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股份合作社生成机理实证研究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
2018-12-05汪海燕
汪海燕
(南京林业大学,南京 210037)
2002年十六大报告强调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虽然中央政府积极推动,但是农地股份合作社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发展起来。科斯提出交易费用概念以论证企业存在的必要性,之后新制度经济学家不断拓展交易费用理论的研究领域。地方政府和农户基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前提,根据资产专用性引发的交易费用大小,决定是否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
一、农地股份合作社生成机理的理论机制分析
(一)人力资本专用性与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机理
人力资本专用性强,即农户具有丰富的务农经验和专业知识,该类农户维持家庭经营最能有效实现其人力资本优势。农地入股合作社统一经营农地,对于务农经验丰富的农户而言可能需要接受农地股份合作社聘用,继续从事农业经营。但是,农地股份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通常会降低对劳动力的需求,务农经验丰富的农户难以获得与其专门性知识和经验相称的打工收入。人力资本专用性弱,即该农户并不具有丰富的务农经验和专门知识。此类农户通常年纪较轻,没有从事务农的经验,倾向于将农地入股合作社后从事非农经营。
人力资本专用性强,意味着农户维持家庭承包经营的意愿高,地方政府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谈判成本高,地方政府倾向于家庭承包经营。人力资本专用性弱,农户转移劳动力到非农经营的意愿越强,地方政府主导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交易成本低,地方政府倾向于主导生成农地股份合作社。
(二)物质资本专用性与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机理
农地所处地理位置好意味着距离县城近,市场化程度高,农户可以灵活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约束明显,气候条件适宜以及土壤质量好意味着可选择种植的农作物品种更丰富。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以及土地质量差,农户可选择经营的农作物种类受限,农户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增大,市场风险增大,因此会倾向于生成农地股份合作社。
地理位置优越、气候条件适宜、土壤肥力以及灌溉条件好则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交易费用低,地方政府会倾向于主导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土地细碎化程度低意味着合作社整地成本低,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的可能性大,地方政府会倾向于主导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土地质量差,意味着地方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的交易费用高。此时,地方政府倾向于维持家庭承包经营。
某些特定农作物种植需要的机械设备投资较大,普通农可能承担不了高额投资,也可能被套牢。因此,农户可能倾向于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
二、农户为何主导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
江苏省苏中地区的南通如皋市白蒲镇A村农地股份合作社是该村农户基于交易费用考虑自发生成的。A村农地股份合作社于2010年成立,农户入股农地面积430亩,入社农户122户。农地股份合作社分红每年保底收益1 200元/亩。
A村农户自发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A村地理位置偏僻、农地细碎化程度高、灌溉条件差。A村距离如皋市39公里处,地理位置偏远。全村耕地面积3 015亩,3 200多农户,人均不足1亩,人多地少。A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差,周边没有河流湖泊,农业生产缺乏水资源。为满足灌溉需求,农户需要专门提交一笔水利工程费,每亩地7块钱,从长江引水灌溉。
第二,务农机会成本高,农户倾向于外出打工。A村地理位置偏僻,农业基础设施差,农户农业收入依赖度低,以打工为主。以一户3—4个人为例,至少有两个人在外打工挣钱,打工年收入可达8万元左右。
第三,有机稻米经营投入成本高,经营风险较大。有机稻米并不适合A村农户单户经营。有机大米强调施肥、除草和治虫不能使用化学方法。普通稻米可以用除草剂,每亩仅需20元,有机稻米只能人工除草,每亩劳动力成本为200元。
A村村主任在宣传有机稻米种植要求和价格趋势后获得122户农户的支持,入股430亩。A村农户有丰富的粮食种植经验,传统粮食种植对该村农户收入贡献度很低,该村农户更倾向于外出打工。
三、地方政府为何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
江苏省苏南地区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A村农地股份合作社是在吴江区及同理镇政府积极推动下成立的。
2009年,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10年,全市加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民承包土地面积达到50%左右。2010年,苏州市《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把基本农田纳入补偿重点之一。吴江区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万顷粮田建设工程”的建设要求,为鼓励土地流转出来并保证粮食安全,吴江区要求获得基本农田生态补偿的条件,一是土地必须流转给农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必须种植粮田。2010年B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全村农地全部入股,约为5 608亩。
吴江市之所以在同里镇B村主导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是基于农业生产中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专用性引发的交易费用问题。
第一,B村农户收入以打工为主,农户务农成本高,地方政府推动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的交易成本低。B村劳动力约为700多人,其中20~60岁的劳动力基本都在外务工,主要在苏州昆山等地,60岁以上的老人平时也在周边打工。农民人均纯收入约20 300元/年,其中农业收入约占农户家庭年收入的10%左右。
第二,B村土地细碎化程度低,在农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前已形成连片规模经营基础,地方政府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交易成本低。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B村已普遍形成大户规模经营的做法,农户敏感的只是农地面积,对于“四至”的确定并无强烈需求。因此,当时B村土地确权只记载各家各户的土地面积,并不明确规定“四至”。
2007年江苏省提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同年江苏省提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要求实现粮食种植全程机械化,需要对农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为了配合农业产业示范园的开发以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农地股份合作社成为集中全村土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载体。
四、结语
基于上述研究发现,农户和地方政府是否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是基于农业生产中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专用性引发的交易费用大小。
人力资本专用性越强,农户越倾向于维持现状,人力资本专用性越弱,农户越可能自发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地理位置好、气候条件适宜、土地质量越好,意味着物质资本专用性越弱,农户越倾向于维持家庭承包经营;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土地质量越差,意味着物质资本专用性越强,农户越可能自发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经营特定农产品的机械设备投资越大,意味着物质资本专用性越强,农户越倾向于自发推动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反之,农户越倾向于维持家庭承包经营。
人力资本专用性强,意味着谈判成本高,地方政府倾向于维持现状,反之,地方政府越倾向于主导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土地质量好意味着资产专用性弱,地方政府倾向于主导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土地质量差意味着资产专用性强,地方政府倾向于维持现状。经营特定农产品的机械设备投资越大意味着物质资本专用性越强,地方政府主导农地股份合作社生成的交易费用越低,地方政府越倾向于主导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生成。
不同地域农业生产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专用性引发的交易费用差异决定农地股份合作社生成机理的差异,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制度供给应符合其生成机理的理论逻辑,根据不同地域农业生产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差异采用不同的政策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实现农地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