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能“识得破”,更要“忍得过”
2018-11-28王永清
王永清
南宋周密撰写的《齐东野语》中,有一篇“蜀封溪之猩猩”的故事。说的是四川封溪县有猩猩,喜欢喝酒。猎人便用美酒陈列在野外引诱。众猩猩见了,知道是诱饵。并相互告诫不要上当,结伴唾骂而去。不久后它们去而复返,相互说:“只是尝试一点吧。”然后开始品尝酒的味道,接着就忘了之前的警戒开怀畅饮起来,最后一个个醉倒,全部沦为“猎物”。
《警世恒言》里有个故事也很有趣。唐代一个叫薛伟的县令偶感风寒,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作一条鲤鱼在湖里游玩。此时,肚中饥饿,正好一条渔船垂下钓线。薛伟闻到鱼饵的香味,便想着去吃,又怕被钩钓去。怎奈饵香浓烈,欲罢不能,便又自我宽慰道:“我是个人身,这小小的钩咋能轻易把我钓上去?再说,即便被他钓了上去,我是县官,他是渔户,他能把我怎样?”想到此,心里一下得到平衡,便一口咬住鱼饵,还不曾吞下,就被渔户拉上了渔船成为渔户的盘中餐。
作者冯梦龙在文末总结:“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说到底,就是“贪婪”在作祟。“识得破”并非难事,能否“忍得过”才是关键。古人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人要战胜的最大敌人,往往就是自己,考验人的品质和意志。
唐代裴庭裕《東观奏记》一书记录了一则令狐绚拒色贿的故事。有个叫毕诚的翰林学士,唐宣宗很欣赏他的文才,曾答应让他做宰相级别的高官。尽管皇帝发话了,但毕诚知道,宰相令狐绚并不喜欢他,如果不摆平令狐绚,自己提拔的事还是很难办。于是,他决定以色贿的手段结好令狐绚。毕诚在北门镇找了一个美艳的女子,派人给令狐绚送了过去。令狐绚一看,并没有沉迷,而是告诫自己的儿子说:“尤物害人。毕太原于吾无分,今以是饵吾,将倾吾家族也!”并派人将女子送还。毕诚为表诚意,写血书给令狐绚,恳求其收下,令狐绚始终不为所动。
遇到诱惑,很多人、很多事,赢就赢在坚若磐石,输就输在心无定力,在诱惑面前乱了方寸、迷失了自己。只有时时刻刻严于律己,做到行有所止,心有所戒,方能“识得破”,更能“忍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