心技术人员流动大、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因此,企业加强专利保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完善自身知识产权管理

首先,企业应梳理现有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编制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目录,并统计哪些发明创造已申请专利或著作权,哪些尚未申请。对于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应尽快申请专利保护或者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对于已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应审查是否已经过专利保护期,对于在专利保护期内发明创造,企业可通过社会调研或专利检索等多种方式查询贵司的专利是否被他人侵犯,并采取相应的专利保护措施。

2.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加强对核心技术人员的管理

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管理,通过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以方防止核心技术人员跳槽造成企业核心技术秘密流失,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当然,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即使通过签署协议也无法有效组织核心技术人员跳槽。故,有效的专利保护还是企业及时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保护。

3.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合法仿制的关系

从长远来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保证企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取得主动地位的根本途径。因此,企业应当通过增加资金、先进设备和智力资源的投入提高研发强度,通过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争取实现技术突破,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但是,鉴于目前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在近期内应当将合法仿制作为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新产品,并在适当的条件下开展仿制活动,在仿制的过程中可以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专利侵权由哪些情形?如何区分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

律师释法:专利法上的专利侵权行为主要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类。其中直接侵权包含以下几种形式:(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是专利侵权行为的一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间接侵犯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2)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遇到专利侵权应如何应对?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评估报告的作用是什么?具体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律师释法:企业遇到专利侵权诉讼,如果是被侵权一方,可通过发送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侵权人告知其停止侵权,支付专利使用费。如侵权人想继续利用该专利的,可以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合法授权其使用企业专利,并要求其支付专利使用费。如侵权人拒绝停止侵权行为的,企业应及时收集侵权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如果企业是侵权人的,企业应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核实是否侵权,并通过以下几方面寻找合理的抗辩事由:如不侵权抗辩,即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二是自由公知技术抗辩,被控侵权产品使用了专利申请日前的技术;三是专利权无效抗辩,通过无效对方的专利权来达到不侵权的目的;四是先用权抗辩,主张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使用的;五是合法来源抗辩,仅适用于销售者;六是法定不侵权抗辩。

具体的诉讼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相同,此处不再赘述。但需要提示的是,具体管辖法院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以及地方关于专利侵权管辖的具体规定确定。

对于专利评估报告,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也就是说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断是否中止审理、处理程序依据,是人民法院判断是否侵权依据,同时也是权利人应对专利侵权的必要准备,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专利侵权诉讼是否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如何降低侵权诉讼带来的风险?

律师释法:专利侵权诉讼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尤其对被诉侵权一方影响更大。如被认定为专利侵权,被控侵权一方将无法再生产销售专利产品,如果要继续生产、销售,只能向专利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而对于专利权人一方,如果专利部门依法认定无效或不构成侵权,那涉嫌侵权人仍可以继续生产、销售。

当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并且制定详细的专利保护制度加强专利管理是企业当前可以做的工作。对于发现侵权或被控侵权时,搜集侵权证据或不侵权方面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防控措施,建议企业聘请专业律师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专利保护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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