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病人期待治疗时间及妊娠结局的对比研究
2018-12-04张春宇
张 春 宇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惠州 516100)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是子痫前期较为严重的一种,易诱严重的并发症,严重危害患者及胎儿的生命安全。现今临床唯一治疗SPE的方式是终止妊娠,但是过早的终止妊娠危害胎儿的生命安全;而不合理的延长妊娠周期则诱发并发症,影响孕妇正常妊娠甚至生命安全[1~2]。本文探讨不同类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SPE)患者期待治疗时间及妊娠结局的临床研究结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调在2015年3月~2016年3月我院妇产科收诊的100例早发型重度子痫患者。观察组患者60例(单纯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对照组40例(高血压并发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全部患者年龄24~44岁,平均年龄(32.69±5.47)岁。两组患者基本资料比较差异不显著,P>0.05(有可比性)。
纳入与排除标准:(1)收治的全体患者均同意其治疗方法并配合调研;(2)全部患者均符合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诊断标准;(3)排除肝肾功能障碍者;(4)排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3]。
1.2 方法
全部患者经给予以下治疗:镇静、解禁、促胎肺成熟等临床治疗,常规每日两次检测患者的血压水平。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指征如下:(1)孕期<26周,药物治疗后病情不稳定;(2)26≤孕期≤28周,根据孕妇情况诊断是否继续治疗;(3)孕期>34周,出现严重并发症或者胎儿出现缺氧等危险;(4)经B超检查,胎儿体重在1~2周中没有增加或者降低,未检测到脐带血血液流向回声[4~5]。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期待治疗指证如下:(1)孕期<32周,通过系统治疗后患者临床症状好转,胎儿生命体征及其器官他检查均无恶化;(2)32周≤孕期≤34周,胎儿生长轻度受限,患者24h内尿蛋白定量<5g,胎儿各项检查指标较好[6~7]。
1.3 临床疗效观察指标
观察及对比两组患者的期待治疗时间、并发症发生状况及妊娠结局。并发症有肺水肿、胎儿死亡、新生儿窒息、围产儿死亡、胎儿生长受限等。
1.4 统计方法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期待治疗结果
观察组患者期待治疗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组别时间孕周期待治疗时间(d)分娩孕期(w)观察组(n=60)<28周26.63±1.2410.81±5.9828.63±2.2428~29周28.59±1.6011.21±4.9030.59±2.6030~31周30.54±1.3011.63±4.3131.54±3.3032~33周33.27±1.309.78±4.334.27±2.30对照组(n=40)<28周26.63±1.2417.81±5.9830.63±2.2428~29周28.39±1.6218.21±4.9032.39±2.6230~31周30.32±1.3016.63±6.3133.32±2.3032~33周33.07±1.3017.78±6.335.07±2.30
2.2 两组患者及胎儿并发症发生状况
观察组患者中肺水肿、低蛋白血症、胎儿生长受限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差异显著;同时日常检测患者的血压中,对照组的血压水平为(170±10.0)/(110±10.0)mmHg,观察组的血压为(158±8.9)/(100.5±9.0)mmHg,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及胎儿并发症发生状况[n(%)]
组别n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死亡胎死亡肺水肿低蛋白血症观察组6022(36.67)3(5.00)3(5.00)20(33.33)25(41.47)对照组4028(70.00)2(5.00)2(5.00)13(32.5)5(12.50)P/<0.005>0.005>0.005<0.005<0.005
3 讨论
早发型子痫前期是指孕妇在孕期20周后因内环境或外环境因素出现的高血压、尿蛋白、水肿等多器官疾病,是孕妇妊娠期特发疾病。
合理的延长妊娠时间有助于重度早发型子痫前期患者的安全及围产儿的生存率。通过研究发现,观察组孕期在<28周、28~29周、30~31周及32~33周的患者期待治疗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由此可知,虽然高血压合并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血压相对加高,但其病情发展较快,与单纯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比较,其妊娠终止时间较长,因此合理的延长孕期有助于围产儿的生存及孕妇的健康。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的发病时间较早,随着疾病的发展并随着肺水肿、子痫等严重并发症,威胁着患者的生命。本次研究中均未出现孕妇死亡等严重的不良事件,与高血压合并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比较,单纯的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的肾功能损伤严重,尿蛋白更容易漏出[8],说明观察组患者肺水肿、低蛋白血症等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两组患者新生儿及胎死亡率无明显差异,P>0.05。因此合理给予孕妇药物治疗,可有效降低新生儿及胎内死亡率,延长胎儿生长发育时间,改善患者及婴儿生命安全。
综上所述,与单纯的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相比,高血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虽然血压较高,但是其并发症发生率无明显改变同时期待治疗时间更长,因此合理的药物及护理干预有效的延长患者孕期及降低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