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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风险与对策建议

2018-12-07应燕金湖县金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新商务周刊 2018年21期
关键词:银行贷款基础设施贷款

文/应燕,金湖县金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自从上世纪末以来,各级人民政府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周转项目资金存在问题时,通常会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银行贷款解决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进程,但由于城市建设融资制度还不够完善,给银行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1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存在的主要风险

1.1 借款主体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第二条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由此可见,各级政府并不是贷款法律关系的法定主体,不具备借款人资格,没有资格从金融机构借款。各级政府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通常会让金融机构开设新的窗口,由此窗口代表各级政府向金融机构借款,然而该窗口并不是资金的实际用款人,往往会导致承担项目的建筑公司被政府管控,而地方政府与借款人和用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明确,导致法律关系不清晰。

1.2 还款能力风险问题

对于各级政府来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基础设施本身的收入以及地方财政的预算。但根据以往的经验表明,很少有项目能够通过自身收益偿还贷款,基本上所有的基础设施项目所用资金都是由地方财政偿还。而地方财政的资金来源又取决于税收情况等等,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除此以外,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可能用时较长,有的项目用时长达十余年之久,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主管负责人可能已经不在原岗位工作,这给贷款的追偿又增加了困难,总而言之,地方政府的还款能力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1.3 担保风险问题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的资金数额较大,而收益能力又很弱,故而在寻找担保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难度。但由于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建成后有向社会公众收费的权利,所以贷款通常以项目收费权作为担保的标的。但这种担保方式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一是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公路项目和农村电网与改造项目可以以收费权担保的方式贷款,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是否可以以收费权担保的方式贷款还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基础设施项目收费属于行政型收费或事业型收费,根据政府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项目收费不能直接打到贷款账户内偿还贷款资金。由此可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担保问题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2 关于解决贷款风险问题的建议

2.1 加强地方政府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宏观控制

对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来说,大多数都属于公益型项目,向社会公众收费的情况不多,即使存在收费问题,也无法直接偿还贷款资金。故而,对于地方政府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银行应当将地方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评估,进而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贷款数额,地方政府一切的项目贷款都应当从此贷款数额中规划,任何一笔贷款都应当在此范围内进行衡量控制。银行应当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认真了解,避免地方政府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而借款数额巨大,超出偿还能力,给银行带来风险。除此以外,地方政府也应当对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工作作出详细的策划,对于历年财政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做好大数据统计工作,在经济基础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2 做好前期的项目评估工作和贷款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在决定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时,应当提前了解好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意向,避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政策法规相左而造成资源的浪费,除此以外,还应当对于项目所需资金进行逐一落实确认。在对于存在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建设之前,应当对于该项目的市场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分析,做好评估工作,预测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以求项目建设的每一阶段都在既定范围之内,收益也在预期的范围之内,这将大大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对于贷款后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体制,使用贷款资金务必保证合理合法,不得擅自挪用侵吞。对于项目的收益情况应当做好记录工作,账目清晰,以便于利用收益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3 利用多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问题

除了上述提到的利用收费权进行担保的担保形式以外,银行也应当通过其他方式保障贷款的偿还可能。例如,银行可以定期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地方政府及时沟通,建议地方政府为项目注入资金或者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收益能力等等,以此来保障银行资金能够得以偿还。除此以外,地方政府也可以建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定期保障基金达到某一固定数额,在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利用预先拨划的基金来偿还银行贷款。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银行贷款能够偿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也更加有利于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

3 结束语

地方政府加强对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宏观调控,采取措施降低贷款融资风险,是当前促进城镇化进程的必不可少的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项目建设的每一部工作,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保障项目资金的充足,以提高建设速度,早日为民众提供方便的基础设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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