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新《外观设计法》8月7日生效
2018-09-18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9期
以色列新《外观设计法》于2018年8月7日生效,替当前的《专利和外观设计条例》(该条例自1924年开始生效)。最主要的变化如下:在申请日或优先權日前,外观设计将有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任何外观设计申请都必须满足新颖性和独创性(individual character)要求。这意味着如果在申请日前,该外观设计与世界范围内已公开和发布的外观设计都不相同,并且外观设计给技术人员的整体印象与已知外观设计的整体印象不同,那么该外观设计符合可专利性要求。此外,根据现行的程序,注册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2年后公开。相比之下,新《外观设计法》要求所有的外观设计申请将在申请日后不久由以色列专利局(IPO)公开。此外,在新《外观设计法》生效后1个月内,所有之前已注册的外观设计均将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