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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时光

2018-11-27高凯

美文 2018年21期
关键词:孩子

高 凯 出版著作《心灵的乡村》《纸茫茫》《乡愁时代》《小时候》《高凯的诗》《高凯童诗选》等8部。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甘肃省文艺突出贡献奖、第六届敦煌文艺奖等。现为甘肃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石头、剪刀和布的童话

孩子是母亲的鸡蛋,熊孩子高小宝也是母亲的鸡蛋。

高小宝这个鸡蛋的蛋,在家里和学校是个乖蛋蛋,一出家门和校门就是一个调皮蛋了。在写《药的故事》同期,我还写过一首《上学路上》,写的就是高小宝是怎么开始捣蛋的:

小女孩拿着画书

边看边走

小男孩偷偷地、偷偷地

跟在身后……

小女孩看着画书

走过桥头

小男孩悠悠地、悠悠地

学着小鸟啁啾……

小女孩深深迷进画书

在绿树堤岸稍稍停留

小男孩悄悄地、悄悄地

折下一枝翠柳……

小女孩收起画书

走上大路

小男孩轻轻地、轻轻地

将翠柳插上她的脑后……

小女孩不知不觉走进校门

大伙儿对她又羞又瞅

小男孩在她的身后又跳又蹦

心里高高飘动着一枝柔柳

诗歌中的小男孩就是我这个高小宝,那个女孩子是谁,我已经记不清了,反正就是村里某一个名字里有花的一个姑娘。不过,肯定不是我的姐姐和妹妹。

上学的那条路,前面已经提到,就是我埋那些青霉素的那条小路,虽然不长,但却发生了许多调皮的故事。那条路,一边是中学高高的围墙,一边是庄稼地。对于我们几个调皮蛋,那可是一条快乐之路,特别是庄稼长出来以后,高一点的有高粱啦玉米啦,低一点的有麦子啦糜子啦,形成的一片片青纱帐,自然就成了我们捉迷藏的乐园。但对于女孩子那可就是一个担惊受怕的地方了,往往是,女孩子们走着走着,突然杀出来一个“绿林好汉”,大喊一声“缴枪不杀”,女孩子就会被吓得哇哇大叫。其实,男孩子们快乐着,女孩子们也快乐着;男孩子们快乐是逗着女孩子乐,女孩子们快乐是被男孩子逗着乐。和我们男孩子一起玩的也有几个女孩子呢,不要看那些女孩子,似乎一个比一个胆小,似乎一個比一个害羞,但如果被我们逗高兴了,又一个比一个快乐呢,叽叽喳喳的,像一群烦人的麻雀。那时候,我们男孩子还不懂事,不知道女孩子是个啥孩子。就是说,我们那一群调皮蛋还没有性别。在那一群女孩子里,当然包括小花姐和妹妹花花。

女孩子的辫子和她们的名字可能是我们区别男孩子和女孩子的两个标志。那时候的女孩子,一律都留着两根长辫子,或垂在胸前,或挂在身后,十分好看,让男孩子羡慕不已。但长长的辫子却成了女孩子授人以柄的“尾巴”,被男孩子经常揪个不停呢。不过,谁也不揪自己家里人的辫子。也许是为了不再让男孩子们“揪辫子”,不久女孩子们就不再留长辫子了,似乎是商量好的,一夜之间全部把辫子剪掉改成了齐耳的剪发头。

长辫子的女孩子们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有一年,在省城的大街上,我发现一个陌生的长辫子乡下姑娘,那一双长长的辫子在她的身后甩来甩去,立时勾起了我童年的记忆,于是我跟着她走了半条街,很想一把捉住那一条亲爱的童年尾巴。

说实话,上学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但却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有时候还是一件无比让人伤心的事呢。

一支笔就给我惹过一次大祸。似乎是在四年级的时候,一天放学后,女班主任将我们三个离学校最近的学生留下来,让我们在她的宿舍帮她整理一箱课外书。整理过程中,我发现全班交上去的作文还没有被老师批改完,似乎是我动了一个馊主意,三个人一人一沓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装模作样地用老师的蘸笔批改了起来。那两个同学是怎么批改的我已经忘了,但我的批语我大致还记着呢,什么“差”啦“优”啦,甚至还有老师经常给我们用的一句“狗屁不通”等等。这当然是一个善意的恶作剧,但我们还是太天真了,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第二天,女班主任发现我们的杰作后,首先把我们三个调皮蛋叫到她的宿舍指着鼻子痛骂了一顿,每个人写了书面检查还不行,接着又把我们叫到全校大会上,揪着我们的耳朵让我们在大庭广众之下亮了一次相。更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是,老师还让我们每人赔了五角钱。当时的五角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父亲知道我要钱的原因后气坏了,差点揍我一顿,巴掌都高高抡起了呢。这件事我至今都感到伤怀。

我们那三个调皮蛋都是一个村的,除了我这个主谋,另外两个,一个小名叫虎生,一个小名叫狗。这里,我可得多说几句这个狗了。他因为生下来得了小儿麻痹症,自小就瘸着一条腿,走路时身子挺不起来,一只手扶在一条大腿上,像一条狗向前趴着,所以他爸他妈就叫他狗,家里人这样叫,村里人也这样叫,学校当然也不例外了。狗在我们村里是最捣蛋的一个孩子,好像就是我们批改作文的前一年夏天,不知因为什么事情,为了报复生产队队长,狗领着我们几个人偷偷潜入队长家的自留地,自告奋勇地掏出一把小刀,给地里的一个小南瓜开了一个三角口子,然后把南瓜掏空,脱下裤子给里面拉了一些“狗屎”,最后又用切下来的那一块瓜将瓜口盖上。我还以为狗的恶作剧到此为止了,但狗神秘兮兮地说:“等着吧,等着!”快到秋天时,狗又领我们去了一趟队长家的自留地。那个南瓜已经长大了,而那个封住的三角口子也完全愈合,几乎看不见任何伤痕,就是说那些“狗屎”已经被南瓜吃在了肚子里。狗看了看南瓜,嘿嘿一笑,又说:“等着吧,等着!”终于,等到了瓜熟蒂落的秋天,村里传遍了一个消息:队长从地里摘回去的一个南瓜,放在案板上劈开后溅出了臭烘烘的新鲜粪便!队长知道那些屎不是南瓜的屎,而是人整他哩,但他不知道是谁整他,所以只是让老婆到村子骂了一遍不了了之了。在这件事中,我虽然没有给那个南瓜里拉屎,不是一个“主犯”,但也是一个同伙,所以后来很长时间见了队长和队长家里的人都远远躲开了,做贼心虚呀。

狗后来也有了出息,和我们几个人一起学画画,虽然最后没有考上学走出来,但也有了一个让人羡慕的爱好,在我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大画家了。狗也是有自己的大名的,因为从来沒有人叫,所以慢慢就失传了。

对于擅自批改作文遭到的惩罚,我一直是不服气的。那个女班主任有点小题大做,我们毕竟是因为羡慕老师的职业而过了一次当老师的瘾而已。如果放在今天,可能还会受到老师的表扬呢,起码我们为老师减轻了负担。为此,很长时间我都对那个女班主任记恨在心。这起事件,不但伤了我的自尊心,还使我产生了厌学的情绪,开始“放任自流”,成了学校有名的调皮蛋,有个老师还给我起了一个绰号——油壶儿,致使高小宝名字也差点失传。不过,后来我却因为调皮当上了副班长,这当然不是真正的提拔重要,而是老师一个用心良苦的诡计——老师是让我自己管自己。老师这一招还真灵,一段时间我真的“改邪归正”了,我积极地做好事,得到了老师表扬,获取了父母的夸奖,后来还戴上了红领巾。

不过,在五年级干的一件类似于今天“城管”的事,尽管责任不全在我们一帮调皮蛋,但却让我至今都感到无比羞耻。每逢集日,县城的工商所都要往学校要几个胆子大的学生,去管理那些小摊小贩,协助维持市场秩序。这是我们那几个调皮蛋最爱做的事了,我们不但不用上课,还能美美吃一天乡下送来的美味呢。到了这一天,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得到一个红袖筒,上面印着“管理员”三个黄字,往胳膊上一套,威风凛凛的,一走到街上,那些摊贩都害怕我们,一些占道经营的摊贩远远看见我们就会“望风而逃”。但是,我们在维持秩序的时候,也在破坏着秩序,因为我们经不住那些水果干果的诱惑,比如苹果、葡萄和核桃什么的,每当想吃什么的时候,我们几个小“城管”就会找理由成筐成担地没收那些东西,然后抬到工商所躲在门后面狼吞虎咽一扫而尽。那些摊贩都是一些和父亲一样老实巴交的农民,哪个敢吭声呀,所以我们一次又一次得逞了。但这样的好日子不长,也许有人举报,第二年再也没有让我们去当“城管”。

在这样的一个成长环境里,一群不长记性的孩子不迷失才怪呢。所以,期望鸡蛋的蛋变成乖蛋蛋的蛋,只是父母和老师的一厢情愿,不变成一群小混蛋就不错了。

我又回到了老路上,用老师的话说就是“屡教不改”。甚至偷窃也成了我们几个熊孩子寻找快乐的游戏。我们虽然也是偷,但不是小偷小摸,更不会偷鸡摸狗,我们只是偷吃。在我们心里,偷吃不是偷只是吃或玩而已。偷吃是一项季节性的行动,秋天到了,瓜果熟了,学校放假后,我们几个“贼娃子”就像一群觅食的小熊结伙出发了,不论白天还是夜晚,不论是雨天还是晴天,偷了本村又偷邻村,偷了中学又偷县委,甚至在街道的瓜果摊上也敢伸手。至于偷来的东西,绝对不敢拿回家里,当场能吃的都吃了,吃不下的就找一个的地方埋起来,改日再去挖出来吃掉。我们虽然是一帮“瓜果大盗”,但贼胆儿一个比一个小,每次下手之前,都是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愿带头做“英雄”。推辞不下的时候,“狗熊”们就会以“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谁当“英雄”。由此来看,我们当时的行为没有对与错,只有无知和荒唐。

儿戏是童年的童话。也许,儿戏一样的童话或童话一样的儿戏才是童年的开始。其实,“石头、剪刀、布”也是人生的游戏。

今天,我必须老实交代,除了在外面结伴偷吃,我还在家里偷过几次父亲口袋里的毛毛钱。父亲太穷了,仅有的那么几个块块钱,我不敢偷也不忍心去偷。偷父亲的钱却是“人赃俱获”过的,被父亲踢几脚或赏一个耳光当然是免不了的啦。每当这个时候,连平时最疼我的母亲似乎也成了仇人,不但不会保护我,还会火上浇油地说,该打,该打。但是,如果看见父亲来狠的,母亲又会喊,还不快跑,还不快跑!如果在母亲手里犯下什么坏事,母亲也会亲自动手的,但母亲从来不打我的脸,只是用一个笤帚把儿打我的脊背和屁股,或者用手轮换着拧我的两只耳朵。但是,小脚母亲力不从心,她跑不动,看她准备动手打人的时候,我早就跑远了。

我们在家的姊妹虽然有四个,但变成熊孩子的人只有我一个男孩子。不过,不只是我一人受过父母的“家暴”,其他几个姊妹或多或少都挨过打。在村子里,我的父母还算比较文明的父母,不像一些大人几乎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当成了一句口头禅。记得,父亲也打过小花姐一次,但小花姐挨打的原因,不是特意问小花姐,我干脆忘得一干二净了。小花姐说,父亲那一次之所以打她,就是因为那次她和我去放羊致使我受伤之后她和我串通起来“瞒情不报”。那时候,家里有一个舀水的铁马勺,头儿比人的头还大,尾巴则刚能用手握住,举起来像一个大大的“?”号。小花姐回忆说,那一天,当父亲看到我的伤势后,突然火冒三丈,随手就抓起那个铁马勺,用马勺的后背在她的后脑勺上狠狠敲了一下,打得她当场就昏了过去,醒来后几天没有去上学呢。看来,小花姐挨的那一马勺的确不轻,而且肯定是让她伤透了心。小花姐不但记得自己的疼痛,还记着我腿上的那块伤疤,所以听了她的讲述,我的心里很是惭愧和不安。我想,那个“?”似的铁马勺事后肯定很气愤,它肯定责问过父亲:你为什么要用我这个铁家伙打一个小女孩,你为什么下手那么重,难道她不是你的亲骨肉?

差点忘了,我还有两个与我年龄相仿的亲外甥,其中一个虽然也和我们一起玩过,但因为不常在一起生活而幸免被“熊舅舅”带坏。

我虽然是个熊孩子,但还是充满了委屈。小时候挨过的两个耳光让我终生受用不尽。我虽然也挨过父亲的几个耳光,但都给忘了,没有给父亲记仇,唯有这两个耳光一直牢牢在心里记着。

第一个耳光是别人打我的。前面说了,我家的庄院上面紧紧挨着中学和小学,上小学后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中学。一天放学回家,经过中学的大门时,也碰上中学生放学出来,小孩子和大孩子正巧会聚在一起,马路上十分拥挤,磕磕碰碰的,乱成一团。突然,我们一起的一个小伙伴不知因什么与一个男中学生发生了口角冲突,小伙伴骂了那个中学生一句脏话,那个中学生便猛追而来,我们几个小伙伴见状拔腿就跑。小学生腿短,当然跑不过中学生,结果被他很快追上了。但是,那个中学生赶上来没有打骂我的那个小伙伴,而是给了我一耳光。我委屈地哭了,我给那个中学生怎么解释也没有起作用,他差点又扇我一下。这个耳光一度被我看作自己的深仇大恨,我还曾经寻思着报仇呢,好在时间是一剂良药,医好了我的内伤。那个中学生我不认识,但他那凶狠的面孔我今天见了恐怕都能认出来。

小时候我似乎是没有骂过人脏话的。记忆中的几次骂人,无非是别人骂我“我是你爸”,然后我骂“我是你爷”,别人骂“我是你爷爷的爷爷”,我又骂“我是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直到当上对方古代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而且喘不上气来才不骂了。

第二个耳光不是打我的也不是我挨的,但却像打在了我的脸上一样疼痛和耻辱。上初中后的一年暑假,我和邻家的建平、丑蛋三人去离县城三里地的一个小学附近玩耍,经过那所小学的外墙时,发现校园里面靠墙的一个核桃树挂满了果实,其中的一股树枝还伸到了墙外面,好像是专门等我们吃它的果实似的。核桃还没有熟呢,但我们三个人还是顽性不改,拾起地上的石头就扔了上去,结果啪啦啪啦落下了几个青皮核桃。本以为学校没有人,没有想到正当我们为收获而欢呼的时候,却从校门口冲出来一个大汉,我和建平发现早跑得快,丑蛋却落在了后面,被那个大汉逮了一个正着,只见那大汉抡起巴掌就给了丑蛋一个耳光。最悲催的还不是这一个耳光而是接下来的结局,丑蛋被打之后一声也没有哭,看也没有看我和建平一眼,就扭头独自走了。丑蛋从此再也不理我们,几年里即使上学放学碰见,也装作没有看见,甚至长大以后也没有联系。因为这一事件,我和门对门的建平也联系很少了。這一个耳光,不但打散了我们三个好朋友,还打散了一个能诞生英雄的游戏——“石头、剪刀、布”。

不知建平是怎么想的,对于我,打在丑蛋脸上的那个耳光不但打在了我的脸上,还打在了我的心里。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丑蛋当时之所以扭头而去,而且一去不返,一是受不了那一耳光的羞耻,二是因为当时我和建平没有喊他,两个人丢下他独自跑了,他也在深深地记恨我们。除此而外,我还想到了我和建平的另外一个失误,我们不够朋友,我们是三个人呢,当时已经都是十二三岁的少年了,如果团结起来再来一次“石头、剪刀、布”,怎么也不会被那一个大汉白白打一个耳光。

因为这两个耳光,长大后我一直想,小时候我们几个同村的孩子虽然很调皮,却从来没有欺负过别人,只是几个“软蛋”或者狗熊而已,并不是一群多么坏的孩子。幸亏,我们只是一群熊孩子,是一群小熊,最后没有长成一群危险的狗熊。但是,曾经和我们一起玩耍过的另外两个城里的熊孩子就不幸运了,其中一个,因为爱看书,到了中学居然破窗而入偷了县新华书店的许多书,被公安局逮住送到了学校里;另外一个更可怕,高中毕业后因为盗窃等罪行进了两次监狱,最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这两个响彻童年的耳光可能打醒了在蒙昧、任性之路上一路狂奔的我,让我长出了一种成长的记性——只要不做坏人坏事,就不会挨打。当然,第一个耳光除外。

我们的确是一群熊孩子。在一首《我曾经是一个熊孩子》的诗里我真实地写了自己,那当然写的不是高小宝一个人,而是我们那一群熊孩子的缩写。诗是这样记述了我们那些熊孩子的:

本来

我也是村子里一个很乖的孩子

被抱着被捧着被宠着

一天天长大了

含苞待放 不知为什么

我突然长成了一个被人嫌弃的熊孩子

经常出没在不该出没的地方

被骂着被哄着被吓着

惊恐地长大了

其实我就是童年的一个叛逆者

甚至被揍着被恨着被逼着

倔强地长大了

那时我只有童心没有童年

我真的就像一个愤怒的小棕熊

因打翻田野里的蜂蜜而被夺去快乐

因扰乱一村人的睡梦而被追捕着

凶猛地长大了

处处被动 谁也不相信

一个熊孩子远大的志气是只当英雄

不当狗熊

我始终是人群里倒数第一个人

大人们说的事我都是反其道而行之

当然也被风吹过被雨打过

被颠簸过被曲折过

被遗忘过

不过 我也被幸福着

丢在大地上的那一串歪歪扭扭的脚印

还是被一个叫爱的神

爱上了

熊孩子究竟是爱造就的还是恨造就的,一直以来是人类一个难解的教育谜题。对于成长中的孩子,一些父母总是有一种轻不得重不得、近不得远不得和爱不得恨不得的两难困惑。不过,每一个人的童年都需要爱却是一个成长的铁律。我们那一代人,尽管享受着新中国和平年代的幸福,但童年教育的粗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尽管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被爱,但我们的童年无疑是一个寻找被爱的时代,犹如上面诗中那一句“被一个叫爱的神爱上了”,已经显现出一种朦胧的渴求被爱的意识。

今天的孩子可能不相信,我们那里的老百姓那时候口头上连“爱”这个词都不会用呢,表达爱的时候,只会简单地说“喜欢”或“心疼”;同样,那个“美”也一直羞羞答答地躲藏在“乖”或“好看”两个词语的身后。直到初中快毕业的时候,我们才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是一个人间真理。

狗舌头一样暖洋洋的太阳

光临人世间的孩子,即使是一个熊的孩子,都是大自然的天使。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离不开一个动物世界。比如在今天,即使是城里的孩子,要么在家里养一个宠物,要么经常去动物园与动物近距离接触。至于从小到大的那些动物玩具,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进行一次玩具总动员,每个人肯定都能建一个大大的“玩具动物园”的。我甚至还发现,在今天孩子们的玩具中,除了布娃娃,小熊、小狗和小兔的数量在动物玩具里肯定是前三名,而小熊恐怕是在十二生肖之外排名第一的玩具动物。进入中年之后,我还给自己买过一个小黑熊玩具呢,看见它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熊时代。不过,这一个玩具熊后来被迟来的女儿霸占了。

陇东黄土高原在被黄土覆盖之前,曾一度属于亚热带气候,雨水充沛,森林茂盛,生活着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但是,到了我们那些野孩子出没的时候,动物们已经不是出生而是出土了,我们看到的只是它们的化石或者人造的仿真标本。十岁那年,在家乡合水县我就亲眼目睹了后来震惊世界的黄河古象化石的出土。再后来,在邻县的博物馆我又看到了同样震惊世界的一个翼龙化石和一个大角鹿头骨。这些古生物化石,让我看见了世界的本来。

不难发现,不论在农村还是在城里,孩子最爱动物,动物也最爱孩子,彼此似心有灵犀。而且,在与动物的关系上,农村孩子比城里孩子有着更为优越的自然条件,因为农村孩子离大自然更近,甚至就在大自然中。因此,在广阔的农村,孩子最有可能与动物们成为朋友,而动物们也最有可能成为孩子们的知心伴侣。

几家老鼠和几家燕子先后居住在我家的窑洞里,想赶也赶不走。在我们的窑洞里凿穴的老鼠,只是在偷吃粮食时被我们驱赶过,不害人的时候也悠然自得。家里本来养着一只猫的,但那只猫嘴儿馋,连续偷吃了几只鸡娃后就被母亲赶出了家门。没有了猫警察,老鼠可高兴啦,干脆反了呢。我家一窟窑洞的里面,还有一个只能爬着进去的小窑洞,像大窑洞肚子里怀着的一个窑洞孩子,用于储存洋芋、萝卜和白菜什么的。这个小窑洞是老鼠的老窝,也是我的藏身之所,一旦遇到什么伤心的事,我就会偷偷地钻进去把自己藏起来。那会儿我也不怕老鼠了,因为我的处境也像个老鼠。被老鼠折腾习惯了,没有老鼠的时候又会想老鼠呢。有那么几次,我趴在一个老鼠窝外面往里喊:喂,里面有人吗?里面当然没有人答应,里面住的是老鼠,胆小的老鼠不会吱声。

老鼠胆小,小孩子比老鼠还胆小。我之所以怕老鼠,除了老鼠那尖利的牙齿,恐怕还与老鼠的身世有关。在十二生肖里,老鼠排行老大,这让我这个兔老四当然心生敬畏。此外,民間传说老鼠是蝙蝠的前身,蝙蝠是飞翔的老鼠,老鼠是折翅的蝙蝠。巫婆一样的蝙蝠让我们心存怯意,其与老鼠的这一层关系自然就让我们对老鼠产生了更多的畏惧。而且,老鼠在植物界还有一个毒辣的亲戚呢,那就是看上去洁白但却含有剧毒的“老鼠的舅舅”——曼陀罗。第一次在田野上见到曼陀罗时,我被它那美丽的花朵深深吸引,还飞快地跑去告诉别的小伙伴,说我发现了一种非常非常好看的花朵,但当从一本书里知道它的这一身世时,我再也不敢搭理它了。我一直想不通,那么好看的曼陀罗花怎么会有毒,丑老鼠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一个舅舅呢?

几家燕子出身就简单多了,一种薄情寡义的候鸟而已,天冷飞走了,天暖飞回来了,即使在窑洞里飞进飞出把屎拉在我们的头顶上,也没有遭到过呵斥和驱赶。燕子很黏人的,我们一家经常在半夜里听燕子一家子说话才能睡着,而燕子一家也可能在听我们一家人说话。

聪明的老鼠与机灵的燕子,不知用什么方法教会了我们一家人与它们和谐相处,让我们把它们像亲戚一样对待,而且还不用掏一分钱的房租。不仅如此,我给老鼠和燕子写过诗呢。

到了十九世纪初,因为森林的退却,黄土高原上最凶猛的动物恐怕就剩下狼了。但是,狼在我的童年只是一个可怕的传说。自我记事以后,似乎就没有见过狼的一个尾巴,只是后来听母亲说过,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有一只狼曾藏在离我十几米远的草丛里看过我呢。但那也不是我见过狼,而是狼见过我。再后来,只是听大人们说,邻县有一个捉狼英雄,因为狼叼走了他的儿子,他竟然深入狼穴逮住母狼和狼儿子给自己的儿子报了仇。关于狼印象最深的事情是,大人们总是对不知道回家的野孩子喊,狼来了,狼来了,但就是没有见一个狼的影子。庆幸的是,我没有像“狼来了”那个寓言故事里那个孩子倒霉。

也许传说中的东西最可怕,我后来在动物园见了笼子里的狼也不敢上前,甚至现在看见那些狼狗也胆怯,觉得它们就是一些披着狗皮的狼。

在自然界里,动物可能真的是人类心灵的老师。在我孤独的时候,家里的那些动物们给予了我任何人无法给予的慰藉。我甚至怀疑自己在一个熊孩子和一个乖孩子之间的角色转换都与动物有关。我属兔,小时候我曾经打过兔子的主意,但田野上的野兔子都很狡猾,狡兔三窟不说,还不吃窝边草隐藏得深,逼急了还咬手手哩,根本和它们好不上。我还和小伙伴们带着狗伙伴追过几次兔子,但最后都是枉费心机,兔崽子比狗跑得还快,更不要说我们了。

一些动物也是很爱人的,甚至比人还爱人。在我的童年,我与狗最亲近。知道成语“狼心狗肺”之后,我为狗愤愤不平,觉得人们可能冤枉狗了,狼是否心毒不知道,但狗却是有心有肺的。这首《躺在那样的河床上》就写了一只让我一想起来就感到温暖而幸福的大黄狗:

一群长不大的孩子

躺在望不到尽头的河床上

躺在一条母亲河软绵绵的大床上

一只大黄狗 跑来跑去

一会儿和三个孩子追逐嬉戏

一会儿和两个孩子玩沙子

一会儿和一个孩子放风筝

还有一群从河里跑上来的石头

也像一群很熟悉的孩子

在河床上静静躺着

其中的一块石头就像小时候的我

身下铺着金黄金黄的沙滩

一动不动

嘿 我忽然想起来了

和小伙伴们躺在那样的河床上

一会儿就会有白云的被子

轻轻盖在身上

有时还有狗舌头一样暖洋洋的太阳

在我们的脸上舔来舔去

舔来舔去

我们那伙孩子,家里都养着一只狗呢,平时几乎每个孩子身边都有一个亲密的“狗伙伴”。而对于这首诗中的大黄狗,我是最有感情的,因为在一段饥饿的日子里,它像一个恩人一样救济过我们一家人,我一直像怀念一个人一样怀念着它。这里我真想把它称作他。

大黄狗出现在一个饥饿的年代里。那是一只非常聪明而又忠实的狗,自小就和我们一家生活在一起,像我们家里的一口人,我们去沟里抬水它跟着,我们去拾猪草它跟着,我们在田里干活它跟着。总之,除了晚上独自在外面看家护院,它白天与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它在我们家的时候,人们的日子都不好过,我家更是困难,粮食极度缺乏,一家人为填饱肚子经常发愁呢。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家出现了一个救星——大黄狗给我们叼回来了粮食,而且还是一书包一书包的白馍馍黑馍馍。原来,它居然摸到了一步之遥中学的学生宿舍里,把那些住校学生的馍馍偷了回来。太感人了,也太神奇了,它把一书包一书包的馍馍叼回来藏在柴窑里,自己吃过之后,又把剩下的放在柴火堆里,似乎是给我们留着。最初,我们不知哪里来的馍馍,只是赶紧拿回家偷偷地吃掉,但当发现馍馍的来历之后,我们就很害怕了,不但不敢吃那些馍馍,连那只狗也不敢理了。果不然,因为这只狗是个惯偷,很快就被学生们发现,一伙中学生一直跟踪追到了我们家里,嚷嚷着要把我家的狗打死。那只狗特机灵,感到情况不妙,远远就逃跑了,躲过一劫。但是,也许是觉得危险已过,过了一段时间它又回来了。那是一个黄昏,那只狗先是突然汪的一声,把大家美美地吓了一跳,然后就低声呜咽着不停地摇着尾巴,让一家人感动不已。我们哪里敢收留它,怕它再给我们闯祸,当即就把它赶走了。但是,半年以后它又回来了,只是不敢再进到院子,而是站在庄子上面,木然地以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长时间看着我们。一家人看见它后,先是又惊又喜,然后就又害怕了起来,于是又喊又打的,它才悄悄地转身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永远忘不了那只狗离去时那副悲壮的样子。那只狗有愧于中学那些苦寒的住校生,而我们愧对这一只“恩人狗”。后来,我先后在这所中学上学、教书时,都能时常想起它,甚至看见它翻墙入室的情景。其实,我已经忘记那只狗的颜色了,它可能是白色,可能是黑色,可能是灰色,也有可能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大花狗,我之所以在《躺在那样的河床上》一诗中把它写成大黄狗,那是因为黄色是暖色,我希望它和那暖暖的太阳一样温暖,它舔我们的那个舌头就是太阳的舌头。我虽然忘记了那只狗的颜色,但我没有忘记它慈爱的品性和给予我们一家的恩情。在我看来,尽管它给我们一家人脸上抹了黑,但它不是一只狗,而是我们的一个亲人。狗不会说话,但狗会骂人,每当听到汪汪的狗叫声,我就觉得那是狗在骂我们呢。

说起狗,我又想起了我的父亲。在那只“恩人狗”走后,我家还养过一只狗,但因为其德行不佳,懒于看家护院,嘴馋的父亲就宣判了它死刑,在一棵树上把它吊死然后剥皮吃了。父亲处死狗之前,我说这只狗可能和咱家的那只狗是亲戚呢,但都没有挡住父亲。那只狗赴死的过程,十分悲惨,我至今都记着它那撕心裂肺的哭泣声。父亲的残忍让我无法接受,狗肉我当然一口没吃。父亲可能不知道,我因此给他记下了一只狗的仇恨。

高小宝小时候是很爱记仇的,但任何天大的仇恨,记着记着就都给忘了。

鸟儿们也是孩子们的朋友。放羊时将我戳伤的那棵小柳树并没有让我长记性,我虽然再也没有敢去爬它,但我却经常爬上了另外一棵大核桃树。我家的大门口有两棵大树,一棵是只长个子的老杨树,一棵是只知道结果实的核桃树。老杨树已经高过了我家的黄土庄子,上面住着一窝乌鸦和一窝喜鹊,谁也没有爬上去打扰过它们两家子。核桃树就不一样了,似乎与我家最亲近,为了让我们吃上补脑子的核桃,不往高长,只往大长,让我们小孩站在地上也能握到它的粗枝大叶。我之所以爱爬这棵核桃树,除了秋天要上去打核桃,再就是为了亲近那些可爱的鸟儿。那时候,如这首诗一样,《我和小鸟落在一棵树上》:

一棵又高又大的树

粗枝大叶

让我和一只小鸟

落在一棵树上

学着飞 落在一棵树上

竟然有了天空的语言

小鸟叫了一声

我叫了一声 小鸟

以为我也是一只小鸟

我俩只听见对方的啾啾声

却不知对方站在哪个枝上

我始终猫着腰

我知道自己一根羽毛没长

不小心会吓小鸟一跳

啾啾的鸟语说得长了

我想和小鸟说一阵人话

但刚探头说了一句

而且是一句亲切的问候

小鸟就不再出声

我重新用大叶子

把自己深深藏起

重新猫下腰 而且

重新用鸟语一声声叫它

小鸟都不答应

我虽然学会了像鸟儿们那样鸣叫,但最终却没有和鸟儿们落在一棵树上,更没有与鸟儿们进行过一次交谈。那些鸟儿提防我是有理由的,因为此前我和小伙伴们掏过它们的窝,让它们的孩子早早就夭折;我还有过一个弹弓,曾经让它们的许多伙伴毙命;甚至,我还用摩托车链条制造过一把威力更为强大的火药枪……

小小的鸟儿们,因为比孩子弱小,所以才遭到孩子的欺凌。后来,我开始同情小鸟,给鸟儿写的诗比给人写的诗还要多。其中,一首写一只遭受暴风雨袭击而幸存下来的小鸟的诗《幸存者》,还进入2013年全国高考语文试题(浙江卷)呢。这个幸存者,应该是一只幸福的小鸟。

我还给鹰写过不少诗。在飞禽走兽里面,我一直崇拜的是头顶上那些神秘的鹰,因为它们飞得高飞得远,即使飞得看不见了,仍然能感到它们在高处飞。小时候,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独自静静地躺在塬上看鹰在蓝天上自由翱翔的样子。

俯仰之间,鹰让我看见了天空,而我让鹰看见了大地。

一只鞋子偷偷地跑了

童心高于天,所以童心纤尘不染。

少年不知愁滋味嘛,少年如此,儿童更是如此。况且,我们那个时代的孩子还较早地挑起了生活的担子,提前进入了少年。不过,因为心智懵懂,不知天高地厚,即使生活十分艰苦,童年获取的快乐还是多于悲伤。谢天谢地,否则我们幼小的生命就无法承受那些沉重的生活了。

上小学前后,我在家里干的活除了前面提到的放羊,还有拾猪草、拾麦穗、推磨、搬玉米、搓玉米、抬粪和抬水。其中,抬水和抬粪是最苦最累的活儿,别的都不值得说了。因为塬上没有水,全村人吃的水都是沟里的泉水,有牲口的人家还好一点,不用人出苦力,我们没有牲口的几户就艰难了。我家的劳力只有父亲和一个姐姐,下沟抬水就成了我们几个在家的未成年人的活儿。庄子下面的那个沟可不浅哩,一条羊肠小路看上去不长,但曲曲弯弯拐下来也有六七里路;抬水时满身的汗水暂且不说,脚下的道路是最令人担心的,晴天还好一点,如果遇上个雨天雪天,稍不留意就会连人带桶滚下沟去。我是滚过沟的,而且不止一次,幸亏被树什么挡住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保持一根水担的平衡,最小的小花姐和妹妹花花与我经常搭配抬水,因为我们三个人的个子高低差不多。但这还不行,下坡时必须是大个子走在前面小个子走在后面,上坡时则相反,只有这样水桶才不至于滑向低的一边,把小个子突然压趴下。抬水是從沟底往庄子里抬,抬粪是从庄子里往塬上面抬,道路的艰险程度虽然不一样,但都是一种沉重的生活担当,担子轮换着压在两个小肩头上的那个疼痛,就像燃烧着的火焰一样。那时候,我们是撑起一个家半个天空的小劳力,但也是童年不幸的“小奴隶”。及至水上了塬之后,不用到深沟里抬水去了,我们才被“解放”了出来。

生活的挤压导致儿时的幸福感十分麻木。像前面提到的“爱”和“美”一样,那时候,既不知道“幸福”两个字,更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因为对幸福是麻木的,所以根本没有面向未来的想象力,“长大想干什么”肯定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而且,因为单纯,所以脆弱。我虽然是一个熊孩子,看似坚强甚至顽皮,但还是弱不禁风。在我的记忆里,我是一个爱哭的人,经常是一个“泪蛋蛋”。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是很可怜的。也许是因为小时候淌完了眼泪,长大后我很少流泪,即使在母亲父亲去世时,我也没有流一滴。不是我心里不悲伤,而是欲哭无泪呀。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我不想哭给人看了,生活告诉我有时候必须掩饰自己的脆弱。

愛哭是孩子的天性。不会哭的孩子可能不是孩子。童年最珍贵的是眼泪,最不珍贵的也是眼泪。不过,童年的悲伤与快乐是可以转换的。下面这首已经有点爱情色彩的《五颜六色的天空》,虽然是长大后写的,但却记录了童年一个美好的记忆,以及两个可能曾经玩过“过家家”的孩子长大后对于快乐的会心理解。其标题的感情色彩就很能代表儿时的那一片天空:

那是一块透明的天空

我们牵着蹦蹦跳跳的气球

装饰假日的绿草地

突然 你的气球溜了

大伙喊呀喊

怎么也喊不回来

我发觉 你快哭了

焦急中 我放跑了

自己的气球

于是 有两颗童心在天空

一躲一闪地追着

一个绿的

和一个红的

我发觉 你快笑了

为了谁也不失去快乐

伙伴们都松开了手

转眼间

天空五颜六色地透明……

大伙儿真好

——刚才你诡秘地说

在这首诗中,一群孩子就分担了一个孩子的悲伤。那个意外丢掉气球而就快要哭的孩子,因为大伙都故意丢掉了气球而转悲为喜,他或她因此而看到了一个五颜六色的天空。这是快乐,更是幸福。而且,这不只是孩子们的快乐和幸福,还是大人们的快乐和幸福。这一点,那一对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都体会到了。

不过,也只是孩子们之间有这种心灵的感应和沟通。小时候,我们可能真的只有童心没有童年,而且我们根本不是童年的主人,我们只是大人们的附庸,我们甚至连孩子都不是。我一直纳闷的一件事情是,在那么长的童年岁月里,放羊式的老师暂且不提,父母为什么和我们很少很少谈心,有的只是训斥和“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口诀。细心想来。原因只有一个:那个艰苦的时代,可怜的父母们不懂孩子,不知道孩子怎么抚养,几近文盲的大老粗父母心强而本事不强,仿佛是在麻袋上绣花!不要说父母那一代人了,及至我做了父亲,也是粗枝大叶的,所以我这里不但没有埋怨父母的意思,还因为我对我的孩子亏欠太多而充满了愧疚呢。

那么,我们究竟是怎么长大的呢?我们当然是父母养大的,但在内心我们却是自己长大的啦。

那时候学生的作业,不要说平时,假期也很少很少,每一个学生除了农忙时帮助父母干一些家务活外,有许多的时间去玩,去寻找自己的快乐,不像现在的学生,可怜兮兮的,整天被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来。父母也想让我们好好学习,但家里的活儿得人干呀。而在我们的心里,干活也比学习快乐,我们喜欢干活也不愿意学习。在学习负担这一点上,我觉得我们那时候的孩子最轻松。当然,在物质与精神生活上,今天的孩子却是让我们羡慕死了。

自由是孩子的天性,大自然的确是孩子的乐园。那时候,对于我们那些熊孩子来说,最快乐的事都发生在教室外或校外,比如体育课、课间,比如放学后、逃学后、星期天和假期。

在学校和家庭都把孩子当羊放的日子里,孩子的笑声和哭声对于父母犹如一种放学上学的铃声,听见笑声心里欢喜,听见哭声当然心烦,但是如果什么声音也听不见的时候,做父母的可就神不守舍了。所以,除了收种打碾那些大事情,父母们平时最忙的一件事恐怕就是满山满洼喊自己的孩子。村子塬上塬下那些涝池和水坝,是孩子们的乐园,却是父母们担惊受怕的地方。不要说孩子,旱塬上的人对水都是很依恋的。因为喜欢戏水,每年一到天气暖和,一有空我们就往那些涝池和水坝里钻,谁也挡不住。中学面前那个涝坝,每年夏天就成了我们的江河湖海,不论白天还是夜晚,我们都在那里戏水,一会儿在水里扎猛子,一会儿在外面晒太阳晒月亮,像一群快乐的小泥鳅。父母们是绝对不让我们到涝坝去戏水的,太危险了,那个涝坝和塬下的一个小坝曾经淹死过好几个大人和孩子,死尸我都见过一次呢!但孩子哪里害怕危险,过一段时间,总是一往无前又偷偷地去啦。记得,有一次父亲抱走了我的衣服将赤条条的我追赶得满田野乱跑也没有让我远离那个涝坝。可惜,那个涝坝在平田整地时被大人们乘机平掉了。大人们当时都很高兴,纷纷说:这下不用操心了,这下不用操心了!的确,那个涝坝可以说是大人们的心头之患。我至今都在怀念那个涝坝,怀念那些被黄土填埋的池水、水草、青蛙和青蛙的孩子蝌蚪,甚至怀念经常跑到涝坝里的那个月亮。当然,我最怀念的还是我们那群没有被填埋但却失去了乐园的熊孩子。

孩子只能属于孩子。远离大人,实施逃亡或躲藏,甚至想到如何去死,可能是许多孩子都曾经有过的经历和梦想。在童年的那些游戏里,除了“过家家”和“石头、剪刀、布”两个儿戏是在乐享童趣而外,“捉迷藏”和“老鹰抓小鸡”其实表达的都是对逃亡和躲藏的向往。我们那几个熊孩子自救的唯一选择就是逃亡和躲藏。

其实,我在《药的故事》里就开始惊恐地逃亡和躲藏了,虽然方向和目的地不明,但一路却充满快乐。下面这首《一只鞋子偷偷地跑了》,是一个由我先后丢失一双鞋子的事而演绎来的追求自由的故事:

一只鞋子

一只跟了我很久很久的鞋子

突然偷偷地跑了

杳无音讯

鞋子是上学去了

还是踢球去了

鞋子是登山去了

还是流浪去了

恐怕是跟着小狗跑了吧

恐怕是跟着小猫跑了吧

或者是跟着那只白天鹅飞了

不过 高傲的天鹅是不会领着

一只臭烘烘的鞋子

在天上飞的

那只鞋子跑了

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找遍鞋子可能去的所有地方

也没有见到那只鞋子的影子

我恐怕真的要到云朵上

去找那只鞋子了

一只鞋子

不但丢下了另外一只鞋子

還丢下了一双孪生的脚丫子

一只孤单的鞋子为难了很长时间

不知究竟跟着谁走

一对分离的鞋子亲兄弟

难以分离 在一双脚丫子转身的功夫

另一只鞋子也一溜烟似的跑了

快乐无比

在一个孩子的诗园里,在一个古老的诗歌国度里,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恐怕都与诗歌有关。我是一个来自《诗经》故乡的孩子。在《诗经》之《豳风》里,年代最久、篇幅最长的诗篇《七月》就诞生在我的故乡陇东一带,所以我的故乡不可置疑地是中国诗歌的故乡。在诗歌写作上,我当然是吮吸着《诗经》的乳汁长大的,但是我写的是西式的自由体诗歌,而这必然要同时吸收西方诗歌的营养和智慧。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一直珍藏着一本特好的童心诗集,作者是英国诗人狄金森,译者是中国翻译家、诗人屠岸。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写《药的故事》之后,有一天我在书店里买到了一本《一个孩子的诗园》。在这个洋孩子的诗歌花园里,屠岸介绍我认识了蓝眼睛孩子狄金森,我们三人进行了一次关于童年和诗歌的对话,然后屠岸悄悄地告诉我:你周岁“抓周”时抓住的那支钢笔,是一支心灵的密码笔,写诗的时候,只要把它与童心接通,笔下就会有泉水一样的诗歌源源不断地流出来。

我终于知道了那一支钢笔的秘密。我默默地记住了屠岸的话,从此开始了自己的童诗写作,并有了一个自己的诗园。而那些写给大人们的诗篇都是用这支心灵的密码笔写的。其中,我写给今天孩子的那组《某某小王子》系列组诗之一《高楼上某某的独屋》,2008年还获得了冰心儿童文学奖新作奖。后来我虽然改用电脑写作,但电脑是钢笔的孩子,它们是一种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所以我还是在用一种笔书写。钢笔的密码是不能忘的,我必须像它那样笔直笔挺,而且有一个坚硬的舌尖。

其实我的钢笔就是我那些诗歌的父母,一支直通心灵的钢笔,如果饱蘸生活、知识和情感,就能孕育并生下一些诗歌。在《一个孩子的诗园》里看到了一个异国孩子纯真的童心世界之后,我想狄金森能写出自己的童年,我怎么就不能写出自己的童年呢?不用多问,《一个孩子的诗园》不仅是我最初的成长园地,还是我的童诗启蒙读物,而屠岸是一位可亲可敬的老园丁。

2009年初,《大河》诗刊春季卷头条发了我的组诗《陇上纪事》。这组诗的第一首诗就是一首写童年的作品,题目是《生我的那个小山村》。全诗如下:

秃岭上齐刷刷的庄稼

是村子的头发

半山腰睁开的窑洞

是村子的眼窝

呼哧呼哧喘息的烟囱

是村子的鼻孔

嘎嘣嘣吃东西的石头磨子

是村子的嘴巴

阳坡上院外的墙角落

是村子的耳朵

古旧而灵巧的生产工具

是村子的手和脚

大槐树下的那口老井

是村子的肚脐

一根盘来盘去的羊肠小路

是村子的肠肠肚肚

老虎下山一张皮

是村子的穿衣

社火里那个最热闹的日子

是村子的生日

操场上常年插着一面国旗的小学校

是村子的首都

这应该就是我的《村小:生字课》所在的小山村。我之所以把村小称之为小山村的首都,是因为村小是小山村最重要的地方;既然村小是一村人的首都,那么就应该有一面鲜红的国旗。我们那时候的学校是不插国旗的,但写这首诗时,为了增加一点亮色,我就给诗中升起了一面国旗,我希望孩子们在温暖的红旗下成长。这最后两句可谓是神来之笔。

没有想到,这组诗感动了素不相识的屠岸老师。在刊发我的组诗《陇上纪事》之后隔了两期,《大河》冬季卷在“名家寄语”专栏刊发了屠岸一封简短的来信:“贵刊今年登的高凯的《陇上纪事》,极好,是富有特色的杰作。登此诗,说明你们的眼光。”看到这期刊物后,我高兴了好长时间。对屠岸的这一赞誉,我心里是清楚的,这是一个老人对一个会写诗的孩子的疼爱呀。“杰作”虽然过奖了,但我坦然接受,权当是对我的一种幸福的溺爱吧!第二年,这组诗获得了该刊首届《大河》主编大奖,我想恐怕与屠岸的这一偏心的夸奖有关系。到了第二年后季,在南方的一次文学活动中遇见屠岸时,我给他说起《一个孩子的诗园》曾经与我的成长关系时,他很高兴地说,原来还有这么回事呀!但当我又感谢他对我《大河》上的那组诗的厚爱时,他似乎已经忘了。活动结束后,回到单位我给他寄了一本自己早前出的诗集《纸茫茫》,这本集子所收诗作此文提到的有《生我的那一天》《村小:生字课》《飞奔的小脚母亲》和《老爱指桑骂槐的母亲》等作品。我之所以给屠岸寄书,是想让他看看另外一个孩子的诗园。不久,我收到了屠岸回赠的一本他新翻译的《英语诗歌精选读本》。在这本书的扉页,屠岸除用钢笔写了“高凯先生惠正”几个抬举我的字而外,还写了这样一段话:“你的诗歌作品有较深的内蕴、鲜明的特色,值得玩味,令人赞赏。谢谢你赠送我《纸茫茫》,我将拜读。《一个孩子的诗园》能结下诗缘,出我意外。奉上本书,或许也能引起你的兴趣?请批评。屠岸,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北京。”屠岸似乎很重视赠我此书,还郑重地在自己的大名后面钤了一枚红红的私人印章。这本厚厚的书被我像一块金砖一样一直保存着。

五年后的2014年初,因为感念第一次相识和此生难得的诗缘,我给屠岸写了一首只有十二行的小诗,题目就是《老园丁——给屠岸》,发表在当年《星星》10期上。因为一直没有告诉过屠岸,所以他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有这么一首写给他的诗。

现抄于此,以飨读者,并悼念屠岸:

我曾经像一个孩子

独自在《一个孩子的诗园》里

度过了一个快乐的童年

甜得像一只蜜蜂

听后

你高兴成了一个孩子

原来 自己后院的花园里

还长出了一个诗人

那时的你还是一个让人敬畏的园丁

在你的诗园里偷偷采诗的孩子

之所以才告诉你这个秘密

就是在等你返老还童

90高龄的屠岸虽然已于去年去世了,但在我的心目中,他的灵魂永远会守在一个孩子的诗园里。而且,他可能就是那个与我穿越时空对话的老人,我们在《一个孩子的诗园》里进行的那一次关于童年和诗歌的对话,让我真实地看见了一道闪电,而他也欣喜地看见了一架彩虹。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然也是一个人向前的台阶。如果说《一个孩子的诗园》是我成长的一个台阶的话,那么在此前我的脚下已经有着一条长长的书籍砌就的阶梯。

我的小学与中学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跨过这一步上了初中我就不怎么调皮了,由一个调皮蛋变成了一个乖蛋蛋,由一个熊孩子变成了一个乖孩子,而其重要的表现就是对书的痴迷。生活是苦涩的,书是香甜的,看书时就不知道肚子饿了,总是忘记了吃饭。我发现书中有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那时候,还没有大人书,我们看的书都是小人书,但小人书讲的都是大人的或大人一样的孩子的事情,所以小人书也非常地吸引人。起码,这些书告诉了我:什么是英雄,什么是狗熊。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埋下了美好的诗歌种子。

小人书是大人书的童年。学校那时候已经有了一个图书阅览室,但那里的小人书都被我看腻了,再者我也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书籍,所以我一直舍得花钱买书。那时候,父母还没有给我们零花钱那个概念,我们如果不张口要,父母是从来不会给零花钱的。那么,没有钱买书怎么办呢?只有自己挖苦心思地想办法了。记得,我经常去捡废铜烂铁,拾动物的骨头,收集破鞋子和牙膏皮,拿到县城街道上的一个废旧回收站去卖,然后再用钱去买小人书。实话说,这些微薄的收入,我除了极少数买了糖果,绝大部分都买了小人书。最多的时候,我的小人书整整装了一大木箱呢!那一木箱书也不是我一个人独享,上学的时候我经常把它搬到学校,给同学们免费借阅;放假以后,我又把它搬回家,供村里的小伙伴阅读。有一年天气暖和的时候,我还在院子里搭建过一个“图书馆”呢,一张破帆布撑起来做了顶棚,几张旧床单铺在地上,让大伙们坐着或趴着看书。可惜,那一箱公益小人书在我走出窑洞之后就在时光里一本一本丢失尽了。

我对于书籍的兴趣来自于小人书,但对于书籍的真正认识却是来自于从小到大在“书山”之中的长途跋涉。书读得多了,梦做得多了梦想也多了。小时候,我不止一次梦见类似于今天已经变成现实的人类探索宇宙的科学景象。在那些奇幻的梦里,天宇一片黑暗,寂静无声,我在天上飞,那么多神秘而又巨大的飞行器也在缓慢地移动,在飞……这个梦当然不完整,都是一些片段,因为多次梦见,所以我记住了这些画面。当时,科普读物已经开始出现,这个梦当然来自我阅读过的那些书本。这个与书有关的梦给我的启迪是:书是会飞的,人也是会飞的。几年前,我写过一首《书像什么》,我扮作一个老人给孩子回答了自己对书的发现:

孩子 让我们做一个游戏

把你所有的书都摞在一起

再让它们稍稍倾斜一点

这一本一本摞起来的书

是不是能让你的布娃娃

一步一步地登上去

而且 比你还高

这时 你看书像不像高楼大厦里

或者是高山上 那一级级

通向高处的阶梯

孩子 让我们再随便打开一本书

看它又像什么

白白的书页一边一半

摊开在你的手里

是不是像兩只扇动的翅膀

而且向着窗外

再仔细地想一想 孩子

最后 书是不是像一只展翅高飞的鹰

而且就像是你

一本书打开的样子就是书飞翔的样子,一本书飞翔的样子就是一只鹰的样子,而那只鹰就是一个孩子。而且,一本书里有多少双翅膀,就有多少个会飞的孩子。我的代表作《村小:生字课》里那一群识字的乖孩子,他们的梦想就是飞呀飞的。即使是那一群熊孩子,他们后来都或大或小地有了出息——当然还包括熊孩子高小宝,他后来用“抓周”时抓到的那支密码笔写了好几部书,从最初自己装订的《诗踪》和自己印的《童话城》,再到后来正式出版的几本诗集,以及即将出版的绘本《童年书》,他把自己所有的诗歌都变成了会飞的书。

熊孩子高小宝的童年到书为止,熊孩子高小宝的成长从书开始。我写这篇随笔的初衷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告诉人们一个真实的故事:一群熊孩子是怎么飞起来的,并由此展示一个孩子视觉之中的时代变迁和一代人的命运。

孩子如果是早上的太阳,那么老人就是晚上的月亮。一个人的生命里只有一颗心,那就是一颗宝贵的童心。返老还童是人类的终极梦想,身体不可能,但精神可以,比如诗歌,就可以自由穿越所有的时光。这就是诗歌的神奇所在,也是我写诗的目的。几十年来,我用童诗构筑了一个童话城,许多童年的人和事都被我写进了诗歌里。如斯,我应该是完成了周岁“抓周”抓住的那支钢笔托付给我的使命——用美好的诗歌再现童年或发现童年。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在开篇的那首《老人与孩子》的诗里,那个老人和那个孩子是同一个人,那是老年的高小宝和童年的高小宝穿越诗歌的时空走到了一起,一会儿高小宝是一个老人,一会儿高小宝是一个孩子,苍老的高小宝和幼小的高小宝进行了一次关于轮回的哲学对话。

我用诗歌时光把熊孩子高小宝留在了童年,今年就是童年,那么在少年、青年、中年、壮年和老年,熊孩子高小宝还会在陇东黄土高原上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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