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隐瞒境外资产的罪与罚
2018-11-29曾勋
曾勋
中国大陆外逃贪腐官员数量和外逃腐败资金的规模,最近可查的权威数据是十年前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所披露的,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万至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贪腐资金的转移往往和偷逃税、避税关系密切,而监管宽松同时为客户资料保密的离岸中心,便成为贪腐人士最青睐的避税和洗钱“天堂”。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落马后,被查明和女儿在维京群岛成立有一家名为“东亚贸易集团”的离岸公司,两人均担任公司股东。这家离岸公司被认为系张曙光与贿赂者之间用来进行利益输送和购买物业的主要平台。
贪官在海外的“隐财术”,远不止这些。
然而,他们的这些小伎俩,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赃款转移,肥了地下钱庄
近几年,通过在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逐渐成为贪官转移赃款的主要方式,大多数腐败分子在落马或出逃前,会先将其家属或情人转移到境外,并购置不动产、理财产品、名车等。这些贪官有一定的“经济头脑”,某些腐败官员有负责地方财政或经济工作的经历。
在任时,张曙光在铁路系统内的口碑就已极差,长期孤身一人在北京,其夫人王兴和孩子一直在美国居住。
2004年,张曙光被提拔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作为商人的王兴,借助丈夫的关系疯狂敛财,并通过海外离岸公司在海外购置地产,将赃款转移。
早在2002年11月,张曙光和王兴就在美国洛杉矶的核桃市全资购买了一套别墅。这座别墅占地2793平方米,当时买价为86万美元,房主署名为王兴和张曙光二人。山西晋城女商人丁书苗被抓后不久,张曙光立即赶赴美国,目的是隐匿海外资产。美国房地产文件显示,2011年2月2日,这幢住宅的屋主发生变更,张曙光将自己的名字去掉,户主只剩王兴一人。
中国迄今仍然实施外汇管制,大陆地区每个公民每年的结售汇不能超过5万美元。大部分贪官便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至海外。地下钱庄通常以“投资公司”“商行”或者“移民服务机构”的名义,让客户把人民币打入钱庄指定的中国账户,地下钱庄扣除手续费后,按当天的汇率将港币或美元打入客户在境外的账户。在这套“黑色链条”里,黑吃黑是常态。
还有一些腐败分子在国企境外公司上做文章,中石油等腐败案例显示,一些企业境外公司成为向权贵家庭输送利益的管道。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曾透露,因为审计力量不足,我国目前没有实现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央企境外投资及财务管理不够完善,某些央企海外资产处于监控“真空”,海外资产和投资效益历年都是一笔糊涂账,这给腐败分子转移国内资产提供了机会。
为留后路,贪官转向政治投资
还有的贪官“未雨绸缪”,为取得在国外的合法居留权,进行有目的的经济投资,从而取得政治身份。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主任高山,2005年初因东北高速失款案暴露,携巨款逃往加拿大。在此之前,他曾经18次出国考察,为其外逃踩点探路。
然而,想要踏踏实实地落脚海外,并不是那么省心的事。去年4月,洛杉矶一家华人移民事务所因涉嫌以投资移民为名目进行诈骗,被美国联邦调查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查封。客户将资金汇入该事务所账户,存入银行生利息以后,这笔款项的利息就作为事务所报酬。过一段时间,该事务所将一部分“投资款”返还给客户,而实际上的“投资款”根本就没有落实到投资上。
在该事务所的客户中,有两名中国“红色通缉令”上的人物:第13号外逃人员、武汉市发改委原主任徐进,以及第66号外逃人员、徐进之妻——中国人保湖北分公司原副处长刘芳。徐进2009年被任命为武汉市发改委主任,第二年便辞职下海,2011年5月携妻逃往美国。夫妻俩因涉嫌受贿等犯罪,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徐进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不可谓“不懂经济”,最后却难逃玩火自焚的结局。
知情人士指出,大部分贪官的海外投资,秉持了中国人较习惯的国际大行存款理财、房产投资、实业投资、教育投资,贪官移民第三代已开始尝试进行政治投资。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曾经一度出现在媒体开列的“河北贪官权力场”名单中。在程维高的“照顾”下,其子程慕阳成功变身为加拿大地产大亨迈克尔·程,在海外开发了不少大型基建项目,并于2013年在温哥华临近海湾买下一座65公顷的建有私人机场的小岛。为使女儿程颂莲获得政治前途,程慕阳用捐款的手段帮助其成为加拿大联邦青年自由党卑诗省分部主席。
程维高在国内负责帮儿子“输血”“打招呼”,荫庇儿子空手套白狼攫取第一桶金,孙辈在国外接受教育并试图攫取政治地位。祖孙三代的“跨国投资”,从商业、教育到政治,可谓“节节攀升”。
赃款转移了,殚精竭虑的生活才开始
这些贪官坐拥巨额资产,变着花样转移财产,看似游刃有余,实际上,他们背后潜伏着深深的恐惧。随时降临的正义审判,令其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终日。在反腐热剧《人民的名义》中,京州市副市长兼光明区区委书记丁义珍,案发后出逃到美国后,生不如死、苟延残喘,这何尝不是现实中某些外逃贪官的真实写照。
在转移资产过程中,有的贪官大玩“隐身术”,意图逃避追查。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将赃款存入空壳公司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账户,并串通新加坡“中央人民币汇款服务有限公司”的老板,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巨额资金转移至新加坡,最后存入其妻子的账户。
在整个资产转移环节,李华波销声匿迹,自以为“无懈可击”,最终,这个“亿元股长”仍难逃法网。2015年5月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有的贪官虽然成功将赃款隐瞒转移,人也逃出去了,但由于没有国外合法身份,没有投资渠道和理财能力,加上语言不通,生活窝囊至极。“红通一号”杨秀珠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国,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個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度日如年。
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原经理和法定代表人陈满雄和陈秋园夫妇,卷赃款外逃至泰国,买到泰国籍身份证,分别更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为掩人耳目,陈满雄不仅做整容手术“改头换面”,连皮肤都进行了漂白。被捕之前,陈氏夫妇连去市场购物也只能晚上去。
随着反腐力度加大,制度性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已经形成,腐败分子往海外转移资产、逃避制度监管越来越困难。贪官违法得来的钱见不了阳光,房子车子不能买,家里藏不得,海外转不出去,只有早日向组织交代,或可以按法律规定从轻发落。
(摘自《廉政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