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5448─2017《婴幼儿学步带》标准解读
2018-12-01郭晓芸
郭晓芸
[机时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200003]
0 引言
随着我国婴童用品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婴童用品也随之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大多数家庭对于婴幼儿产品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地提升。对于刚开始学走路的婴幼儿,学步带的使用可以使学步的婴幼儿在摆脱父母的搀扶独立行走的时候为其提供支撑和安全保护。
对于婴幼儿学步带,中国早在2008年便已发布GB/T 23159─2008《进出口婴幼儿学步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以下简称GB/T 23159)。此标准虽然只适用于进出口产品,但由于国内并无其它相关产品标准,因此该标准随后一直被作为国内学步带产品的参考标准使用。然而,由于婴幼儿普遍缺乏辨别潜在威胁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也易受到各类有害物质的威胁,故质量不合格产品所产生的隐患和威胁也越来越受到孩童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伴随着学步带使用的逐渐广泛,2008年发布的GB/T 23159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婴童产品的要求,国家标准委员会于2013年下达的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包含对《婴幼儿学步带》制定标准的要求,随后标准起草小组便开始了解并收集婴幼儿学步带产品。而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GB 31701)的发布不仅填补了我国在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规范上的空白,还给学步带标准起草小组成员一个提示:随着GB 31701的发布,在《婴幼儿学步带》的初稿中必须增加GB 31701的相关技术内容要求。经过标准起草小组的不断努力,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35448─2017《婴幼儿学步带》(以下简称GB/T 35448)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学步带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标准,文中对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表1 标准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
从标准文本上看,GB/T 35448的适用范围与GB/T 23159相类似,均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主的婴幼儿学步带产品,并不适用于医疗用学步带产品。上述两标准的适用范围也稍有不同,详见表1。
GB/T 23159中将婴幼儿学步带定义为适用于8~36月年龄段的婴幼儿产品。考虑到24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基本上都能独立行走且无需使用学步带,因此,GB/T 35448中对于婴幼儿学步带的使用年龄段做了调整,定义为适用于9~24月年龄段的婴幼儿产品。鉴于标准对适用年龄段的调整,产品生产企业需要格外留意。
2 要求
结合婴幼儿学步带产品特性以及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的习惯,GB/T 35448中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分为纺织织物及填充物要求、附件要求、结构要求、标识要求及使用说明和包装要求共5部分。
2.1 纺织织物及填充物要求
GB/T 35448中要求学步带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采用的纺织织物和填充物均需要符合GB 31701中A类产品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表2。与GB/T 35448相比,GB/T 23159中仅考虑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异味以及燃烧性能的要求,详见表3。
由于婴幼儿比较好动,且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婴幼儿在使用学步带产品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接触到产品的其他部分,因此婴幼儿整体产品质量满足GB 31701 A类产品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由表2和表3可知,GB/T 35448中对于纺织织物和填充物方面的要求比GB/T 23159更加全面,不但提升了产品的安全指标,而且更加保护了婴幼儿的安全。
表3 GB/T 23159中纺织织物和填充物考核要求
2.2 附件要求
塑料产品易老化,因此作为增塑剂的邻苯二甲酸酯常被应用于PVC材质中。然而,部分塑化剂具有一定毒性,儿童对这类危害的抵御能力较弱,若长期大量接触可能会影响他们的肝脏和肾脏。此外,作为环境激素的DEHP等也会损害男童生殖能力,并可促使女童性早熟。因此,GB/T 35448中对附件的质量安全,除了要求满足GB 31701的规定外,还要求参考玩具标准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和GB/T 23159的规定,对PVC材质的附件(如塑料扣、PVC人造革、PVC辅料、PVC薄膜等)有DEHP、DBP和BBP 3种邻苯二甲酸酯限量的要求,要求3类邻苯二甲酸酯的质量分数≤0.1%。
金属产品在与皮肤长期接触中容易引起皮肤过敏,而婴幼儿的皮肤又极其娇嫩,因此GB/T 35448中对金属附件的镍释放也做出明确的要求。参考GB/T 19719─2015《首饰镍释放量的测定光谱法》、GB 28480─2012《饰品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和GB/T 23159等标准中镍释放的指标要求,GB/T 35448中要求长期附着于产品表面的金属附件(如拉链、铆钉等)的镍释放量小于0.5μg/(cm2·7d),且要求产品所有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若产品设计中配有的小零件缝制不牢或经长期使用后仍有可能脱落而引起婴幼儿吞咽,甚至窒息等意外风险,GB/T 35448中虽无直接对小零件质量安全进行规定,但却在4.3.1条款中明确表示附件需符合GB 31701的要求,即产品所用的附件不宜≤3 mm,可被抓起的附件也需要符合抗拉强力的要求。若婴幼儿学步带附有供儿童玩耍的玩具或配件,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即附有的玩具产品需要符合GB 6675的相关要求。因而,相关生产者在对产品进行设计时应对所使用附件的质量安全进行关注。
2.3 结构要求
由于婴幼儿学步带需要在一定速度运动下承受一定的重力和反复冲击力,若产品连接系统的强度不足,容易导致儿童跌倒等风险。考虑到普通婴幼儿的体重,参考GB/T 23159以及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的规定,GB/T 35448对织带的接缝强力、扣具和扣带备件的拉伸强力及整体承载冲击性能都做了要求,要求织带接缝强力、扣具和扣带备件的拉伸强力均需达到300 N。
GB/T 35448中对产品的整体承载冲击性能也有一定的要求。由于GB/T 23159中的测试方法相对比较简单,GB/T 35448采用规范性附录的方式对测试方法和参数进行了要求。参照卫生部于2009年6月2日正式公布的《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要求,9~24个月的婴幼儿体重的中位数男童为9.33~12.54 kg,女童为8.69~11.92 kg,3个标准正偏差后的体重数据男童为12.99~17.54 kg,女童为12.18~16.77 kg。因此GB/T 35448中对于测试负重时,明示最大体重大于15 kg的按照明示最大体重制备负重物;明示最大体重为15 kg及以下的,按照15 kg制备负重物。结合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设定往复20 000次无破损为合格。
2.4 标识要求
在对产品进行标识时,GB/T 35448要求注明“GB 31701婴幼儿用品”和“不可干洗”字样,这与婴幼儿服装产品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和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的要求相一致。由于婴幼儿产品标准已经实施十余年,不可干洗的要求已为市场所接受,虽然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中不再强制要求对机织婴幼儿服装标注“不可干洗”的字样,但由于婴幼儿学步带属于比较新颖的产品,标准中还是明确要求注明“不可干洗”字样。
婴幼儿学步带作为纺织产品,其标识参考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要求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安全技术类别、主要原材料、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与GB/T 23159的要求相比,更能体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有利于顾客在选购产品时对产品的适用性和产品生产责任方进行了解。
GB/T 35448中也对产品的安全警示说明有要求,在标签上要求标注产品可承受的最大体重和维护方法,这对消费者的使用有指导作用,也为相关监督机构的抽查提供了依据。标准中特意强调的警示用语、产品可承受的最大体重和维护方法需要采用耐久性标签形式标注,也在一定意义上起到长久警示的作用。由于婴幼儿学步带产品自身的特性,与GB/T 23159一样,GB/T 35448中明确要求产品需要提供正确的图解说明书,以防止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因误用引起的意外。
鉴于标准对产品的标识标志有了较多的新要求,产品生产者应在产品标签制作时格外留意,避免标识标志错误的产生。
2.5 其他要求
GB/T 35448要求产品及包装上不允许存有金属针及金属残留物等锐利物,以防止婴幼儿的刮伤。
3 结论
GB/T 35448─2017《婴幼儿学步带》从纺织品、附件、结构、使用说明等多方面对婴幼儿学步带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进行了规范,同时也增加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对婴幼儿产品的要求,比其他相关标准更加注重产品的安全性能。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中国在婴幼儿学步带方面标准的空白,为产品的生产者和监管者提供了生产和监管依据,起到了监督和规范作用,为消费者购买产品起到了指导作用,更有力地保障了产品质量。
但相比国际上同类产品标准BSEN 13210:2004《Child use and care articles-Children's harnesses,reins and similar type articles-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GB/T 35448在产品设计方面的要求尚有欠缺,希望今后在标准修订时可以更全面地考核产品安全性方面的要求,加大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为相关企业在生产设计时提供依据,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