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法院打造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的成都品牌
2018-12-06陈俊伶
本刊记者/陈俊伶
党组书记、院长谢立新出席座谈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党对司法改革工作的要求,司法责任制改革核心在于继续做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落实,高度重视与之相关的综合配套改革,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和配套性,激发改革的联动效应和共生效应。随着员额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不同程度地制约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化”建设,需要立足法律规定和司法改革精神,进一步拓展审判辅助人员来源渠道。基于司法改革、职业共同的目标、法院工作现状的考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试行“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
2018年9月,青羊区人民法院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郭彦院长专项汇报了“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工作情况。郭彦院长批示:青羊区人民法院对深化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值得学习和肯定。为全面试点改革工作,落实好郭彦院长的批示要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充分运用前期实践探索成果,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思考深化试点方向,力争该项改革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成果。
四川法院系统首批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习律师在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实习期即将届满之际,2018年10月12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召开深化推进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座谈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羊区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羊分会的相关领导应邀参加座谈。
青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立新回顾了法院最初在四川省内首创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的背景及改革动因,法院受案数量呈几何级增长,审辅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需要拓展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为此试行“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实践检验,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办案压力,有助于员额法官专注案件审判,提升办案质效。
成都市律师协会罗俊副会长座谈讲话
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组成单元看,法律职业共同体就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组成的具有共同理想或目标的特殊社会群体,它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也是法律信仰的共同体,还是法律目标的共同体。在青羊区试点“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改革,既是为了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又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追求的目标。
青羊区人民法院与青羊区司法局、律师协会青羊分会签订《“实习律师法院培养基地”工作备忘录》,与律师协会青羊分会签订《合作共建“实习律师法院培养基地”协议书》。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四方共建共管“实习律师法院培养基地”,监督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履职尽责。一是双择优把关,由律师协会青羊分会择优推荐符合法院要求的实习律师,法院组织政审、面试谈话后择优使用。二是双导师培养,由法院的法官导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导师,协力指导实习律师实习。三是四方协作管理,法院负责具体业务培养、任务安排、业绩评价等。青羊区司法局协调管理实习律师,律师协会青羊分会配合法院开展业绩评价,律师事务所协助法院监管实习律师,监督律师导师履行办案回避义务。
“两大”实习实践保障机制基本确立。建立相应的经费和制度保障,确保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期间安心实习。建立实习律师转正评价机制,根据实习律师的表现,量化实习实绩,出具实习评价作为申请律师执业证的重要依据。建立实习律师补助机制,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按在编干警标准,享受机关食堂三餐待遇。同时将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对接,建议依法赋予实习律师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实习时间具有同等效力,包括适当延长实习时间等。建议律师协会考虑每个律师事务所每年对应其人员比例,推荐一定数量的“实习律师”到法院参加 “实习法官助理”培训课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进一步探索“实习法官助理课程”作为“实习律师”申请执业证书的必修课。
青羊区人民法院实践探索构建了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与首批5名实习律师签订《“实习律师法院培养课程”项目协议书》,确定实习培训期6个月。试行5个月以来,首批5名实习律师协助员额法官办案852件,草拟裁判文书316份,无信访投诉。
参加座谈会的实习律师代表刘明华、吴庆、秦杨分享了实习心得体会:实习期间,法律专业能力得到了提升,法律思维方式发生了改变,增强了自身对法院、法官工作的理解,获得了法律认同感。在法院实习所办理的案件数量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所无法比拟的,旁听庭审,不仅可以站在裁判者的角度上审视庭审,感受法官的庭审方式和办案理念,也可以从出庭律师身上学习出庭技巧,为将来规范执业,实现司法公正,推进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成都市司法局彭赋桂副局长,高度肯定了青羊区人民法院的改革探索,该探索有利于构建符合新时代需求的司法人才供应链,下一步要规范实习律师培养机制,在实习合格标准核定上完善考核机制,在内生动力、双导师制、后勤保障等方面保障实习律师能够安心实习。
成都市律师协会罗俊副会长也表示,全市每年有1200多名实习律师需要实习,法院这一探索,拓宽了律师实习的渠道,建议将法院试点的成果制度化、体系化,市律协将在实习期完成案件量的考核基数、回避制度、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全面梳理、调研。
青羊区司法局曹策副局长、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羊分会王坤林会长表示,将广泛宣传五位实习律师的实习成果,全力支持、配合青羊区人民法院此项改革的深化推进。
谢立新院长表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及其他配套机制体制,推动出台“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的要求,构建与管理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司法供应链”,着力解决司法供给不足的改革实践举措。将完善实习律师法院共同培养机制,全面深化推动审辅人员试点改革工作。将试点成果制度化、体系化,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共同打造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的成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