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演进与舆论型塑:明末内阁政治生态解析
——以钱龙锡、杨嗣昌为例
2018-12-07李文玉
李文玉
崇祯四年(1631),内阁阁臣钱龙锡因蓟辽督师袁崇焕“通敌”而被遣戍至定海卫;崇祯十一年(1638),宣大总督卢象升战死,阁臣杨嗣昌随之成为舆论谴责的对象。虽然两者发生时间相隔数年,具体原因亦各有不同,但两起事件中,伴随着总督的获罪或死亡,内阁阁臣都成为被追责的对象。两位阁臣的遭遇构成透视明末内阁政治生态的切入点,在明末的特殊历史时段,阁臣作为辅政重臣,与作为封疆大吏的督抚关系颇为敏感而关键,内阁的政治生态特征在阁臣与督抚的关系维度内表现得更为明显。在与权责不够明晰的督抚之间的关系中,内阁本身职权的弹性和张力及其边界的模糊性都得以展现,使得其制度的独特性表征更为突出。因而通过钱龙锡和杨嗣昌的个人境遇,可以从内阁的制度演进层面,更深入地透视内阁政治生态形成的内在原因。在此基础上,沿时间线梳理两起事件之后阁臣的行为选择,以及不同内涵指向的舆论型塑意图,可以更好地分析影响内阁政治生态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可从内阁与督抚的关系视角,探讨内阁的职能空间和阁臣处境对明朝命运走向所产生的影响。
一、袁崇焕“通敌”与钱龙锡被遣戍
袁崇焕于崇祯元年(1628)四月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崇祯二年(1629)六月,袁崇焕用尚方剑杀皮岛总兵毛文龙,先斩后奏。同年十一月,清军攻入畿甸,都城戒严。袁崇焕立即率兵往援,在北京城的广渠门和德胜门外力战清军。清军不敌辽东铁骑,死伤千计,铩羽而归。但由于袁崇焕未能阻敌于蓟州,使清军由通州直抵北京城下,故而袁崇焕虽力战却敌,但此前的谣言却不能由此平息:即认为袁崇焕乃是与清军勾结,有意使其逼至京城脚下,而欲以此作为议和条件。此前擅杀皮岛总兵毛文龙,亦是向清军示好之举。崇祯二年十二月初一,袁崇焕被崇祯帝下锦衣卫狱。
袁崇焕当时被认定叛国,此前杀毛文龙之举也就带有了谋反的色彩,正是以此事为发端,阁臣钱龙锡方被卷入争端之中。袁崇焕死后,崇祯朝士人杨士聪说:“毛文龙之死,何所关于成败之数?自袁败,而议者执以为辞,于是连及大学士钱机山龙锡。”[注]杨士聪:《玉堂荟记》卷上,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4页。崇祯年间进士夏允彝也认为:“后虏阑入,朝端遂以杀文龙为崇焕罪,而并及龙锡。”[注]夏允彝:《幸存录》卷中“辽事杂志”,《续修四库全书》第44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9页。那么,钱龙锡究竟在杀毛文龙之事中发挥了多大的影响?在群臣的议罪词中可以看到,针对擅杀毛文龙之事,“(钱龙锡)两书有‘处置慎重’语”;关于议和之事,“龙锡始答以‘酌量’,继答以‘天子神武,不宜讲款’”[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五一《钱龙锡传》,第6486页。,钱龙锡自己亦将与袁崇焕的书信往来上呈皇帝,可见钱袁二人确实就杀毛文龙以及与清议和之事进行过讨论,但是所呈书信中并未体现出钱龙锡在此中的主导作用。
在袁崇焕下狱之前,他们并未出声弹劾袁崇焕与钱龙锡有私之事,直至袁崇焕下狱,方以此为契机纠举钱龙锡,切入点便是袁氏奏疏中“与辅臣相商”一语。从钱龙锡的反应也可以看出,当时高、史二人对其的弹劾具有很大的试探性。文秉在《烈皇小识》中记载:“先是文肃(文震孟)劝钱(钱龙锡)辩疏,当痛言一番,明主可为忠臣,而钱不能从也。引罪疏甫,奉旨不复再辞,随即入阁。二十三日,高捷再疏,语更加厉,得旨:着致仕去。至是而始悔不用前言,则已晚矣。”[注]文秉:《烈皇小识》卷二,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2页。可见钱龙锡对高、史二人的弹劾并未太过在意,未作过多申辩便照常入阁办事,直至高捷再次弹劾,崇祯帝直接罢去钱龙锡官职,钱氏后悔已晚。
二、卢象升战死与杨嗣昌遭舆论批判
崇祯十一年(1638)六月,兵部尚书杨嗣昌入阁,同时仍掌管兵部事务,时卢象升为宣大总督。同年九月,清兵逼近,京师戒严,卢象升率兵勤王,崇祯帝命卢象升守昌平。卢象升虽然名义上总督天下兵马,但实际兵力不足二万。即使如此,卢象升仍刻期誓师于巩华城,慷慨泣下。但尚未启程,便接到杨嗣昌所拟旨意:“令赴通州,就总监高起潜。”[注]谈迁:《国榷》卷九十六“思宗崇祯十一年十月甲午”,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四《卢象升战死》,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邹漪:《启祯野乘一集》卷八《卢忠烈传》,北京:故宫博物院图书馆,1936年。卢象升认为,杨嗣昌此意“不过令总监挠我师期耳”,因此未赴通州。十月十五日,卢象升按计划突袭清兵营地,失利而返。十二月,卢象升被弹劾縻饷逗留,夺兵部尚书。崇祯帝欲将其革职,以阁臣刘宇亮代之,杨嗣昌极言不可,最后改卢象升为兵部侍郎,仍任总督,戴罪视事。数日后,在朝廷的催促和舆论指责下,卢象升不得已仅率数千人再次迎战清军,监军高起潜拒不赴援,卢象升战死于贾庄[注]陈鼎《东林列传》卷五《卢象升传》载卢象升战死于崇祯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其他史料多载为十二月十二日。。
卢象升死讯传来,杨嗣昌的表现殊为反常。先是疑卢象升未死,票拟旨意命下诏验视,后又逼迫目击卢象升战死之人编造卢氏怯敌退却之情状。杨士聪《玉堂丛语》记载:“卢既死,千总张国栋塘报至兵部,武陵(按,杨嗣昌)问以事之始终,欲缘饰逗怯之状,据以上闻。国栋不肯,武陵大怒,夹至五次,卒无变词。但曰:‘死则死耳,忠臣而以为逗,力战而以为怯,何可诬也!’”[注]杨士聪:《玉堂荟记》卷下,第72页。在杨廷麟的记载中,目击者“千总张国栋”则换成了“东厂总旗俞振龙”,《明史》《国榷》《东林列传》皆如此记载,俞振龙被严刑拷打至死,终不改口卢象升英勇死国之事。此事之后,卢象升家人多次向朝廷请恤,皆未得准允。直至崇祯十五年,杨嗣昌死后,“公(卢象升)事始白,予祭葬,赠太子太师兵部尚书,谥忠烈”[注]杨廷麟:《宫保大司马忠烈卢公事实俟传》,卢象升:《卢公奏议》卷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二辑第25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271页。。
宣大总督卢象升与内阁辅臣杨嗣昌的交集,以崇祯十一年九月至十二月最为密集。一个值得注意的前提是,这一时期正值杨嗣昌兼任阁臣与兵部尚书时期,也是整个崇祯朝内阁权力和阁君融洽度较高的时期。“(杨嗣昌)和议自专,票拟由己。”[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一六《刘同升传》,第5711页。这一时期的兵事,除了皇帝本人外,杨嗣昌通过票拟,能够起到主要的影响决策作用。例如在军事调度上,杨嗣昌命卢象升赴通州就监军高起潜兵;在兵士数量上,朝廷拨付卢象升的士兵不及二万;在粮饷调拨上,“(卢象升)移文兵部告急,有‘战士立而就死,七尺微躯不敢自保’之语。嗣昌不答”[注]杨廷麟:《宫保大司马忠烈卢公事实俟传》,卢象升:《卢公奏议》卷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二辑第25册,第269页。。另外,杨嗣昌也参与甄别与荐举军事人才,如在崇祯帝已决定撤换总督卢象升改为刘宇亮时,杨嗣昌力言不可,同时举荐孙传庭以备。可以说,在军事相关问题上,此时的内阁基本完整实现了辅政功能。
由此可以看出,总督虽然为封疆大吏统领一方军政事宜,有权便宜行事,但中央仍紧紧掌控着统领与调度之权。而在这一时期,由于杨嗣昌身任阁臣时兼掌兵部,同时君臣关系相对融洽,能够极大影响崇祯帝的决策,因此杨嗣昌所代表的内阁,便成为了中央意志的主要表达载体。如果说崇祯初年在蓟辽总督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过程中,难以确定阁臣钱龙锡是否发挥了主导作用,而此时内阁与总督的关系,便明显呈现出内阁通过职权以合法性的途径强势干预地方事宜,而总督被动接受的态势。
然而,虽然阁臣对于军国问题不再退避三舍,但其辅政的有效性却被时人诟病。更多人认为杨嗣昌票拟所提供的处理意见并不明智,尤其在卢象升战死后,这种批判声音甚嚣尘上。计六奇说道:“象升所以死有六:一与嗣昌相左,二与起潜不协,三以弱当强,四以寡击众,五无饷,六无援,然后五者皆嗣昌奸谋所致。”[注]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四《卢象升战死》,第247页。计六奇所概括的六点中,“以弱当强”、“以寡敌众”、“无饷”、“无援”皆是中枢调度上的问题。杨廷麟直接上疏崇祯帝说:“大臣阵亡,虽死事,由其调度舛错,盖杨嗣昌中之也。”[注]谈迁:《国榷》卷九十六“思宗崇祯十一年十二月丙辰”,第5827页。
至于杨嗣昌因何票拟失当、调度失宜,时人多认为内在原因是由于其与卢象升的个人关系问题。两人之间的矛盾,从官方史料的记载来看,主要是在对清政策上的分歧:“象升主战,嗣昌与监督中官高起潜主款,议不合,交恶。”[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第6513页。但时人笔记和私人史著中,则又隐约传达出了矛盾的另一个原因。《明季北略》载:“(卢象升)旬日间克复州邑甚众,嗣昌忌功,辄从中止。”[注]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四《卢象升战死》,第246页。《宫保大司马忠烈卢公事实俟传》载:“公之死于嗣昌手也,有二焉:公孝,则昌不子,一大憾也;公忠,则昌不臣,二大憾也。”又称:“予昌以寻常臣子之名,昌又何羞何忌,而杀公哉?”[注]杨廷麟:《宫保大司马忠烈卢公事实俟传》,卢象升:《卢公奏议》卷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二辑第25册,第271页。
因而更多人认为,杨嗣昌将与卢象升个人之间的矛盾,通过职能上的联接,以合法性的方式传达出来。卢象升自己便感慨道:“我不死疆场,死西市耶!”[注]杨廷麟:《宫保大司马忠烈卢公事实俟传》,卢象升:《卢公奏议》卷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二辑第25册,第270页。谈迁曰:“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武陵当国,卢总督不战死即当狱死,死等耳,宁死于战。”[注]谈迁:《国榷》卷九十六“思宗崇祯十一年十二月庚子”,第5826页。陈鼎语含激愤地评论道:“先生经济武略不在武穆下,武穆见杀于贼桧,而先生见杀于嗣昌,俱不使成其功,此千古所同慨也。嗟乎!假令杨机部之言得行,以军事专委之,国家事尚可为也,奈何贼相必欲杀先生,而卒使明社沦亡也耶!”[注]陈鼎:《东林列传》卷五《卢象升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39页。陈鼎直把杨嗣昌比作秦桧,称其为“贼相”,认为他不顾国家利益,徒以私愤将卢象升逼死。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宣大总督卢象升战死后,内阁阁臣杨嗣昌几乎成为千夫所指。即便他不再如其他阁臣一般避事脱责,承担起了辅弼军国之重任,但舆论却直指其具挟私报复之嫌。除此之外,由卢象升战死引发的对于杨嗣昌的追责,更扩展到了其辅政的其他方面。
第一,在对待清军的态度上,杨嗣昌被认为有与其他督抚勾结议和清军之嫌:“陛下有挞伐之志,大臣无御侮之才,始建虏未犯塞,高起潜、方一藻曰‘当款’,杨嗣昌亦曰‘当款’。吴阿衡曰‘款必可恃’,嗣昌亦曰‘款必可恃’,表里煽谋。”[注]谈迁:《国榷》卷九十六“思宗崇祯十一年十一月丙寅”,第5823页。当时方一藻为辽东巡抚,吴阿衡为蓟辽总督,此论认为,督抚身在边方,与清军交往密切,而内阁辅臣杨嗣昌受其左右,以致“表里煽谋”。因此到卢象升任宣大总督时,便因在对清军的态度上与杨嗣昌意见不合而交恶。
第二,时人对杨嗣昌的指挥能力提出了质疑。崇祯十一年十月,卢象升未战之前,云南道御史郭景昌在召对中便指责杨嗣昌调度失宜,并上疏称:“闻敌入口,魂魄堕地,手足无措,托言战不得,误人并误封疆,屡失机会。”[注]谈迁:《国榷》卷九十六“思宗崇祯十一年十月戊申”,第5821页。卢象升战死后两月,巡按苏松常镇御史王志举亦劾杨嗣昌“调度无能,封疆坏极”[注]戴笠、吴殳:《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二“崇祯十二年二月壬子”,沈阳:辽沈书社,1993年,第212-213页。。
可见,以卢象升战死为契机,杨嗣昌遭到舆论的普遍批判。其作为内阁辅臣对于军事上的三项主要参与之处:一是主张与清军议和,二是指挥督抚作战事宜,三是对督抚人选的建言,皆受到舆论强烈的指责。“谁司中枢而被祸至此?”[注]谈迁:《国榷》卷九十七“思宗崇祯十二年四月丙辰”,第5839页。成为当时舆论针对杨嗣昌的普遍论调。
在以上两个个案中,不论是在蓟辽督师袁崇焕被下狱之后,还是在宣大总督卢象升战死后,内阁阁臣都成为被批判的对象。阁臣钱龙锡遭到政敌的不断弹劾而几近被崇祯帝弃市,杨嗣昌则面临着舆论对其辅政能力和道德动机的全面审判。从清军直逼京城,到疆场失利总督战死,在事件发生之后的责任追论中,内阁阁臣毫无例外都成为被指责的对象。虽然具体原因各自不同,但阁臣或遭到来自皇权的实质惩处,或遭时论摒弃,其实质皆是将战事失利之责归于内阁,区别仅在于追责的主体或是皇权或是士大夫,因时而异。可见明末庙堂之上的批判追责展现出明显的内阁指向性。
阁臣既被认为应对种种政治问题负责,又要常常遭受针对其僭越职权的批判,而阁臣个人的道德品行、辅政作为、交际关系亦受更多瞩目和监督,此非内阁至明末才呈现出的政治生态面貌。同时,内阁的职权联结涉及与六部九卿、科道言官等诸部门,对内阁的批判和对阁臣的攻击亦非仅存于内阁与督抚的关系之中。但在明末这一特殊历史背景下,在阁臣与督抚的关系中,内阁的政治生态特征尤为凸显。崇祯朝战事焦灼,明军与后金、农民军两线作战,内忧外患牵动国家的神经。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段,阁臣作为辅政重臣,与作为封疆大吏的督抚关系至为重要。上至皇帝下至臣工,对战争走向、国家命运的焦虑,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对内阁的批判追责呈现。在此背景下,出于政治斗争目的者亦通过对阁臣的攻击,得以实现权力争夺。政事追责的内阁指向性与阁臣行为的易受攻击性,都在明末内阁与督抚的关系维度内表现得更为明显。
三、“类相”与“非相”:内阁被追责之原因探析
内阁制度与督抚制度一样皆创制于一时权宜,后随形势发展演变为相沿日久的制度,两者一在中央,一在地方。在中央者,内阁负责参赞君主、密勿论思,按照制度的规定,内阁不掌实际政事;在地方者,巡抚逐渐成为省级最高军政长官,几处巡抚之上又有总督管辖,但督抚的职权又在总兵、宦官监军等地方势力中摇摆。就中央而言,崇祯朝战事紧张,中央对地方的掌控需求加大,但兵部对于地方军事的调控力不从心,明朝又无宰相统领百官,因此内阁辅臣便往往被寄望于能够发挥统筹地方督抚的作用。但内阁本身的职权不明,又往往使得这种统筹随时都有逾矩之嫌。就总督而言,其在地方的权力结构中常常权责不清,战争时期又责任重大,因此需要寻求与中央的关联。不论是君主赐尚方剑以给予其便宜行事之权,或是督抚援引内阁辅臣之语来增加自身行事的合理性,都表明了督抚自身权责的界限不够明晰。袁崇焕之死与钱龙锡下狱,以及卢象升战死与杨嗣昌被谴责,两起事件都涉及到督抚与内阁之间的关系。从内阁的职权展现角度来看,在与同样权责不明的督抚发生职权关联时,内阁的职权特征及其内在张力表现得更加明显。
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然而缺少了议政辅弼和文书协理的皇帝一人独立难支,到成祖朱棣年间正式出现了内阁。内阁作为明朝废相之后的产物,介于决策者皇帝和诸行政部门之间,在不断的制度演进过程中,成为一种“类相”而又“非相”的特殊存在,内阁此后种种盛衰境遇皆以此矛盾的特征为基础展开。而明末内忧外患之政局的紧迫,对内阁提出的更高要求,皆使得内阁本身的矛盾特征更为凸显。
A [kāya], which is the path (vartma) to be taken when the liberation from the obscurations [comes about] (āvtimuktigamyam), [a path] which is broad by virtue of great and pleasant good qualities (uddāmaramyaguavistaram), [a path] which is unmatched (astakalpam);
第一,内阁“类相”之地位。内阁阁臣为天子近臣,往往被视为文官政治生涯的顶峰。自仁宗时期开始对阁臣加衔进阶,其目的就是为将阁臣的品秩加升到百官之首,“大学士官五品,然于今为政本,时兼孤卿之秩,虽无相名,实辅弼之任也”[注]陈子龙:《安雅堂稿》卷十五《殿阁大学士箴》,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78页。。一般阁臣加衔的内容有三:加师傅保衔、加部臣衔、加殿阁大学士衔。另外,在以上三项基础上进一步加衔,又有光禄大夫、左柱国的称号。如温体仁崇祯三年入阁,在崇祯九年时已加秩至少师兼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在崇祯十年更是进左柱国称号。阁臣的加衔进阶,彰显了其与皇帝之间更为亲密的关系,以及相较于其他官员更尊崇的身份。
从入阁资历来看,明朝中期以来,内阁阁臣多出自各部尚书、侍郎,其中尤以礼部卿贰为多,万历至天启三朝由礼部入阁者占全部入阁官员的比例,高达77.5%[注]数据统计来源于谭天星《明代内阁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洪早清《明代阁臣群体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各书后所附阁臣简况、简表。。到崇祯朝,入阁官员身份更趋多样化,崇祯十一年六月,入阁者五人,杨嗣昌为兵部尚书,程国祥为户部尚书,方逢年为礼部侍郎,蔡国用为工部侍郎,范复粹为大理寺少卿。崇祯帝有意扩展阁臣的来源,各部皆取一人,弱化宰相的词林色彩而更偏实务,其目的是为使内阁能够更好地起到辅弼作用。“时同命者五人,翰林惟方逢年,余皆外僚,而复粹由少卿,尤属异数。盖帝欲阁臣通知六部事,故每部简一人……刑部无人,复粹以大理代之。”[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五三《范复粹传》,第6544页。明朝不设宰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而由各部尚书、侍郎中选任阁臣的做法,也在客观上使得内阁阁臣成为各部官员进一步晋升的指向。
内阁阁臣作为密勿论思之臣,既通过票拟对朝政事务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又往往参与政事方针的讨论。虽然阁臣对皇帝的影响力因不同时期皇权状态及其与整个官僚群体的关系而不同,但在影响皇帝决策方面,大部分时期内阁阁臣相较其他官员有更大的话语权。正如章正宸所言:“端冕以临之,折节以下之,调和以望之,师保以称之,股肱心膂以托之,志同道合以叮咛之。”[注]章正宸:《忻闻下济疏》,孙承泽著,王剑英点校:《春明梦余录》卷二十四《内阁·纶扉药石》,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84、385页。内阁阁臣与皇帝更密切的关系,比其他士大夫更高的尊荣,与对朝廷决策更大的话语权,都使得阁臣有了类似丞相的地位。
同时,内阁类似丞相的地位,也使得在战事失利、朝政不宁的状况下,皇帝和朝中官员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以外,也有了进一步向上追责的对象。由于阁臣介于皇帝和其他朝臣之间,因此对阁臣的处罚或言论批判,往往成为君主震怒和舆论汹汹之间的缓冲。对朝臣而言,对阁臣的大肆抨击未尝不带有追责皇帝的意味;而对皇帝而言,对阁臣的惩处亦带有警示朝臣或弥补自我过失的含义。因此,阁臣的“类相”地位使得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以往王朝丞相之责。然而,阁臣毕竟不同于丞相,其所承受的批判指向性和易受攻击性,又有其自身作为明朝废相后的制度产物之内在原因。
第二,内阁“非相”之实质。太祖朱元璋废相之后明确规定:“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注]朱元璋:《皇明祖训》之《祖训首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167页。因此即便内阁权势再盛,仍然是皇权的临时赋予,而没有法定意义上的行政权,更无统领六部等行政部门之天然属性,内阁“非相”的特征,使得阁臣在与其他部门官员发生关联时,往往有僭越之嫌,而这正成为时论抨击内阁的根本前提。
由于内阁并非丞相,本身没有行政执行职能,因此当危急之际,阁臣并非私下扩张权力,而是公开承担种种超出本身职权范围的职责时,往往被时论期待为一种类似“能者多劳”的状态,如以阁臣任督师者孙承宗,天启年间便曾督战辽东,崇祯二年十月,清兵逼近都城,孙承宗以朝野极大呼声被起复,以原官兼兵部尚书守通州。《明史》称其“以宰相再视师,皆粗有成效”[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五○《孙承宗传》,第6477页。。正是由于内阁的“非相”属性,使得时论对阁臣承担“相任”持有两种不同的态度:或担忧宰相之制复燃,质疑阁臣获得“相”权;或对阁臣担当“相”任之举含着“挽狂澜于既倒”的期待。在某一特定时期的舆论中,两种态度因阁臣个人的道德品行而有不同倾向,甚而两种情绪兼而有之。明代内阁权势之盛达至宰相之程度亦有发生,而此情况的出现,且能得到时论的认可,以下几种要素是为重要条件:即皇权的授意、内阁首辅或阁臣的个人能力、时局的紧迫对中枢政治的有效性和凝聚性提出的更高要求,以及阁臣对国家社稷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以阁臣兼任兵部尚书的杨嗣昌,在卢象升战死后遭到舆论大规模抨击,正在于其个人能力和对家国的责任感难以得到时论的认同。
杨嗣昌继温体仁之后,深得崇祯帝信赖,一力担当起时局重任。然而不论是他对督抚人选的建言,还是对农民军剿抚不定的政策,或是对后金军队战和不明的暧昧态度,他在内阁兼兵部尚书任上的作为并未符合人们的期待,未见改观而江河日下的形势加剧了时论对杨嗣昌的失望之情。宣大总督卢象升战死,构成时论积攒已久的发泄端口。对杨嗣昌能力的质疑、对杨嗣昌挟私报复的指责,批判声音种种,而其整体的内在逻辑在于,杨嗣昌以“非相”之阁臣身份,担当丞相重任,却无丞相统领全局之能力,其动机多是出于徇私。崇祯朝两线用兵之际,杨嗣昌在兵部尚书兼内阁阁臣任上左支右绌,如若单就其能力进行批判,实则难掩其为国任事的勇气与辛劳,而杨嗣昌对卢象升的种种不公待遇,及卢象升战死后杨嗣昌的反应,正显露出其私心和情绪化的一面,在批判者眼中,这正构成了杨嗣昌的辅政动机。因而由其辅政能力深入至其辅政动机的批判,才构成了舆论批判杨嗣昌的完整话语体系。杨嗣昌以阁臣任“相职”,人们对此的期待逐渐转为失望,正集中体现在这一话语之中。
四、事件影响与舆论走向:明末内阁职能空间的逼仄
阁臣钱龙锡因袁崇焕之死而获罪发生在崇祯朝初年,当时便有有识之士意识到,此事的影响远不限于私人恩怨和个人政治命运的转变,而将对此后内阁职能的发挥起到导向作用。
崇祯四年(1631)正月,右中允黄道周率先上疏论救钱龙锡,首先就督抚与内阁的关系入手:“今累辅所坐昏庸疎率,为罪督攀援耳。督臣受剑制阃外,忘亲忘君,偾事误国,虽磔裂莫赎。阁臣坐纶扉遥度边事,不知能否成败,浪浪叩头,此于鬼薪城旦奚加乎?”黄道周认为督抚与内阁的不同职能性质,决定了其权责上的关联度实际是有限的,不能因督臣获罪而骤然牵连辅臣。在此基础上,黄道周更直言指出,朝廷对于辽东的政策是战是和,本就犹豫不定,“今东疆之图,未有定算,恢复之计,上下持疑”,不当以议和的罪名下钱龙锡狱。除了为钱龙锡辩白,黄道周更指出了严处钱氏对于内阁与督抚关系的影响:
先辅臣张居正当以边功得荫锦衣,坚辞不受曰:“吾身未尝至疆场而受上赏,即一旦有败,何所逃诛?”臣疑其言,以为不忠,由今而观,未谬于先见也。凡疆场事,最难言胜负,何尝一彼一此。今阁臣以边事坐诛,后之阁臣必顾盼踟蹰不敢任边事,又令边臣得以瑕隙卸阁臣,后之边臣有事,必摭阁臣只语单词为质,则是使纶扉之内,割边墙为殊域也。[注]陈鼎:《东林列传》卷十八《钱龙锡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8册,第409页。
黄道周引张居正之事,正是强调内阁与督抚职能属性上的不同。内阁密勿论思,不直接参与疆场战事,军情瞬息万变,时空的距离决定了内阁虽能提供参考性的处理意见,但在边事上实际发挥的作用毕竟有限,因而黄道周借张居正之口认为,不论或赏或罚,内阁都无法成为战争胜负的主要责任人。黄道周进而指出,仅因袁崇焕杀毛文龙疏中有“与辅臣相商”一语,而重处钱龙锡,表明内阁关于边事的建言,或与边臣督抚的交流,都易成为督抚边事失利或处置不当的借口,因此意味着内阁在边事中需要承担重大的责任与风险,而督抚亦可以因辅臣的参与而推卸责任,既不利于督抚在地方的实心任事,又不利于内阁关于边事的辅弼建言。
针对这种情况,“阁臣即相臣”的言论兴起,这既是对阁臣的期待,也构成了批判阁臣不作为的理论依据。给事中冯元飏认为今之辅臣往往以无相名为由,不履相职:“一至朝廷有事,如汉制所谓天地大变,天下大过者,辄云昭代本无相名,吾曹止供票拟。”[注]冯元飏:《政本名实宜稽疏》,孙承泽著,王剑英点校:《春明梦余录》卷二十四《内阁·纶扉药石》,第376页。章正宸论阁臣之职当有八个方面:兼裕公私、澄清吏治、内平流寇、外制四裔、感孚帝衷、赞襄庙谟、宏开言路、收拾人心,称“不由阁臣身亲为之,更谁任乎?”[注]章正宸:《忻闻下济疏》,孙承泽著,王剑英点校:《春明梦余录》卷二十四《内阁·纶扉药石》,第384、385页。诸人的大声疾呼,正体现了阁臣之实际作为与时局下的舆论期待之间的差距。
明朝政治演进到崇祯朝,舆论对内阁侵权的指责渐少,阁臣的不作为取向又成为士人强调内阁之职的话语基础。如温体仁当国,崇祯帝每次向其咨询兵饷之事,便无所建言,称:“臣夙以文章待罪禁林,上不知其驽下,擢至此位。”[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八《温体仁传》,第7935页。其与督抚的关系更多存在于暗中庇护或任用私人的非合法性层面,例如刑科给事中何楷曾揭发,辅臣王应熊有私于漕运总督杨一鹏;许誉卿亦曾弹劾温体仁,初议设五省总督之时,兵部侍郎彭汝南、汪庆百按惯例当出任,两人畏敌不敢任,温体仁便庇护二人,罢五省总督之议。他们与督抚的关系皆是私下的交往。直到杨嗣昌以阁臣兼任兵部尚书,军事之任责无旁贷,始公开通过建言督抚人选、票拟章奏指挥督抚作战事宜等方式参与地方军政事务。
但舆论的指责方向与此前相比发生了急剧转变,从对阁臣不敢任事的批判,转变成了指责阁臣对督抚的过多干预、政策主张的失误,及其具挟私报复之嫌上。因而从整体上看,舆论对内阁呈现出了相互矛盾的评价体系,一方面他们希望内阁理应担当宰相之职,另一方面他们又对内阁僭越时刻保持着警惕性。但不论舆论的批评内容为何,都呈现出对内阁的型塑意图,意欲通过一定规模的话语影响力去塑造内阁的理想形态,在此种环境下,内阁不断成为舆论批判的靶向。
因此,虽然钱龙锡因袁崇焕牵连获罪,与杨嗣昌因卢象升战死遭舆论谴责,就事件本身而言并无内容的相似性,当事人的主观动机与是非对错,在当时看来亦是众说纷纭,但崇祯朝一前一中两个事件,一出自于皇权对阁臣的惩处,一来自舆论对阁臣的批判,在对内阁政治生态的影响上却有其同一性:即内阁关于军政事务的职能表现越发疏离,不论是对战守策略、地方军政还是督抚人选上的建言更为谨慎和缄默。
崇祯末年,周延儒再次入阁后,曾被弹劾庇护边臣,他上疏自辩称:“向来不与边臣通书。”夏允彝在评论此事时,张居正当国时内阁与督抚的关系再次被作为典范援引,夏氏称:
当江陵柄国时,九边之事,如视诸掌,如某部今将往某地,防范某边,江陵必先知之,戒谕边臣,故无败事,后鲜继之者矣。一边抚尝语余曰:“叶台山相国,亦不可及也。”每边臣上疏,必手答之,此后止发一名柬而已,中外不相应,安望成功哉?然犹未极坏。周宜兴当国,或以庇边臣奏讦,周力辨,谓向来不与边臣通书,若谓边事非阁臣所与知者,其败不亦宜乎?[注]谈迁:《国榷》卷九十七“思宗崇祯十二年正月丁丑”,第5830页。
前述黄道周在钱龙锡事件中论内阁与督抚关系时,同样引张居正作为表率。且不论张居正死后遭清算之时,时论对其强势干预督抚的抨击,与崇祯朝“阁臣即相臣”之论相比发生的转变,仅夏氏与黄氏两人,其切入点便有所不同。前引黄道周语称:“先辅臣张居正当以边功得荫锦衣,坚辞不受曰:‘吾身未尝至疆场而受上赏,即一旦有败,何所逃诛?’”指的是阁臣在督抚关系和边事军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夏允彝称:“某部今将往某地,防范某边,江陵必先知之,戒谕边臣。”所指则是阁臣对战事的指挥和边事军情中的参与程度。将两者合二为一来看,则内阁与督抚的合理性关系应当是:内阁应指导督抚战守机宜,但并不应过多承担战事胜负的责任。如此相悖的论点存在于同一时期士人的言论中,恰是内阁在“类相”与“非相”的夹缝中尴尬处境的典型体现。
明朝末年战乱四起,总督在地方权责不明,而内阁因畏罪或畏人言不敢涉足地方战守之事,其对王朝的影响不言自明。到崇祯十七年(1644)九月,已是福王当国,巡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祁彪佳提到崇祯二年的钱龙锡之事,仍持与当年黄道周同样的观点,称:“夫以辅弼大臣于督抚陛辞之日,体访咨询,亦其职尔,若阃外生杀,转移呼吸,先期岂能遥制?如以一时问答之单辞指为罪案,将来帷幄之臣,谁敢为国家谘访一官、肩任一事者?”[注]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六十四《文渊阁大学士钱公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18册,第368页。虽与黄道周所言在时间上一前一后呼应,但彼时北都已亡,祁彪佳仍持此论,可见十七年间,在与督抚的关系上,“帷幄之臣”中“敢为国家谘访一官、肩任一事”之人实在乏善可陈。
明末崇祯一朝十七年间,先后任命五十位内阁阁臣,其中获罪的阁臣共有十三人,占全部五十位阁臣总数的26%[注]具体统计见李文玉:《崇祯五十相研究》,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而遭舆论批判者更是为数众多,《明史》称“其克保令名者,数人而已”[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五一《论赞》,第6506页。。政事追责的内阁指向性与阁臣行为的易受攻击性,成为明末内阁政治生态的显著特征。不可否认,不同阁臣在任上的不同作为,与阁臣个人的道德品行和自我选择有关,阁臣之离阁或获罪,亦与皇帝的意志密切相关。而在皇权和阁臣个人素质修为之外,我们更可以看到制度属性、舆论环境与政治事件对内阁政治生态的共同影响与作用。
其中,内阁的制度属性是舆论和政治事件得以不断对其施加影响的根源。由于明朝诸多时期内阁的“类相”地位,当政局困顿之时,阁臣常被认定为皇帝之下的最高责任人而受到追责,同时,阁臣地位的尊崇也使得以政治事件为契机而展开的入阁斗争不断。由于内阁的“非相”实质,不同时期其权势表现差异明显,表明内阁职权内含着张力和弹性空间,舆论就此不断展现出对其的型塑意图,以促使特定时期的阁臣作为符合时论的期待;同样由于内阁“非相”的制度属性,导致其职能边界模糊,阁臣职能的发挥常有僭越之嫌,亦更易受政治斗争的牵连。在明末王朝形势急转直下的背景下,舆论的型塑意图虽更加强烈,但在期待阁臣作为和防范阁臣僭越之间,却没有一定之论;内阁与督抚关系更加敏感,所引发的政治事件更为尖锐。在此情况下,内阁的职能空间愈发逼仄,阁臣处境更为艰难,他们中的大多数在边事军情上保持缄默,任听督抚所为,亦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其自身行为选择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