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2018-11-29臧建东陈清华
臧建东 陈清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破解制约科技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力推动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聚焦科技创新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着力增强科研人员创新动力
创新不是管出来的,而是放出来的。近年来,中央和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下放科研管理权限,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普遍提高。但科研经费管理过细、经费使用自主权下放不充分、绩效考核和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思想不够解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科研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探索性,必须最大限度减少对科研人员的干预,着力改变“像管工程建设一样管研发创新”“像管干部一样管教授”的现象,充分激发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科研项目管理直接影响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和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在项目管理中,要突出以“实现从重过程向重结果的转变”为导向,重点对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进行流程再造和改革优化,减轻科技人员工作负担。在经费预算环节,实行综合预算编制管理,大幅简化科目数量。在经费使用环节,扩大直接费用列支范围,支持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整直接费用经费支出。建立科研投入综合评价制度,以研发质量为导向,采取同行评议为主的方式,主要评价对创新能力提升、标志性成果产出、人才培养、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长远影响,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作为评价标准的做法。
扩大高校院所科研自主权。我省高校院所众多,但对地方创新的支撑力不强,原因在于对高校院所开展科研的中间环节和过程管理还过多过细。要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方式,鼓励高校院所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基本建设自主权。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对于高层次或紧缺人才,优化招聘流程和使用机制。建立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省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增加我省重点发展学科和科技成果转化岗位数量。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我省科研成果数量全国领先,但转化率较低,大量成果束之高阁,许多科技创新的“盆景”尚未形成产业发展的“风景”。要加快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范和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解除高校院所及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改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让优秀科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进一步扩大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规模,逐步提高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在高校考核评价中增加科技成果转化权重。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把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把科研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加快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
进一步改革管理方式,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下放科技管理权限,并不是对科技创新活动放手不管,而是要在放权的同时,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保证科技创新工作有突破、政策可操作。
建立科技资源协调管理机制。创新要素能不能有效集聚,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科技创新效率。要以开放共享为核心、整合集成为主线,逐步形成省级层面科学高效、协调有序的科技资源整合共享组织机制。加快建设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完善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科技条件共享协作中心、科技信息共享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明确专业服务机构作为平台的核心运营和服务载体,负责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的具体实施。
优化全省技术转移工作机制。目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找不着、谈不拢、难落地”等问题还比较普遍,要放大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品牌效应,在完善功能的基础上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股份转让、融资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加快提升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水平。健全省、市、县三级技术转移工作网络,加快构建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一张网,及时动态发布符合产业方向的科技成果信息。加强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支持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技术转移中心,鼓励与国际著名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高层次合作,促进更多先进实用技术向企业转移。
推进科技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我省科技公共资源丰富的优势,注重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科技资源整体利用率。积极打造综合性科技云平台,借鉴陕西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经验,完善和拓展省网上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功能,构建涵盖需求征集、众包、众筹、技术交易、创新创业大赛、科技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创新服务科技云平台。实质性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通过加大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动普通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对于极少数操作难度很高、使用过程本身也属于研究过程的尖端仪器设备,鼓励相关单位探索联合研发、成果共享、收益分配等具体形式。
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着力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遵循科研活动的规律,尊重科技人员的创造,不断深化政府创新治理体系改革,继续把工作的重点转到抓政策、抓服务上来,大力营造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创新生态。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这些年我省财政科技投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但与广东、深圳等地相比,还存在强度不够高、增长速度不够快等问题,投入领域也比较分散。要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实施前瞻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扩大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规模,引导支持更多的创新成果在江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舍得下大本钱,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上集中攻关,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科技成就,在江苏科技创新“高原”上竖起更多“高峰”。
提升各类平台集聚能力。我省各类创新平台总体不少,但集聚效應不够明显,发展质量有待提高。要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加快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基础设施平台,积极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加大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大科学装置项目的对接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加快未来网络实验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等国家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围绕创业孵化平台,深入实施“创业江苏”行动计划,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投资建设一批专业服务水平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众创空间。继续完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全程资金链,探索股权投资与信贷投放相结合的模式,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组合金融服务。
用足用好各类创新人才。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只有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才能更好地将我省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要发挥院士创新引领作用,聚焦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创新需求,支持企业院士在我省高等学校设立工作站,联合开展前瞻技术研发、研究生培养等。发挥人才在科技与产业融合中的关键作用,面向全球引进和培养产业领军人才,通过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为制造强省建设提供高端人才支撑。建立重大创新补偿、创新创业援助、创新尽职免责、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审计信息共享等机制,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鼓励探索,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
责任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