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科技创新需要打假

2018-12-07熊德义

国际人才交流 2018年10期
关键词:不法社会公众诚信

文/熊德义

人无信不立。同样,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研离开了诚信,创新就难以立足。近期爆出的“‘红芯’浏览器夸大宣传”和“山东常林集团涉嫌造假骗取巨额科研经费”等事件,深深地刺痛了国人敏感的神经,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这些行为严重败坏了学术科研风气,破坏了科技创新生态,损害了国家声誉,影响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在中美贸易战日趋复杂的大背景下,严厉整治各种严重科研失信行为,优化科研环境,使科技创新去伪存真,对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极为重要,甚为迫切。

编织社会监督网,让科研失信问题无处藏身。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科研失信问题的发现与查处有着重要作用。如在“韩春雨”“‘红芯’浏览器”等事件中,学术同行、“内部人”对发现和揭发科研失信行为,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推动相关事件的发酵直至查处,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想方设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大力发动社会公众对各种科研失信行为进行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督与曝光。进一步加大科技计划管理的信息公开力度,宜公开的尽可能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负责任实名举报,特别是充分发挥学术同行和“内部人”的特殊监督作用。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公布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好社会公众监督的积极性。

严厉追责惩戒,以惨痛代价遏制科研失信者的本能冲动。科研失信行为源于追逐名利的利益驱动。要重拳整治各种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实行终身追究,使失信者得不偿失。科研失信者,一经查实,就要严肃追责。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惩戒。譬如,撤销项目立项、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追回科研项目经费和奖金,甚至予以加倍罚金的处罚;取消其担任评审评估专家、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等资格;限制其到公立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绳之以法。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对科研失信者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科研诚信状况与院士增选、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等挂钩,推动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评价等工作中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使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成为“重磅”通行证,而失信者则处处受限,寸步难行。通过重拳出击、联合惩戒,使科研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从而遏制其作假的本能冲动,达到根本上净化学术科研风气的目的。

强化科技计划管理,筑牢科研诚信防火墙。科技计划管理是科研诚信建设的关键环节。强化科技计划管理,筑牢防火墙,是防范科研诚信风险的重中之重。需要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用承诺制度筑牢诚信底线,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院士增选、重大人才工程等工作中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要求从事推荐(提名)、申报、评审、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使他们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避免诚信防火墙失守。此外,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也是保证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等客观、公正开展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大力推广。

重拳整治不法科技中介服务,铲除科研失信问题滋生的土壤。客观地说,科技中介服务是科技创新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有力地支撑和促进了科技创新活动。但一些不法中介对科研失信问题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些机构打着“润色论文”的幌子,大行买卖论文、抄袭剽窃、代写代投之实,成为学术造假的重要推手。还有一些机构在专利代理、项目申请、科研评估、高新企业资格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虚构有关数据和资料,成为科研失信的主要帮凶。据悉,在几年前发生的四大国际出版集团撤稿中国作者百余篇论文事件的调查中,就发现买卖论文、提供虚假同行评议专家和虚假同行评议意见等造假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在众多科研诚信事件中,中介机构有的仅是起参与和支持作用的配角,有的则成了策划和唆使的主角,可谓“罪魁祸首”。因此,某种意义上说,不法中介服务是科研失信问题滋生的土壤。正是有了不法中介服务这一“土壤”,作假想法的“种子”才得以生根发芽。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不法中介服务,许多科研失信问题就可能不会发生。因此,必须对各种不法科技中介服务行为零容忍、不手软,通过严厉打击,铲除科研失信问题滋生的土壤,建设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生态。

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治理科研失信问题。治理科研失信问题,应当坚持堵疏结合。在堵住歪门和邪道的同时,要大开正门和大道。不可否认,原有科研评审评价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科研失信问题的发生。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追求更多更快发表论文,不惜“铤而走险”,加剧了学术不端行为。需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治理这个问题。大力推进科研评审评价制度改革,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更加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影响,不再把论文、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一刀切”等倾向。这样,既可以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专注科研,争创高质量的原创性成果,也可以因此减少科研失信问题的发生。探索建立科研信用评级制度,综合参考科研失信记录、科研能力、成果质量以及实验仪器设备、科研经费、条件保障等情况,逐步建立健全科研信用评级体系。对信用好的个人,在项目申请、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信用好的单位,在评先创优、绩效评价、享受政府资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使诚信者一路绿灯,通过正向激励,培育恪守诚信、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科技创新生态。

总之,只有堵疏结合,综合施策,重拳出击,才能根本上治理科研失信问题,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猜你喜欢

不法社会公众诚信
关于禁止盗用《图书馆论坛》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严正申明*
努力给社会公众求证事情的真相——以金华晚报《求证》栏目为例
美好生活离不开诚信
我们和诚信在一起
那一次,我把诚信丢了
论联大设立叙利亚“国际公正独立机制”的不法性
社会公众二孩生育影响因素研究综述:2003—2015
Application of the Good Faith Principle to the SCS Arbitration Initiated by the Philippines Against China
社会公众追究政府生态责任的角色定位
论故意不法先前行为人的作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