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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入复习“罗马法”之我见

2018-12-07云南

教学考试(高考历史) 2018年5期
关键词:罗马法罗马帝国贵族

云南

罗马法,泛指罗马地区国家法律的总称,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从2007年至2018年,全国卷和海南卷针对该知识点共出了多道选择题,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对罗马法进行了考查:①《十二铜表法》(包括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与贵族之间斗争)的影响;②罗马法的原则和内容(重在考查罗马法在调节社会经济关系方面的具体作用);③罗马法的影响,尤其是对后世的影响。总之,近几年高考卷对罗马法的考查角度越来越广泛、灵活,如果掌握不好罗马法的相关知识、线索,就很难正确解答试题。

因此在一轮复习时,教师需要将该部分讲解透彻,并使学生灵活掌握该部分的知识,而不是死记硬背。如此,几个难题就摆在教师面前:①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过程属于教学难点,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学生对该部分知识记忆深刻;②罗马法的内容纷繁复杂,如何让学生记住不同阶段的罗马法特征;③罗马法对后世的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以下谈谈笔者对罗马法复习的心得。

一、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过程

对于该部分知识,笔者尝试采用数轴的方式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展示如下:

第一步:教师引导学生在黑板上画一条线,让学生根据教材找出与罗马法相关的、比较重要的时间点(如公元前509年、公元前449年、公元前3世纪中叶、公元前27年、公元3世纪中叶、公元6世纪)并将其在时间轴上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课堂效果:(1)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数同学热情高涨。

(2)暴露出学生存在但不易被发现的问题。在时间排序上,多数学生无法顺利完成,尤其是公元前的部分。因此在这一环节,教师可以将公元前、后的时间及年份与世纪的换算方法讲解清楚。(例:公元前509年是公元前6世纪末,公元前449年是公元前5世纪中期)

第二步:让学生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在时间轴上标注出来。

课堂效果:(1)体现两条线索:按形式来划分,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公元前449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成文法的起点;按结构划分,分为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

(2)学生有了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会。标注完成后,学生可以发现在某段时间内既有习惯法又有公民法,或者某段时间既有公民法又有万民法,教师便可以就此对罗马法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讲解。

(3)将罗马法的发展逻辑化、条理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每个阶段的发展情况决定了每个阶段的罗马法内容,教师可引导学生以此推出背景,这样更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

二、罗马法的内容与原则

关于罗马法的内容与原则部分,笔者采用“穿越法”,即置学生于罗马不同时期的历史发展阶段,引导学生对当时的社会结构进行整理,并引导学生思考在每个阶段罗马可能存在的较大的社会矛盾是什么,罗马法又该如何缓解这些矛盾?具体过程如下:

1.罗马法的内容

第一步:根据时间轴,教师先将罗马分成四个时期:罗马共和国前期(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449年)、罗马共和国后期(公元前3世纪中叶到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前期(公元前27年到公元3世纪)和罗马帝国后期(公元5、6世纪以后)。

第二步:教师引导学生分别整理出罗马四个阶段的主要社会阶层结构,得出结论,即在罗马共和国前期及后期主要是贵族、平民、奴隶;罗马帝国前期主要是罗马公民、外邦人和奴隶;罗马帝国后期主要是自由民和奴隶。

第三步: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出各个阶段的主要矛盾,得出结论,即罗马共和国前期因贵族操纵习惯法,社会矛盾集中于贵族和平民之间;罗马共和国后期领土不断扩张,但罗马法仍只适用于本国的公民,一般的外邦人只有适度的司法保障。随着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之间往来和利益纠纷的不断增多,矛盾便集中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之间;罗马帝国前期,罗马公民和罗马境外的自由民矛盾仍在继续,同时因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相关立法不够完备,因此该阶段仍需继续完善罗马法;罗马帝国后期,已逐步走向衰落,统治集团迫切要求将现行的法律用特定的形式固定下来。

第四步:分析各阶段法律的主要内容。在罗马共和国前期,罗马法由习惯法变为成文法的标志是公元前449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它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但也保留了许多较野蛮的习惯法,实际上维护了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在罗马共和国后期既有公民法又有万民法。公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具有保守性和形式主义色彩。随着罗马疆域的扩大、商业交往的发展,罗马共和国为了调整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创立了一套“万民法”,其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并适用于罗马公民和自由民。在罗马帝国前期,帝国皇帝用授予某些法学家解答法律特权的办法,让法学家的解释具有了权威的意义,罗马法朝着灵活的方向进一步发展。在罗马帝国后期,万民法不仅取代了公民法,编订而成的《民法大全》还成为了历史上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典,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需注意的是不能忽视自然法。公元前2世纪,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传入罗马,到罗马共和国后期、罗马帝国前期,自然法思想在罗马的影响逐渐增大,成为罗马法的理论基础。自然法不是实在的或具体的法律,而是一种带有理想和规范色彩的正义论与价值观,其基本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平等和正义。

课堂效果:(1)使学生身临其境,更加深刻认识社会矛盾。

(2)使学生再次体会罗马法的发展过程。

(3)将复杂的罗马法内容简化、阶段化,便于学生理解记忆。

2.罗马法的原则

方法:从总结熟悉的现代法律原则入手,总结罗马法的原则。

第一步:提出问题:中国的现代法律有哪些主要原则?

第二步:学生回答问题:有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辩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等。

第三步:总结罗马法的原则。因罗马法是现代法律的源头,现代法律的许多原则在罗马法当中都有所体现,比如:平等原则(需强调不是真正的人人平等)、物权法定原则、遗嘱至上原则、协约自由原则、陪审制度、保护人制度等。

课堂效果:(1)使学生明白关于罗马法的原则不可死记硬背,需在做题的时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承上启下,体会现代法律与罗马法的联系,为讲解“罗马法的作用”做铺垫。

三、罗马法的作用

关于罗马法的作用部分,笔者采用结合高考真题的形式进行讲解。

第一步:展示两道高考真题。

1.(2018·新课标Ⅱ卷·32)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展开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斗争,斗争的成果主要体现为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恩格斯曾评论说:“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这一长期斗争的结果是 ( )

A.贵族的特权被取消

B.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C.公民与贵族法律上平等

D.自由民获得相同的权利

2.(2018·海南卷·14)古罗马征服意大利半岛后,意大利人不能参与罗马政治活动和担任官职,没有资格分享公有地和战利品,但却要为罗马提供兵役,因此反抗斗争不断。这些斗争源于 ( )

A.公民与非公民的不平等

B.贵族世袭特权不受限制

C.公民对贵族专权的不满

D.公民利益缺乏法律保护

第二步,学生做题,并给出理由或做题方法。

第三步,教师详解:第一题答案为C。该题以罗马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为切入点,深入考查了学生对罗马法形成、发展的认识和理解。这就要求学生在备考过程中要认识到分析和理解历史问题应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不能用今天的情况和标准进行判断,也要求学生不能只学习课本上的知识。就本题而言,A选项说法错误,不符合当时的实际,因为罗马法本质上维护的仍是罗马贵族的利益;B选项错误,罗马法体系的形成以《查士丁尼法典》的出台为标志;D选项错误,在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时期,自由民获得权益是在公民法到万民法的演变阶段,故排除。通过此题也可得出,罗马法的作用之一便是有利于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第二题答案为A,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演变过程,即公民法到万民法。但通过题意也可以得到一个认知,即在罗马扩张初期,罗马并没有考虑被征服地区人民的利益,导致罗马境内的反抗斗争不断,从而也说明万民法有利于缓和矛盾,维护罗马帝国的统治。

第四步:扩充并总结罗马法的影响。可从对当时和对后世两个角度考虑:①对当时的影响,教材分析的非常详细且易懂,教师可引导学生对教材进行挖掘、同时提醒学生分阶段谈影响;②对后世的影响,首先它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借鉴;并不断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地加以仿效。其次还应思考罗马法对我国法律的作用:罗马物权法、债法、继承法对我国法律也有深刻的影响,有利于我国法律的进一步完善;罗马法的“公平、正义、自治”理念不仅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具有重大的借鉴作用,这些罗马法的“灵魂”对树立我国民法科学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课堂效果:(1)借题发挥,不仅指导做题方法,还可以使学生明白罗马法对后世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奠定西方法律传统的基础上。

(2)与中国相联系,拓宽思维,引导学生全面把握罗马法的作用。

以上是笔者在一轮复习罗马法时的一些粗浅思考,当然这种方法也存在诸多弊端,比如可能会加重空间理解能力较弱的学生的负担;对教师的课堂管理、把控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这仍不失一种有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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