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018-12-04龙泉纪
廉政瞭望 2018年11期
龙泉纪
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启动,剑指扶贫领域。截至目前,龙泉驿区委已开展三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04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72条,已完成整改69条。为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龙泉驿区紧盯四大关键环节,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
细化“两个会议”流程,层层传导巡察整改压力。进驻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迅速梳理汇总反馈意见,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进行当面反馈,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通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的形式进行反馈,区委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反馈会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紧盯“两个签字”环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给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反馈意见须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接收,并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形成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情况报告,须由区委巡察组组长签字审定后报区委巡察办备案。
及时发布“两项公开”,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监督。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经主要負责人审批后,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党内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同时,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和被巡察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监督。
用好回访督查,增强巡察整改实效。每轮巡察整改结束后,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深入被巡察单位,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回访督查,避免个别单位敷衍了事、一巡了之;对整改不力的,现场督促其再整改、再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公开曝光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