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小学教育惩戒实施及启示
2018-12-07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在美国,教育惩戒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建立安全和有利于学生的校园氛围而对学生违纪行为采取限制和制裁。其目的不仅是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更是帮助学生了解行为结果对自己及其他人的意义,培养学生控制和管理自身行为的能力。
教育惩戒通常会直接或间接对学生身份、名誉、受教育权利等产生不利影响,如何确保学区、学校和教师合理地采取惩戒措施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规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除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惩戒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外,在司法实践中也反复强调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正当程序。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美国关于教育惩戒案件的争议,较少涉及教育惩戒的内容和形式,重在审查实施惩戒的程序是否会损害宪法所赋予学生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当法院认为教育惩戒违背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时,才会介入审查学校对学生的惩戒是否任意或不公平。
21世纪之前,为了营造安全和有秩序的学校,美国对学生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不论学生违纪程度的轻重、背景,只要违反了就一律受到严厉的、明确的排斥性处分,例如停学或者开除,甚至移交警察及法院。在“零容忍”政策背景下,停学和开除被广泛使用,遭受停学和开除处分的学生数量庞大。虽然停学和开除等惩戒方式能够将“问题学生”排除在学校之外,但研究显示,这些惩戒措施并未达到纠正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的目的,也未能改善学校的安全状况。相反,停学、开除等排斥性措施,最终让处于学业不利地位的学生被排除在课堂之外,导致弱势群体遭受更加不平等的待遇,甚至对他们的人生带来毁灭性后果。因此,“零容忍”政策不断受到批评,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和学校缩小“零容忍”政策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持有毒品、武器或严重威胁学校和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例如,学校一旦发现校园欺凌行为,会立刻行动,将欺凌者直接开除,甚至移交警察或法院。2015年,中国三名在美国留学的高中生绑架凌虐两名女同学,法院判决三名女生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并在服刑期满后将其驱逐出美国。
对于学生的其他违纪行为,美国摒弃了“零容忍”政策,转而考虑教育目的与惩戒手段之间的适度比例,惩戒方式充分考虑学生年龄、性别、身心发展情况,并与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程度相匹配。与此同时,美国积极寻求比惩戒更为有效的、非排斥性的替代性措施,力求在不损害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前提下确保学校安全和学校秩序。尤其是近年来,美国开始取消了开除等严厉的惩戒措施,转向更加积极的、能够帮助学生纠正违规行为的支援性措施。
以美国纽约市为例,纽约市教育局在2008年出台了《全市纪律和干预措施标准》,并逐年修订。纽约市政府认为,处罚过度对转变违纪学生并非最有效,也并不能让学校更安全,反而会损害学生长期的潜力。因此,纽约市加强向面临处分的学生提供积极的支援,向学生传授必要的人际关系、情绪和行为处理能力,要求学校实施渐进式的惩戒措施,减少实施停学处分。作为美国典型城市的代表,纽约市的教育惩戒实践有以下几个做法:
明确对于学生的行为期许
纽约市教育局认为,学生在校行为是确保建立和保持安全、相互尊重关系的重要因素,促进正面的学生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应该让学生、家长和教师都清楚地了解所有学生应该遵从的行为准则,明确学校对于学生行为的期许。纽约市《全市纪律和干预措施标准》中包含了《学生权利与责任法案》,详细列举了学生的权利和责任、作为学生行为的标准。学生、教师和家长都必须充分了解所有学生需要遵从的行为标准,以及一旦没有达到这些标准的后果。学校让所有学生,不论年龄大小,都参与讨论学校所期望的行为,并积极参与制定针对自身行为的课堂规则。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必须申明清楚对于学生一致的行为期许,并明白这些期许是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相互尊重的学校社区的基础。学校教职工在处理学生行为时必须坚决、公正和一致,所采取的方式要让学生能够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并为其违纪行为承担责任。
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
纽约市将惩戒处分分为四类。一是校内纪律处分,范围包括留堂、禁止参加课外活动或者集体午餐、个人行为合约、短期进展报告、家长会议、学生与教师面谈等。二是被教师逐出教室或者校长勒令停学,停学时间最多5个教学日。校长勒令停学是针对明显并立刻可能对自己及其他学生或学校工作人员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或阻碍课堂秩序或其他学校活动的行为。三是学监勒令停学,停学时间从6个教学日到一学年不等,如果停学时间超过30日,还会在某个时段进行复学审核,通过复学审核的可以回原学校上课。四是开除。开除仅适用于在学年开始前已满17岁的普通教育学生,不适用于特殊教育学生。
采用驱逐出教室、停学、开除的处分措施,必须严格根据纽约市总监条例、州教育法和联邦法律执行。《全市纪律和干预措施标准》中对于不同年级学生、不同违纪情况,提供了一系列可以选择的处分措施。学校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必须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性,并首先采用程度低的处分措施,然后再考虑施加更加严厉的纪律处分。
提供干预和支援服务
纽约市致力于营造安全、支援和包容的学校氛围,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干预和支援服务,让学生在富有支援性的环境中提高学业成就和社交能力。研究显示,向面临处分的学生提供积极的支援,向学生传授必要的人际关系、情绪和行为处理能力,对于学生和学校更为有利。因此,对学生行为进行支援,培养学生的毅力,帮助学生理解和遵守学校规章,并帮助他们培养达到行为期望所需要的能力,是学校干预和支援服务的目标。当学生出现违纪行为时,学校在采取处分的同时为学生提供支援服务,可以以促进学生社交情绪的成长和对社会的有益行为,防止以后出现违纪行为。研究也显示,为学生提供一系列正面的社交活动,让学生与提供关怀和支援的成年人团队在一起,有助于防止学生的负面行为。为此,纽约市为学校提供人员配备,对学校教职工和安保人员进行培训,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或那些面临处分的学生提供专业的支援。2015年起,纽约市要求减少停学这项处分,并在继续加强学校安全的同时,对轻微的在校违纪行为不再使用法庭传唤和逮捕措施。
对于成长中的学生而言,犯错误是难以避免的,适当的惩戒有利于让学生明白自己的责任以及行为界限,对于学生错误行为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但是,目前的现实是,当学校和教师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惩戒的时候,往往面临家长和社会的苛责,致使学校和教师不敢放手行使正常的教育管理权,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往往束手无策,陷入两难的困境。而有的教师在实施惩戒的时候,又把握不住惩戒和体罚的度,将体罚等同于惩戒,对学生造成一定的伤害。
美国的教育惩戒实践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发。一是要明确对于中小学生的行为期许。我国有中小学生行为守则,对学生行为有合理期许,但学生行为守则的规定过于笼统,所以必须将原则细化到学校校规和班规中,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出台统一的学生惩戒政策,进一步明确学校和教师的惩戒权,并对不同学生的违纪行为,按照学生违纪的不同时间、场合、错误程度以及违纪者个性特点等,建立一系列可供选择的惩戒措施,使学校和教师在实施惩戒的时候注重惩戒的有效性,努力将惩戒的副作用降到最低程度。三是配套相应的干预和支援措施。教育管理实践中,让学校和教师最为头疼的违纪行为,往往是问题家庭带来的,对这部分学生需要有相应的干预和支援措施,为他们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