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Ⅲ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同步放化疗的效果及安全性分析
2018-12-05要静妍
要静妍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肿瘤科,山西 晋中 030600)
肺癌是临床上一种发病率较高的恶性肿瘤。该病患者的死亡率较高。据调查[1],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约占肺癌患者总人数的80%。对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的意义重大。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发病的早期,其临床症状并不明显,患者在就诊时其病情多已经发展到了中晚期,无法进行手术治疗。因此,临床上对此类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常进行化疗及放疗[2]。为了探讨对Ⅲ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同步放化疗的效果及安全性,笔者进行了本次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的对象是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的84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这些患者的病情均符合临床上关于Ⅲ期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标准,均不存在严重内科禁忌症、其他部位的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在这些患者中,有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47例,有Ⅲb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37例。将这些患者平均分为A组和B组。在A组患者中,有男性26例,女性16例,其平均年龄为(53.01±5.07)岁;其中,有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23例,有Ⅲb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19例。在B组患者中,有男性25例,女性17例,其平均年龄为(51.38±5.43)岁;其中,有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24例,有Ⅲb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18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相比,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A组患者进行同期放化疗,对B组患者进行序贯放化疗。具体的治疗方法是:首先,对两组患者进行化疗。在进行化疗的第1 d,为患者静脉滴注75 mg/m2的多西他赛。在进行化疗的第2 d、第3 d,为患者静脉滴注25 mg/m2的顺铂。3~4周为1个化疗周期。在化疗的第1 d,对A组患者进行放疗,放疗的剂量为3 Gy/次,5次/周,共对其病灶照射17~18次,照射的总剂量为50~56 Gy。化疗2~4个周期后,对B组患者进行放疗。进行放疗的方法与A组患者相同。放疗结束后,再对B组患者进行不超过2个周期的化疗。
1.3 疗效评定标准
1)明显改善:治疗后,患者的临床症状有明显改善,其肺部病灶明显缩小,其癌细胞未向远处转移。2)部分改善:治疗后,患者的临床症状有所改善,其肺部病灶缩小<50%,其癌细胞未向远处转移。3)未改善:治疗后,患者的临床症状无改善或在加重,其肺部病灶未缩小或在扩大,其癌细胞向远处转移。病情的改善率=(总例数-未改善例数)/总例数×100%。统计两组患者治疗后1年的生存率及其毒副反应的发生率。
1.4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本次研究中的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²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治疗后两组患者病情的改善率及其1年生存率的比较
治疗后,A组患者病情的改善率为66.67%,其1年的生存率为64.29%。B组患者病情的改善率为54.76%,其1年的生存率为52.38%。治疗后A组患者病情的改善率、1年的生存率均高于B组患者(P<0.05)。详情见表1。
2.2 治疗期间两组患者毒副反应发生率的比较
在治疗期间,两组患者毒副反应的发生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2。
表1 治疗后两组患者病情的改善率及其1年生存率的比较
表2 治疗期间两组患者毒副反应发生率的比较
3 讨论
临床上对肿瘤分期为Ⅰ期~Ⅱ期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常进行手术治疗。该病患者在发病的早期多无明显的临床症状,在就诊时其病情常已经发展到了Ⅲ期甚至Ⅳ期,需要接受放疗及化疗。研究发现[3],对Ⅲ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同期放化疗,可缩短其治疗的时间,减少其疼痛感,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治疗的成本[4],提高其治疗后1年的生存率。此外,对该病患者进行同期放化疗,可有效地抑制其肺部的癌细胞向远处转移[5],影响其癌灶周围组织的血液供应,提高癌灶对进行化疗的敏感度,从而可抑制远处隐匿肿瘤的生成。
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A组患者毒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95%,B组患者毒副反应的发生率为26.19%。虽然A组患者毒副反应的发生率高于B组患者,但二者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原因在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同时接受放疗及化疗,必定会增加其毒副反应的发生率。对出现毒副反应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后,其毒副反应可明显缓解。
综上所述,对Ⅲ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同步放化疗的效果较为理想,且不会增加其毒副反应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