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好都从公字来,万恶都从私字生
2018-11-29于光
党员文摘 2018年7期
于光
《旧唐书》载,武则天当政时,大理寺少卿徐有功经常据理直言,依法论争。
有一次,有人向朝廷打小报告,诬陷徐有功犯有重罪。由于武则天对徐有功非常了解和信任,深知他为人正直,不畏权贵,免不了得罪一些人,甚至會有人借刀杀人,所以没有偏听偏信,使他免遭暗算。
后来,这个诬告者犯了罪,武则天将这个案犯交给徐有功审理。徐有功没有动刑,完全依法行事,一切都按当时的法律程序办,犯罪事实十分清楚,犯人供认不讳,量刑也很得当。
于是,有人问徐有功:“这个人曾经诬告你,想置你于死地而后快,你为什么不趁机给他定重罪呢?”
徐有功正色说道:“我执行的是国家法律,我与他的过节只是个人的私怨。现在,我代表朝廷审理此案,怎么可以公报私仇呢?”
更难能可贵的是,徐有功宁死不屈,不唯上命,依法办事。有一次,有个官员犯了罪,武则天一气之下,要将此人处以极刑。
徐有功得知后马上启奏,认为此人虽有罪过,但还不是死罪。如果草率地将他杀头了事,就是破坏了刑律,后患无穷。
武则天君临天下,至高无上,看了徐有功的奏折之后,仍不肯收回成命。
于是,徐有功就与武则天当廷争论起来,而且越说越激动,竟然忽略了君臣之间的用词和语气。武则天怒不可遏,喝令武士将他绑了,推出去斩首示众。
刚直不阿的徐有功被押下殿时,扭过头来大声说道:“臣可死,但法绝不可改!”
武则天为之动容,连忙叫武士松绑,赦免了徐有功“犯上”之罪,并下诏对原先要处决的那个人按律论刑。
千好都从公字来,万恶都从私字生。后来有人赞扬徐有功:“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
目贵明,耳贵聪,心贵正,为官正直,秉公办案,自然会名垂青史。
(摘自《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