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中对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
2018-12-01钱歆雯
摘 要:彩礼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风俗习惯,当男女双方婚约破裂时,彩礼返还问题容易引起双方的纠纷。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返还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并分别从彩礼认定范围把控方面、彩礼返还请求权确定方面以及彩礼返还比例界定方面,细化阐述婚约财产纠纷中对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以期为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可靠的参照依据。
关键词:婚约财产纠纷;彩礼返还;法律认定
作为一种传承悠久的婚姻家庭制度,我国的婚约制度通常伴随着男女双方之间的彩礼赠与。由于受到人们婚约观念变化及环境因素等的影响,缔结婚约后因各种原因造成婚约破裂的案件数量发生了显著增长。而由于婚约订立期间,双方多存在较为密集的财物往来,因此,其容易产生婚约财产纠纷。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婚约财产纠纷中对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返还的争议焦点
在婚约财产纠纷中,与彩礼返还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事实认定方面。婚约财产纠纷中,纠纷双方容易对彩礼的事实认定产生争议。例如,某案件中,彩礼给付方认为:男方于订婚时付给女方的180000元订婚礼属于彩礼的一部分,而收受则认为其属于无偿赠与。第二,返还规则。在婚约解除阶段,诉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也涉及彩礼的返还规则。某婚约财产纠纷中,辩方认为案件一审中判定的彩礼返还比例过高,并利用双方同居6个月及相关彩礼使用状况等事实,主张调低彩礼返还比例。
二、婚约财产纠纷中对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
这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婚约财产纠纷中对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彩礼认定范围把控方面
彩礼返还无疑是婚约财产纠纷处理中的重难点所在。当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双方多会频繁产生资金来往或财物来往。而当双方婚约破裂时,很容易产生财产纠纷,此时,如何判定婚约订立期间的财物往来是否属于彩礼范畴是彩礼返还问题处理中的基础所在[1]。
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对彩礼返还的司法解释为:收受彩礼方返还彩礼的前提为:支付方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因此,判断双方之间的财物往来哪些属于彩礼、哪些属于无偿赠与则成为干扰彩礼返还进度、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处理的关键所在。上述状况对法官彩礼认定范围的把控、判断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在彩礼返还判定中,由于不同地区风俗习惯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法官需要精确根据双方当事人设涉及地区的婚约风俗习惯及既往类似案件的类型,总结出区分双方往来财物为彩礼或无偿赠与的一般规律。
例如,某北方城市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本地人。经总结,在婚约订立期间,双方发生的财物往来共计13.2万元(物折现)。其中,大部分财物均可利用相关依据判定其是否属于彩礼或无偿赠与,而对于共计1.6万元的认亲钱,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大。法官在了解双方当事人涉及城市关于彩礼的婚约规定后,判定该案件中1.6万元的认亲钱不属于彩礼,应将其视为双方当事人因增进情感而产生的无偿赠与资金。
(二)彩礼返还请求权认定方面
伴随着人们意识观念的不断变化,因订立婚约后解除婚约而产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数量逐渐增加。通过对支付方当事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约财产纠纷原因的分析可知,彩礼支付方提出收回彩礼请求而收受方拒绝该请求是一种主要原因,其在诱发婚约财产纠纷中的占比高达39.4%左右。
法律作为处理财产纠纷案件的重要参照依据,其对彩礼返还的认定决定着支付方当事人是否能够收回其既往支出彩礼。事实上,根据彩礼的特殊属性,可认定其彩礼返还请求权,原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姻关系后,一方因增进感情、保障其婚后生活等理由,会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资金或财物。而当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婚约时,一方给付彩礼的赠与行为所依附的条件消失,此时,收受方不再有占有彩礼的合法依据,即支付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彩礼[2]。事实上,对给付彩礼一方彩礼返还请求权的认定主要与彩礼给付条件依附的法律依据有关。这一法律认定可为给付方收回部分彩礼或全部彩礼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持。
(三)彩禮返还比例界定方面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财产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婚约财产纠纷事件逐渐增加。彩礼作为我国的一项传统习俗,其在婚约解除阶段的返还处理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通过对当前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返还争议焦点的分析可知,在解除婚约时,双方当事人多可接受返还彩礼这一要求,但具体的彩礼返还比例,却很容易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法律条例作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的参照依据,其对彩礼返还的认定直接影响婚约财产纠纷的处理效率及处理质量。
根据实际状况,本研究认为:当支付彩礼方当事人因婚约解除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请求,且该请求符合法定情形时,彩礼返还比例的确定应充分参考以下几种要点:第一,当地类似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结果。针对某一婚约财产纠纷彩礼返还比例界定案件,在确定返还比例之前,应通过多种渠道查询本地是否有类似案件。如有,可将其裁判结果作为界定返还比例的参照。第二,当地风俗习惯。与其他案件处理的不同之处在于,彩礼的民俗属性决定着其返还比例的界定应充分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状况。如当地民俗习惯以偏向被支付方为主,则法官在确定返还比例时,应适当降低支付方当事人的返还比例。如当地风俗习惯倾向于非过错方持有高比例彩礼,则法官可参考该风俗,适当降低过错方的返还例。
三、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婚约财产纠纷数量的不断增加,人们逐渐对彩礼返还的复杂性建立了一定的认知。法律作为确定彩礼返还的主要依据,其对彩礼返还流程、相关细节的认定,有助于后续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返还事件的处理。此外,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在针对彩礼返还相关问题进行法律认定时,应充分参考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涉及地区的风俗习惯、既往裁判结果等信息。
参考文献:
[1]年颖.婚约财产纠纷中对彩礼返还的法律认定[N].人民法院报,2017-11-08(007).
[2]胡亚丽.婚约及婚约财产的法律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15.
作者简介:
钱歆雯,女,汉族,江苏无锡人。研究方向: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