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联盟卷2017—2018学年高二期中考试“时评类”作文导写
2018-11-29汪啸波浙江省衢州市第二中学
◎汪啸波 浙江省衢州市第二中学
原题呈现
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九月份(指2017年9月,编者注)“上海警察绊摔抱娃女子”的文章和视频在网上热传。事情发生在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
此报道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网友认为,警察暴力执法,不顾孩子安全,应该严肃处置;也有网友认为,女子违停,自己手抱孩子,还用另一手极力阻挠警察执法,这名妇女,必须处罚。
对此,你有怎样的思考?写一篇论述类文章。
[注意]①明确观点,自拟题目。②不少于800字。③不得抄袭、套作。
解读回望
互联网时代,信息高度透明,文明的潮流浩浩荡荡,一些往日司空见惯的社会问题,很容易在第一时间传播,引发围观热议,有些比较敏感的话题,也常会重新引起思考和分析。
为了更清晰地还原真相,笔者事先搜索并保存了有关资料,在本次试卷分析的作文讲评时先播放10秒和45秒两段不同角度的网络视频,让全体学生观看,同学们发出一阵阵惊叫,不停地小声议论。
然后,我让同学们拿出纸笔,记下关键的词句,静心思考,口头评述。不必过于拘泥或回顾自己的考场作文,只谈当下看过视频后的观点。平时的作文讲评课上,笔者也常用“开火车”的方法,让同学们即兴发表意见。目的是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理性分析的好习惯。
令人诧异的是,很多同学异口同声地批评妇女违法,必须严惩,而且,她自己都不考虑孩子安危,摔倒受伤也是活该;却鲜有学生批评警察执法失当,这一点被轻描淡写地带过了。
能否有一些更客观、理性的认识呢?笔者接着用PPT展示资料。
一是展示网络上搜来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常见阻碍和妨害交通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现场处置规程》,其中的第五条和第十条有明确的执法规范。
二是展示松江警方对涉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让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理的决定。
最后展示《人民日报》对松江警方的肯定:“反应迅速,不诿过、不拖延,正视事实、清晰定性,这样的态度应该肯定。”
思路领航
这名妇女违法在先,不但违法,而且妨碍执法,对民警一再推搡,警察反制,于理应当,于法有据,但是其执法行为失当,激起围观者公愤,继而引发汹汹舆情,以至于影响了执法者形象。
至此,我们大致可以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违法妇女理当受罚,但执法民警工作方式失当;
第二,于公众而言,须加强普法教育,引导其尊重敬畏法律;于部分执法者而言,则更需提高其执法水平。
综合各种意见,结合自己思考,笔者认为好的立论,要做到契合材料主旨,论证合理周密,兼顾法理人情,大致有如下几种思考。
1.从法律与道德层面切入,可拟题:“法治”携“德治”方能“大治”。大意是社会需要有形的“法治”,也需要无形的“德治”。西周时,我们就有了“明德慎罚”的法治思想,到现在我们遵循“以人文本”的立法执法原则。说明法治与德治,自古以来就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何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值得深思。
2.从立法、执法宗旨切入,可拟题:执法为民,人文执法。当代社会,变化剧烈,“执法为民”,可如何“为民”呢?需要有足够的技巧、技艺。作文题中的“暴力袭警”,该怎样界定?“暴力”的关键要素有两个:“强力打击”“足以形成压制”。而妇女的推搡行为,到底是否构成“强力打击”和“形成压制”?假如执法如此粗暴,那么:这一跤摔了谁的脸?
3.从法律与情理角度切入,可拟题:合“法”还需合“理”。警察的执法是合法的,但是执法的程序与分寸有讲究。首先应考虑儿童安全,然后才能反制妇女。法律是无情的,但执法者必须是有情的。历史上还有“把枪口抬高一寸”的佳话,可见,“法律无非人情”,人性的尊严才是最高的尊严。也就是说,对强力执法的后果要有足够的预估和防范,毕竟执法者的每个动作都关乎党和国家的形象。
4.从网络舆情数据切入,可拟题:执法之争为何刀光剑影。网络上关于此次事件的民调数据,对警察执法的批评与认可意见是87%对13%。为什么会有这么悬殊的比例?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执法者首先是人,然后才是警察。如果不对执法者严格限制,公权力很容易逾界。美剧《权力的游戏》中有这样一段话隐喻了警察权力:“权力存在于当人们相信它存在的地方。一个十分矮小之人,也能投射出一个十分硕大之阴影。”
5.从法律的威严切入,可拟题:法的威严来自何方。既来自于刚性的执法,也来自柔性的呵护。警察持枪上岗,鸣枪警示,对正在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进行暴力制止。用“法”来捍卫法,理直气壮,这是“法”不可触犯的一面。但法律还应体现广大民众的情感趋向,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应蕴含最为闪光的“人情”。毕竟违法者是带着孩子的妇女,关爱妇孺方为“文明执法”,也更能赢得人民的尊重与敬畏。
相关链接
1.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常见阻碍和妨害交通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现场处置规程》节选:
◆以撕扯警服、摘警帽,抓挠、推搡、扇耳光、拳打脚踢等方式阻碍交通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的现场处置口头警告……对警告无效,但不宜直接予以制服的女性、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采取保持距离、选取有利站位等方式避免冲突升级,耐心劝说教育,同时迅速向勤务指挥部门(指挥中心)报告,需使用强制手段制服的,尽可能进行徒手制服,控制女性执法对象时避免坐压或接触其敏感部位,并在第一时间带离现场。
◆对有未成年人随行的当事人阻碍交通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的现场处置耐心劝说。依法告知。妥善处置。对于继续实施阻碍执法行为的当事人,劝说制止无效,确需带离现场的,交通民警可徒手或使用警械将其制服后带离。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在场时,应确保其安全,要安排民警照看,温言安抚,避免其惊吓跑动造成交通意外。
2.2017-09-06金融界财经频道周大伟文章节选:
在孩子面前对父母进行执法,可能会给孩子造成精神创伤,留下终身阴影。美国司法部在涉及上述逮捕时,为了保护父母和孩子的尊严,将可能给孩子带来的潜在精神损伤减至最低,要求警察必须遵循:
避免用武器指着孩子;
(Avoid pointing a weapon at a child;)
避免当着孩子面给其父母戴手铐;
(Avoid cuffing the parents in front of their children;)
在逮捕父母时,要落实临时照顾孩子的人。
(Ensure someone will look after the child once the parent is taken a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