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状告今日头条侵权案胜诉 获赔10万元
2018-11-29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11期
10月8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现代快报》一案被二审法院驳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显示,根据一审判决,今日头条(属字節跳动公司)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属于侵权行为,综合考虑今日头条的影响力、传播范围及其主观过错等因素,法院判决字节跳动公司向现代快报公司及无锡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一审判决后,字节跳动公司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代快报起诉今日头条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历时3年获终审判决,被称为“传统媒体诉赢网络媒体非法转载”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