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8-12-07董艾轩缪成臣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文/董艾轩缪成臣,.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1 失地农民的概念及研究意义
1.1 失地农民的概念
失地农民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且自家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后家庭人均耕种土地面积少于0.3亩的农民。它是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产生和出现的社会群体。
1.2 失地农民的研究意义
首先,通过对失地农民的研究,可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落实城市带动乡村发展的策略措施,缩小城乡差距,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目标。其次,通过对失地农民的研究,可以弥补城乡二元结构下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有利于加强各地区法律法规的建设。最后,有利于各地政府借助各种社会力量,有效减缓各地区因政府征地对失去土地的农民造成的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性特征,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2 失地农民就业存在的问题
2.1 收入水平低,社会福利差
失地农民因自身原因,能从事的大多行业都相对处于基层,工薪低待遇差,天天过着馒头就咸菜的生活,日常饮食质量水平普遍偏低,居住环境简陋,住房安全系数偏低,多属廉租房群。又因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社会保障措施实施未落到实处,补偿标准的不合理,补偿金监管运营机制的不健全,他们所能享受到的社会福利比较差。农民工受工伤后上层领导往往逃避责任,又因为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的资格,因此影响了农民工受工伤后的一系列医疗救治问题。
2.2 工作层次低、不稳定性强
失地农民是一批文化素质低,掌握生产生活技能少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能选择的行业领域狭窄,工作层次居低。失地农民问题是当今社会的频发问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短期性特征明显,工作环境易变动,工作场景易变迁。项目承包人欠薪现象时有发生,用工单位拒签劳动合同问题也屡见不鲜,这些乱相严重侵犯了农民工应当享有的权益,更加剧了引起失地农民对自身所处现状的不满意。
2.3 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对策建议
2.3.1 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改进征地补偿制度
首先,针对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我国应进一步改善,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机构应有效界定土地征收的范围,对于征收后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政府可以依法行使征用权,对于征收后用于非公共利益需要的,应由相关市场机制通过出资购买的形式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行使流转权的形式,来达到土地保值增值的目的。
其次,政府机构应改良现行的土地征用赔偿程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有效保障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具体地区的经济发展状态提供配套的补偿标准。现阶段的失地农民与普通农民两者间差别的特殊性在于失地农民有政策优待和资金补偿。针对这一特征,我国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培养相关人员,正确指导失地农民合理运用所得补偿款进行多元化投资。
最后,我国政府应改良相关机制,遵循正确的管理程序,拓展适当的监督机制,对公职人员设立合理的考核制度,呼吁社会各界和政府监管机构共同监督土地补偿金的分配和发放,通过开展洽谈会、听证会来保障我国失地农民这一社会群体应当享受的权利。
2.3.2 拓宽失地农民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就业机制
保障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是政府保障其就业政策效果的首要措施,是通过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和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就业服务机制,建设专业化人员为失地农民服务,甚至为他们安排工作,将他们安置到有职位空缺且对人才要求相对较低的企业中去,以保证他们的经济来源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给予该些企业某些福利补贴,达到双赢的目的。其次,政府应该对社会仍存在的不公平现象进行治理,尽全力降低因社会潜规则现象尚存而引起的失地农民就业难现状发生的频率和次数,消除社会对失地农民这一阶层的歧视。接着,政府应引导这部分失地农民树立积极的就业观、择业观,完善针对失地农民板块的就业培训服务机制。最后,回归根源问题,失地农民应该认识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三思反省,对症下药寻找解决对策,争取让自己早日从困境中走出来,帮国家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出劳出力。
2.3.3 改善失业保障政策,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
首先应提取部分储备的社会保障基金来设立失业救助款项,用于应对有特殊困难或者特别贫困的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培养一支优秀的专业团队,在必要时刻为失地农民提供精神救助和其他服务。其次,我国政府应改善现阶段的失业保险政策,拓展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并加强实施力度,针对不同对象设立不同档次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对于失地农民这一弱势群体优先考虑少缴纳或是免缴费的优待,按照不同地区政府所能承受的不同经济压力再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最后,我国政府应拓宽社会福利模块,根据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为其提供尽可能多的社会福利项目。
此外,我国政府还应完善现行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自身利益问题。对促进就业问题提高关注度,提升失地农民的自身素养,兼顾城乡,探索新门路构建有效机制保障失地农民的再就业。
[1]乔淑君.关于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13.
[2]黄建伟.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的研究意义与研究设计[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1: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