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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古人不得不遵守的麻烦规定

2018-11-28迪/文

小学生优秀作文(趣味阅读) 2018年9期
关键词:布告贤者同音

吴 迪/文

唐朝有一位诗人叫李贺,年少成名,才华出众,后来与李白、李商隐并称为“唐代三李”,著名的诗句“天若有情天亦老”就出自他的笔下。这位少年没有像其他同龄人一样,考取功名、步入仕途、施展抱负,然后顺理成章地升任总经理、出任CEO、走向人生巅峰……他没有考取进士的原因,在今天看来可以说是匪夷所思——既不是忘带准考证,也不是成绩不理想,而居然只是因为他的父亲名叫李晋肃,“晋”与“进士”的“进”同音——为了避父亲的名讳。李贺为此终生都没有参加进士考试,年仅二十七岁时就郁郁而终。

这个故事在今天看来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对于古人来说,避讳是一件关系着封建礼法、伦理纲常的大事,不可以有丝毫马虎,一旦违背,就有可能摊上大事。所以古人们不管何时何地,都会小心翼翼地遵守这项“霸王条款”。

避讳,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绝不能直接说出来或写出来,否则就是大不敬。据研究,避讳这件事大概是从西周时候开始的,贯穿了整个封建时代,古人讲求“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条规则也基本划定了需要“避讳”的几类人。

第一类主要是针对帝王。在古代,尤其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格局逐渐形成并且巩固,皇权变得至高无上,“避讳”也变得越来越系统、越来越严格,以至写入国家法律,一旦有人违背,就有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唐代的法典中就有明确规定,由于口误或笔误,说出或写出皇帝的名讳,就要挨板子,即便是无心之失也不能幸免。写错个字就面临被打死的危险,爱写错别字的现代人听到这恐怕要一身冷汗。不过,既然这也不让说,那也不让写,当人们遇到了绕不开的字,该如何处理?聪明的古代人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一种常见的方法就是用意思相近的字来代替需要避讳的字。汉文帝名叫刘恒,《史记》中为了避皇帝的名讳,把“恒山”改称为“常山”,“恒”和“常”意思相近,但读者如果不熟悉其中缘故,恐怕还要去查地图仔细寻找这座“常山”的所在。唐太宗李世民就更加“过分”了,因为他名字中的“世”和“民”都是常见字,唐朝有个政府机构本来叫“民部”,是六部之一,唐高宗的时候为了避太宗名讳而改成了“户部”,这名称也一直延续了下去。跟他相似的还有东汉光武帝刘秀,取了个常见字作名字,还偏偏当了皇帝,因为他的缘故,“秀才”只能改称“茂才”。

第二类要避讳的是尊长。在家族内部,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名字都要避讳,与别人交往时,还要注意避对方的长辈之讳,以示尊重,否则便是失礼。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于是司马迁写《史记》时,就避开“谈”字,把一些人名中的“谈”字都做了改动,比如将“赵谈”改为“赵同”,而他笔下的人物只好莫名其妙被改了名。不要以为这种避讳只是在家里讲讲而已,它同样也受到法律保护。唐代法典中规定,凡是官职的名称犯了父祖的名讳,就不能任职,比如父祖中有名叫“安”的,就不能在长安任职,有“常”字的,就不能任太常寺中的官职等,规定十分严苛,一旦被发现,不仅官做不成,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对一些官僚的名字,其属下和百姓也要避讳。陆游曾在《老学庵笔记》中记载过这样一个著名的典故:有一位郡守名叫田登,为人骄横,强迫下属和百姓都要避讳其名。上元节时,照例要放灯,因“登”与“灯”同音,他就下令写布告时要回避“灯”,改为意思相近的“火”字,于是布告赫然变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成了一个大大的笑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俗语也由此而来。

第三类是避圣贤。这一类避讳不像前两者那么严格,既有官方的规定,也有许多是人们自发的行为,主要是为当时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避讳,其中最为普遍、最多被避讳的大概就是圣人孔子和亚圣孟子。因为孔子名丘,对“丘”字的避讳历朝历代皆有,宋朝时,朝廷就曾将瑕丘县改为瑕县。许多姓“丘”的人曾为了避圣人讳,将“丘”字加了一个耳刀旁,变成了“邱”,沿用至今,无意中也成为避讳这种已经消亡的历史现象留存在今天的一点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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