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合著视角下粤港科技合作的演变特征研究
2018-12-04梁经伟毛艳华
梁经伟 毛艳华* 李 彦
(1.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275;2.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科技合作是跨地区的科研人员,通过共同研究、共同开发、共同解决科学或技术问题的社会行为,具有劳动付出、成果共享的特征。当前,国际科技合作一直是学术交流、科学研发的重要表现形式,通过不同地区科技人员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攻克一系列相关技术难题,从而推动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科技组织都非常注重科技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科技部等每年均会支持一些相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涉及中美、中日、中法、中泰等国家间的合作。科技合作之后的成果通常以学术论文、专利等形式面向社会,具体表现为以研究者共同署名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共同申请专利,因而科学论文或专利的合作能够成为了解科学合作的重要途径。据统计2003-2017年中美两国合作的科技论文达272 363篇,为各国合作之最,2017年达40 349篇,为2003年的10倍之多,年平均增长118%。其中,材料科学领域占比最高,达7.8%,其次是多学科科学占6.09%,化学、工程学、生命科学等紧随其后。由此表明不同地区科技工作者在实验、技术及智慧形成优势互补,为实现科学技术进步提供了基础。
粤港合作一直都是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不仅涉及贸易、投资,同时还包括教育、人才和科技等领域。众所周知,香港科技水平较为发达,排名世界前列的高等院校达5所,同时还拥有众多科研机构;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其科技水平也在不断地提升。尽管香港和广东省是两个独立的关税区,但是两地的科技合作在不断地推进,2003年签署的CEPA协议为粤港科技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从制度、政策与法律层面赋予了粤港在落实CEPA安排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势。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明确指出,深化粤港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创新区,支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加强粤港产学研合作。201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再次明确提出要推动粤港两地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加快创新高地建设。而近些年,尤其是2017、2018两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粤港澳3地创新合作和推动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是当前湾区规划的重中之重。
尽管粤港两地科技投入和产出成效都非常明显,然而因两个独立关税区,两地区依然面临着人才、科研材料流动的障碍。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粤港两地的地缘优势,打造一流的国际科创中心,有必要明确粤港科技合作的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为此,本文从学术论文合著的角度分析粤港两地科技合作的特征,以此探索两地科技合作的路径,从而为两地发展、区域创新能力及地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必要支持。
1 文献回顾
国际科技合作通过整合全世界的科技资源,包括科技人才、实验平台等,构建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消化和吸收,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开拓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而解决合作双方共同面对的科学技术难题。本部分从国际科技合作与粤港科技合作两个角度梳理当前研究进展。通过对国际科技合作文献的梳理,发现科技合作大多从论文合著的角度出发,以探讨合作的效应[1]。OECD研究表明,国际合作共同发表论文与外商直接投资、国际企业合作一样都具有促进国际间知识扩散的功能,能够促进一个国家创新系统的构建与发展[2]。Katz J S等、韩秀兰等均指出合作的功能与目的,即促进知识、技能和技术共享,通过接触交流产生新的见解,从而实现知识和技能的转移,并且有助于研究人员拓展社交网络[3-4]。因而国际科技合作具有知识溢出功能,是发展中国家提升科学技术的重要途径。从具体领域来看,国际科技论文合作不仅可以辨析一国在科技领域的优劣势,同时也能够明确其合作伙伴。Tang L等、刘云等通过研究中美两国在纳米科技领域合著论文的演变过程,发现两国合著论文呈快速增长趋势,而中国在纳米生物等领域的研发实力比较有限[5-6]。除了具体领域以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的研究已成为一大热点问题,吴建南(2016)、王友发(2016)等分析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的潜力、合作的结构特征及面临的问题[7-8]。
粤港科技合作是伴随着粤港经贸合作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演化,但是当前研究的深度明显不足,还有待提升。粤港科技合作将经历自发合作、政策引导和全面合作3个阶段,粤港应基于两地不同的技术比较优势,通过采用不同创新合作模式,深化合作以推动两地经济协同发展[9-10]。邱宣、龚杨勇以深港科技合作为例,探索深港两地创新资源合作的路径和实现方式,对促进两地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将产生重要作用,并从两地科教资源互补、科技人才流动和基础设施对接等方面提出跨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对策[11-12]。从以上研究来看,粤港科技合作尽管是热点问题,但是目前研究还比较缺乏,仅仅是从合作模式、合作障碍等方面以定性的方式研究为主,尚不能反映粤港科技合作演变过程及其内在特征。本文从文献计量的角度,尝试分析粤港两地十多年以来科技论文合著的演化过程,及两地科技合作的对称性问题,以此补充上述研究的不足之处,同时为深化两地科技合作提供依据。
2 数据采集与研究方法
本文以SCI-EXPANDED数据库作为数据来源,根据“CU=Hong Kong”、“CU=Guangdong,Peoples R China”和“CU=Shenzhen,Peoples R China”3条检索式分别进行检索,需要指出的是当只采用第一和第二条检索式时,发现不含深圳结果,为此生成第三条检索式。其中二三两条以“OR”语句检索,其结果代表广东省科技论文产出,然后再结合第一条以“AND”语句检索,其结果代表粤港两地合作的科技论文产出。最后,检索的时间跨度为1999-2017年,文献类型为“Article”,经筛选,一共有11 935条记录,以TXT格式下载。
为了能够从微观角度探索粤港两地科技论文合作的演变趋势,本文从作者的工作单位出发以社会网络的手段分析粤港两地科技合作网络的变化。由于涉及的单位比较多,为此通过“合并同类项”的方法将相似的工作单位合并。如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大学深圳研究院等与香港相关的合作单位归纳为“联合研究机构”,以“JRI_HK”简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单位归纳为“境内联合办学机构”,以“JRI_GD”简称。华大基因、华为研发部、富士康研发部等单位归纳为科技企业,以“STLC_GD”简称。另外将涉及的广东省其他科研机构合并,如电力设计研究院、有色金属研究院、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还有为了突出深圳在粤港科技合作网络中的作用,将相关科研机构合并为“深圳科技创新中心”,如香港科技大学创新科技企业中心、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科创机构,以“Tech_SZ”简称。随着粤港两地科技合作的深入,基层合作单位会呈现多样化,部门也会发生变化。
科技合作网络不仅需要刻画粤港两地科技交流的密度,同时也需要反映两地合作的强度,而加权网络的研究方法可以很好地分析该问题。一般而言,加权网络有边权和点权两种,根据研究需要,本文采用点权形式,用公式表示如下:
(1)
随课微作文写作,是作文教学的新路径。如果能在整体把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将初中三年的写作目标化整为零,将写作要求分解成细小的、系统的能力训练点(即微点),逐个突破,然后再化零为整,融会贯通,层级推进,螺旋提升,就能有效地解决传统作文教学中的“大而化之”的弊端,提高学生写作兴趣。
3 结果分析
3.1 粤港科技合作的整体性分析
在分析粤港科技合作网络之前,先简要地分析两地科技论文合著的整体情况,如图1。为了能够有效地反映粤港两地科技论文合著的变化过程及其特征,通过引入京港、沪港对比分析粤港科技合作。
图1粤港科技论文合作表现出两个明显的特征,第一是1999-2007年低水平合作阶段,平均每年科技论文合作43.67篇,远低于沪港233.33篇、京港511.33篇。第二是2008-2017年快速发展阶段,由2008年293篇增长至2017年的2 052篇,年平均增长速度21.49%。其次,与京港和沪港相比较,粤港科技合作处于后发优势,2007年之前粤港科技论文合作处于低速发展期,两地科技交流不显著,然而至此之后出现爆发式增长,于2009年超越沪港科技论文合作,于2013年超越京港。以上表明了广东与香港的科技合作交流在不断深化,两地科技互补在不断加强,地理临近优势不断发挥作用。最后,粤港科技合作出现两段不同的发展轨迹,主要是因为广东省的科研机构较之北京、上海偏少,所以早期的合作略显偏少,但是随着深圳、珠海等城市与境内外合作办学的增加,其效应不断显现,尤其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浸会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等,为广东省科技研发及其与香港科技合作提供了基础。
图1 1999-2017年粤(京、沪)港科技论文合作的趋势图
图2为粤港两地科技论文的合作领域,其中工程领域合作比例最高,为16%;化学领域合作次之,为12%;物理学排第3,为11%,其他还涉及材料科学、计算机、生命科学等学科。由此可以发现,粤港两地科技合作较多的还是在工程技术领域,基础研究较为缺乏;其次代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的学科领域的合作还比较缺乏。香港作为国际性的大都市,在科技研发方面仍具有优势,而广东省产业基础较为齐全,因此粤港两地可以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扩大科技合作领域,从而提升湾区整体的科技创新水平。
图2 1999-2017年粤港两地科技合作领域图
3.2 粤港科技合作网络变化过程分析
粤港科技合作网络以论文作者的工作单位为节点,以节点间存在的合作关系为边,以工作单位间的合作强度作为节点的权重,并通过节点大小以示区别,绘制2003年、2008年、2013年和2017年粤港两地科技论文合作的网络图。需要明确的是,由于粤港两地合作的深化,每一个网络图节点大小的设计标准是不一样的,如2008年1类节点的度大于40,2013年则为100,2017年为140。
图3和图4反映的是粤港第一阶段科技论文合作的网络图,从图上看2003年科技合作网络不及2008年。首先,2003年仅有15个合作机构,其中香港有5个,广东10个;而2008年参与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的单位增加到27个,香港8个,广东19个。其次,2003年的科技论文合作网络密度仅为0.0809,远小于2008年的0.2008。最后,2003年粤港科技合作尚未形成规模,其科技论文合作强度远逊于2008年,除了深圳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3次、香港城市大学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合作2次以外,其他机构之间一年仅合作1次;而2008年科技合作网络已初步形成,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中山大学等5所机构位于网络的中心位置,其中CUHK与SYSU的合作达13次、SYSU与HKU的合作也为13次;中国科学院(广东)、香港城市大学、境内联合办学机构位于网络的次中心,其他科研机构处于网络的边缘位置,粤港科技合作网络初具“核心—边缘”的结构特征。
图3 2003年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网络图
图4 2008年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网络图
图5和图6分别是2013年、2017年粤港第二阶段科技论文合作的网络图,从图上来看该阶段粤港科技合作逐渐成熟,规模逐渐变大,节点间的联系也在逐渐增强。具体来看,首先随着10多年的深化发展,2013年参与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的单位为34家,较2003年、2008年分别增加19和7家单位,而2017年为35家,表明参与粤港科技合作的单位趋于稳定。其次,网络密度不断加强,分别为0.2914、0.36,同时单位间的联系也不断扩大,除了香港5大高校、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广东)间相互合作外,还有民营科技企业、其他研究机构同高校间的合作。最后,粤港科技合作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逐渐清晰,愈发明确,其中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等科研院所处于网络的核心位置,同其他单位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
3.3 粤港科技合作网络度值分析
图5 2013年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网络图
图6 2017年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网络图
表1 2008年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网络的度值表
表2为2017年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网络的度值表,由表可知,香港中文大学的度值为309,与2013年持平,居合作网络的首位,其出度与入度值分别为200和272,合作规模大,反映了香港中文大学在粤港科技合作网络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从统计结果来看,港中大与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广东)、暨南大学、香港大学的合作分别为31、34、12和10次;而中国科学院(广东)、中山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与港中大的合作分别为52、41、24和13,表明其不仅主动同其他科研单位展开合作,而且其他单位也加强与该校的交流。之后排名前五的研究机构不再以香港为主,如中山大学、深圳大学分别居第3和第5,尤其是深大从2008年的边缘位置发展到合作网络的核心地位,相较于2013年也增加了8位,反映出深圳大学科研实力的提升。具体来看,深大的出度和入度值分别为203、75,入度远小于出度,同时深大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合作分别为47、31、24和23,远高于广东省内除中大以外的其他研究机构,表明深大在逐渐发挥其地缘优势,加强同香港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然而,由于深大发展起步较晚,影响力不及网络中的其他核心院校,因而入度值较低。
表2 2017年粤港科技论文合作网络的度值表
通过表2,依然可以发现广东省科研单位近十年产生了较大变化,像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及省属科研机构都在不断加强同省内、香港科研机构的合作,为粤港科技创新增添活力。其次,境内异地办学单位和香港联合研究机构在两地科技合作网络中的作用逐渐显现并不断加强,对促进广东省科技发展、推动粤港间的合作具有重要作用。第三,粤港在特定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如医药、生命科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及省属医院的度值均在40以上,中山大学、暨南大学、香港大学等也均涉及该领域的合作,与广东省对医药、大健康战略新兴产业的定位相契合。最后,广东省科技企业在网络中的作用高于香港企业,两地在科技合作、成果转换等方面扮演着重要作用,同时深圳的地位逐渐凸显,不仅深圳大学发展迅猛,而且深圳市属科创机构的作用也在加强,2017年该单位的出度与入度分别为23和21,展现了深圳科技创新的活动,为粤港两地科技合作注入新鲜动力,发挥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先导作用。
3.4 粤港科技合作对称性分析
前面分析了粤港两地科技论文合作网络的整体变化过程,并梳理了粤港科技合作的基本特征。本部分主要研究合作网络的对称性问题,探讨“粤与港区域内外合作的差异”。粤港合作是粤与港、港与粤之间的合作,通过发挥两地互补优势、充分利用各方科技资源,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建设。而对称性研究恰好能够反映粤与港、港与粤之间的科技合作关联,为此基于有向网络,定义如下两组公式:
(2)
(3)
公式中f(.)和g(.)分别为单位间论文合作的强度函数,即权重指标,其中公式(2)刻画的是港与粤、粤与港之间合作的强度。公式(3)是公式(2)计算之后的产物,代表粤港合作过程中又同时与粤府或港府其他单位合作的强度,属包含关系。用这两个公式来反映粤港科技区域内外合作的差异性,并明确其问题。根据公式分别计算出粤港、港粤间合作的相关指标,如表3。
表3 粤港两地区域内外合作强度表
通过表3可以发现,首先,无论是粤港还是港粤两地间的科技论文合作强度均在加强,2008年港粤间的合作强度为164,到2013年就达到438,增长了1.67倍;同样粤港间的合作也增长了5.53倍,反映了两地间的科技合作交流在不断深化。其次,港粤与粤港间合作存在差异,2008年港粤间的科技合作高于粤港,然而经过几年发展,至2013年粤港间科技合作已超越港粤,并且两者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2013年两者差距仅为89,而2017年就达到了362。由此表明广东省寻求与香港研究机构合作的频率高于香港对广东的需求,也反映了近年来广东省与香港间的科技联系不断加强,尤其是与香港5大高校间的合作,其强度由2003年139增加到2017年的899。同时粤港合作除了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广东)、华南理工大学等知名机构参与以外,科技企业、二本类院校等均不断与香港的科技加强合作,该比例由28%上升至33%。
以上统计只反映了粤港或港粤间科技论文合作强度的变化,然而论文合作过程中会存在“粤港+粤”或“港粤+港”的合作模式,即在粤港合作过程中也与本地区其他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反映了合作的多样性及优势的互补性。通过表3可以发现,广东与香港区域内部间的合作在不断增多,如广东由2003年的27增加至2017年的491,相应地比重也由18.12%增加至50.15%,香港亦是如此。由此表明粤港间多方合作正逐渐加强,如中山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同时也会与暨南大学、广东省医院及其他省属研究机构合作,香港科技大学与中科院(广东)合作,同时也有香港大学、香港其他研究机构参与。比较港府与粤府内部的合作依然可以发现早期港府间的联系要高于粤府,之后广东省内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逐渐增加,表明了粤港多方合作并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有助于提高科技合作的效率。
综上,无论处于哪个时期粤港科技论文合作都是非对称性的,早期港粤要高于粤港,但是随着广东科技战略的实施,粤港间的合作逐渐加强。然而从相对强度来看,粤港合作均不及港粤,2008年粤港科技合作相对强度为7.84,而港粤达到20.5,2017年两者分别为36.26和77.12。由此表明粤港合作仍较为薄弱,广东省仍需要加强与香港科研机构合作,需进一步加强省内实力较强的机构的发展,并主动结合香港优势科技资源进而实现技术进步。
4 结论与政策含义
4.1 结 论
粤港科技合作是两地除经贸以外最重要的合作领域,通过对科技论文合著的分析,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粤港科技合作属“慢热型”,2008年之前粤港合作强度远不及京港和沪港,但是之后粤港间的科技合作突飞猛进,呈指数式增长。2003年粤港科技合作网络较为单一,参与的科研院所较为有限;但是2008年以后粤港两地的合作网络形成并发展完善,同时合作强度不断加大、核心边缘的结构层次越发明显。
2)结合网络的度值,可以发现境内外的办学机构对粤港科技合作起着“润滑剂”的作用,一方面能够借助其自身的“品牌效应”加大同香港甚至是其他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广东省整体科技实力的提升。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不仅加大与香港其他高校的合作,而且也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合作,如清华大学、哈佛大学等。
3)科技企业在两地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华大基因、华为、腾讯等均与相关科研机构存在合作关系,并且它们在粤港科技合作网络中扮演着特殊角色,同时校企合作模式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意义重大。再结合对称性分析可知无论是粤港还是港粤两地间的合作在不断加强,然而广东寻求香港合作的频率不及港粤,为此广东仍需发挥丰富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势,积极主动同香港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增强广东省技术创新能力。
4.2 政策含义
尽管本文是从论文合著的视角分析粤港科技合作的演变过程,但是相关结论对两地科技合作也有借鉴意义。首先境内外合作办学对粤港科技合作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为此需充分调动合作办学双方的积极性,通过市场配置统筹协调双方资源,并通过各类要素的合理流动来实现资源在合作高校之间的合理配置和互补共享,以达到双方教育资源利用和资源共享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促进广东与香港、亦或是其他区域科技要素间的交流,从而为湾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科技基础。
其次,优化粤港技术转移转化机制与环境,推动两地技术与产业有效对接。正如研究结果表明科技企业在粤港合作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香港科技产出较高,但与广东企业结合的较少。为此需加强香港高校与广东企业合作,通过技术定制、合作研发、共建研发平台等方式,有效解决企业个性化技术需求与规模经济之间的矛盾,以实现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创新。通过规划、数据库建设,促进粤港科技合作信息互联互通。
最后,粤港科技合作,归根到底是人才合作。为此需拓宽人才交流渠道,探索建立便利的人才通关制度,畅通香港和内地的人才流通渠道,建立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秩序。通过人才交流合作,从而推动创新要素与产业要素汇集,将其与港澳资源一一对接,并通过创新手段,与智能产业相结合,取得发展优势,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