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甲骨文“”
——兼及“言”的兩個特殊字形
2018-12-02王晶晶
王晶晶
(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
一、 再論甲骨文“”
△A()《》2279 《》2280 《》2960(《》6949)、、《》2659、 《》18840 、、、《》531 《》173《》19563 《》5606 《》1128 《》18136(“”)
續 表
表一
《合》13845賓三
《合》33378無名
表二
1. 字形分上下兩部分,下部是刀或鐮的象形
《合》110正 賓二
《合》10131 賓二
《合》6827正 賓二
表三
A、B、F只在偏旁中出現,F是和“辛”訛混的形體,C、D、E可獨用也可作偏旁。“”是“”的後起形聲字,上部从“”作聲符,下部从刀或鐮的象形,二字在用法上都可記録“孽”和“族名或地名”。
二、 再論甲骨文“言”——兼及兩個特殊字形
甲骨文“言”有五類字形:
表四
《甲骨文字詁林》認爲“言之初形从舌,加一於上,示言出於舌,爲指事字”,(7)于省吾主編: 《甲骨文字詁林》第一册,北京: 中華書局1996年版,頁697。類似甲骨文“曰”在“口”上加一短横、“甘”在“口”内加一短横的造字方法,早已得到普遍認可。甲骨文“舌”有兩類字形:
表五
《合》17450 賓出
辛酉子卜,鼎(貞): 丁言(愆)我。
《合》21580 子組
最後説一下表四G類兩個特殊字形。從兩個字形的筆畫力度和筆勢上看,似乎可以排除誤刻的可能。再看以下文例:
《合》17795正反 賓二
《合》30638 何二
《合》17795骨條正面應是幾段連續的貞旬卜辭,但只有“癸丑”這一條完整,反面相對位置的“[王](占)曰”應是相對於這幾辭而發的: 先卜問下一旬是否有憂患,王看了卜兆説早上會有壞事。(11)有人認爲其實是“二告”,因爲骨條背面縱向紋路密集而被誤認。但仔細觀察拓本,該字“舌”形向上伸出的兩叉筆畫很清晰,並且明顯穿過了下面一横,延伸到上面一横爲止。而且甲骨文的“二告”一般以小於卜辭的字體刻在卜兆附近,如果是“二告”,實在和卜辭刻寫習慣相去太遠,故不予采信。《合》30638辭殘,但從字形上看,完全可以認爲它和一樣是从舌聲,“舌”、“”筆畫共用的形體。總之,雖然用法不能確定,但表四G類兩個字形可以認爲是“言”的特殊寫法。
附記:
《合》3087 賓三
《合》5623 賓三
《合》5625 賓三(14)黄天樹師認爲此類“”應是“乂”字初文,當“治理”講,《合》3087“”即同義動詞連用(黄天樹: 《商代甲骨金文中的同義詞連用》,《黄天樹甲骨金文論集》,北京: 學苑出版社2014年版)。二者對“”意義的理解基本相同,但讀音大相徑庭。
記録“姒”時四種皆可,如:
《合》34426 歷二
《合》32149 歷二
《合》27605 無名
《合補》7480 出二
《合》8755 賓二
《合》17106 賓二
《合》9663 賓二
從字音上看,上古“以”屬喻母之部,“司”屬心母之部,“姒”屬邪母之部,字音很近,而“”在作“孽”聲符時應屬疑母月部,音韵和前三者相去太遠。所以從字形、字音兩方面看,卜辭時代“”應該有之部、月部兩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