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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如何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侦查破案的能力

2018-12-05杨青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4期

杨青

摘要 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今天,为提高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能力,科技手段的应用十分重要。基于此,本研究在概述刑事侦查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应用科技手段的必要性,并对目前刑事科技手段进行了介绍,重点提出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侦查破案能力的建议,以希望为进一步提高侦查破案能力提供参考。

关键词 刑侦工作 科技手段 破案能力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8.290

一、刑事侦查相关理论概述

刑事侦查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以法律为依据,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以及在工作中采取强制性措施的统称。在刑侦工作过程,科学技术是最重要的技术手段。在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时代的背景下,刑事侦查工作,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破案能力已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二、刑事侦查工作中应用科技手段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拓展侦查破案的方向和思路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国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达到8.3万起、“盗抢骗”案件达到129.5万起,这些案件的破获与科技手段的应用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大数据、DNA技术、视频监控技术等科技的实战应用成果的显示。针对目前刑事犯罪互联网特征明显的情况下,科技手段的应用为侦查破案能力提供了方向和思路。这主要是由于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举报线索单一、证据缺乏等,导致侦查工作陷入僵局。科技手段的应用,能够最大限度获取有效的信息,如侦查数据库视频监控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等,会对案件侦查提供思路和方向,因而对于破案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有利于提高侦查破案的效率和水平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刑侦工作中,应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对于提高侦查破案的效率和水平也是有决定性的影响的。这主要是由于在互联网时代下,信息能够实现快速的共享,进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信息支持,从而能够提高侦破的效率和水平。目前,工商红盾信息网、公安综合查询系统以及房地产信息公示系统等等均是刑侦工作破案的重要科技手段。面对层出不穷的电信网络诈骗,2015年以来,我国以信息技术为重要桥梁,已经建立了32个省级、206个地市级反诈骗中心,对于侦破效率和水平的提高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视频监控设施和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蹲点、守候、跟踪、等原始手段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极大的解放了警力。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改进和创新,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效率获得了显著的提高。

(三)有利于增强侦查破案的综合能力

一直以来,“死案”、“命案”以及“冷案”等都是公安机关心中的“痛点”。然而,在科技水平逐渐提高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心中的这些“痛点”逐渐获得很大的改善。例如,2016,江苏省近30年被认为没有破获希望的“死案”被攻克,且现行命案在年内全部破获。这些案件的破获与科技手段的应用具有很大的关系。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正是由于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数据侦查理念,以数据破案和科技破案为抓手,在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上,走出了新形势下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结合的新思路,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破案的能力。

三、现阶段我国刑侦科技手段的发展现状

(一)传统技术

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传统的科技手段主要是指指纹技术等。指纹技术是人类遗传性特征,具有终身不变和差异性,因而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时代的飞速发展下,指纹技术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已经实现了半自动化管理方式、指纹档案管理和现场手印查询的现代技术改造等等,且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技术手段。然而,指纹技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指纹技术利用率较低、指纹数据库不完善以及公安人员指纹发现意识较低等等。因此,为进一步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公安人员侦破案件的能力,还需要对传统技术,尤其是指纹技术等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二)DNA信息技术

DNA信息技术于1985年首次被应用在移民纠纷案件中,于1986年被应用在刑事案件中。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自此DNA信息技术获得了质的飞跃。合肥市公安局选拔并委派相关人员学习DNA信息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破案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应用DNA技术的过程中,南淝河“5.5”、“6.14”以及“8.11”等命案积案被破获。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江苏省12个公安部重点司法鉴定专业实验室、海量信息DNA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破案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590多个DNA实验室。尽管我国在DNA信息技术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利用DNA信息技术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全国DNA数据库人员信息不全,目前仅有针对犯罪嫌疑人和可疑人员的信息。另外,可供对比的数据比较少。

(三)警犬技术

警犬技术工作对于破案也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破获合肥蜀山区杀人碎尸案的过程中,警犬技术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在警犬技术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管理体制,并对警犬训练、使用等工作进行了规划,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应用警犬技术的过程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公安机关在破案的过程中,用犬意识较为薄弱,因而在使用范围方面还不够广泛;第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最后,警犬使用渠道不畅通等等。这些因素均是制约警犬技术应用的重要原因。

(四)图侦技术

随着我国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和视频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完善,图侦技术在公安刑侦业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取得的社会效益很高。但核心技术是目前横亘在图侦技术发展道路上的一座大山。有很多方面,涉及采集、存储、管理等多方面的领域,但是目前看来,最大的技术障碍还是在于视频的结构化。商业应用上的数据多为结构化数据,每个数据都由一系列明确的描述属性组成,大数据处理系统则可以根据使用者的要求将不同的属性进行归类,从而发现和掌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视频则不然,除了时间和空间的属性外,并没有其他的标签。除了按照时间和地点查找相应的视频外,大多的视频只能靠人慢慢甄别,这离大数据应用还相去甚远。

四、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侦查破案的能力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改进并完善各项科技技术

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刑侦破案科技手段应用情况的了解,其在指纹技术、DNA技术以及警犬技术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在利用科技手段以提高侦查破案能力的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注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如指纹采集和录入制度等,以不断完善各项技术。第二,不断创新以摸索潜在指纹的新方法,同时不断拓展思路以增加指纹的利用率。第三,加强对DNA信息技术检材料的保护,宣传现场保护的重要性,以提高现场保护的意识,进而为利用科技手段提供支持。第四,應注重加大对警犬技术的宣传,以提高相关人员对警犬技术应用的重视。第五,加强视频大数据开发和应用,从发案后的调取、浏览和分析视频,到事中研判和事前预警转变。总之,在利用科技手段的过程中,应从制度、宣传等方面进行不断的完善。

(二)注重建立并健全信息化平台提高整合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侦查破案的能力,科技手段的完善是十分必要的。在互联网背景下,应注重信息化平台的构建和完善,以为案件侦破提供信息化支撑,并形成整合的能力。为此,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数据信息化平台的完善。例如,指纹数据库和DNA信息数据库的完善等等。在完善数据库的过程中,应加大数据库的信息量,并进行分类,以提高侦查破案的效率。第二,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信息平台,以提高破案的能力。第三,依托全省、全国视频监控(包括电子警察、卡口、人像识别系统)大联网,基于视频监控共享联网平台,开展人、车特征、轨迹的全省乃至全国的布控,已成为现实。总之,在利用科技手段的中,应将互联网与各种技术进行结合,以促使科技手段能够为案件侦破提供支持。

(三)注重基础科技设施的配置以提高破案能力

在利用科技手段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注重技术科技设施配置的完善。重视利用科技手段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此,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增加经济投入,尤其是对相关科技设备的购置和后期运维的投入,以不断提高科技的硬件实力。第二,注重对先进设备的引进和更新,并增加设备的使用率。

(四)注重视频监控技术的提升和学习

要做到大数据应用,就必须为每个视频贴上更多的属性标签,也就是图侦技术中的结构化过程。这是未来视频应用技术的制高点,其核心是模式识别算法,要做到自动把视频中的特征识别出来贴上标签后入库,这样在日后需要的时候,才能实现海量视频的快速查询和碰撞研判。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大力发展电警卡口建设:目前电警卡口在图侦上的应用需求和频率早就超越了交警,因为案件基本都要与车辆发生联系,这能找出很多的线索。而卡口电警对于车辆的抓拍角度是相对固定的,能够开发出相应的车辆特征识别技术,电警卡口属于业务需求和技术实现的一个很好的匹配点。二是结构化识别前移:在摄像机采集到图像的同时就要做好结构化的工作,例如卡口摄像机,就应该把智能识别的算法集成进去。在老卡口摄像机更新换代的时候使用这类智能卡口摄像机进行替代,为未来大规模进行视频结构化做好准备。三是双目等特种摄像机的开发,突破平面图像特征的局限,得到更精准的三维系信息,如人体数量,高度,物体长度等。类似的产品适合应用在重点区域,符合国内目前严峻的反恐形势。四是物联网等更多感知技术的应用,除了视频外,应融入更多的物联网感知技术,如RFID技术等,作为图侦技术的—个有效补充。

(五)注重视频监控技术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力度

为提升侦查破案的能力,相关人员对科技手段的掌握是十分关键的,因此,应注重并加强对相关人员信息化技术水平的提高,具体来说,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第一,注重提高科技手段应用的意识,第二,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第三,注重人才的引进,尤其是具有信息技术水平较高的人才的引进,以不断充实和壮大人才队伍。第四,注重创新培训方法。第五,建立并完善考核制度等,以提高培训的效果。

综上所述,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只有科学技术的大力支持,才能拓展侦查破案的方向和思路,才能提高侦查破案的效率和水平,才能增强侦查破案的综合能力,因此,科技手段的合理利用是十分关键且必要的。然而,通过对目前我国刑侦工作中科技手段的发展现状,研究发现各项技术均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为促使科技手段的应用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应注重改进并完善各项科技技术,应注重建立并健全信息化平台提高整合能力,还应注重基础科技设施的配置以提高破案能力,更应注重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力度。总之,只有从多方面入手,才能使科学技术发挥重要的作用,进而提高公安人员的侦查破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