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8-12-06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毛祖国
文 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毛祖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也是时代对我们的必然要求。知法懂法,规范执法,把法治理念贯穿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强化执法者政治意识教育与培养尤其重要。政治意识主要是指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以及对政治现象的态度与评价。“政”,指的是领导,是方向和主体;“治”,指的是管理,是手段与方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这就是最大的政治。人的政治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后天教育培养、社会实践得来的。一个单位,有没有践行政治学习与业务培训的制度,有没有浓厚的学习氛围,这很重要。有则强,无则弱。一个单位有没有健康活泼的团队生活,有没有团结向上的团队精神,这很重要。有则盛,无则衰。强调新时代政治意识在具体工作中的引领导向作用,这就是讲政治,这就是规范执法肥沃的思想土壤。
执法行为过程的约束与监督,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毋庸置疑,这些年来,交警执法规范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也有了长足进步。但是,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方说,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执法不严,在个别问题上仍存在执法不公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执法行为及其过程卓有成效的约束与全面监管不到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要祛除弊端,首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对执法规范化的总体要求。执法主体规范执法首先要有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广大民警要学习法律、懂得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依法办事;要懂得收集、固定并运用证据。建立民警执法档案,对执勤执法过程中不使用执法记录仪或摄录像收集、固定证据的,一票否决。其次,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执法规范化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细则,用规章制度来约束、监督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对民警的执法过错追究相应的责任,通过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路面执勤执法细则规范等制度,形成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但是,规章制度如果只挂在墙上或锁在抽屉里,它就成了“纸老虎”,说一不二地执行才能让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单位领导要强力推动,要与执法个体晋级、评先、绩效工资等挂钩,还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濡养氛围。
执法质量考评与激励机制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考评可以发现问题、补足短板,倒逼执法规范。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评析会”,采取大队同级相互考评、上级主管部门考评、群众考评“三结合”的办法。大队同级相互考评有助激发竞争意识;上级主管部门考评能充分发挥监督、指导、服务作用;群众考评有助检验执法社会效果。群众考评主要采取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被处罚过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回访和周边群众对此的反应。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挂钩,对执法质量优秀的单位领导、执法质量优秀的民警大力表彰,在晋级、提拔时优先考虑,绩效工资向他们倾斜,从而使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 (原载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