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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成效与思考

2018-11-27宋宏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安徽科技 2018年5期
关键词:创新型合肥中心

◎文/宋宏(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创新型城市是指以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拥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充满活力的创新主体、高效的创新服务和政府治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对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国家发挥显著支撑引领作用的城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内涵和目的可以理解为:第一,依据增长极规律,通过创新资源、创新主体集聚形成“创新增长极”,以此带动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动能转换,使经济社会跃迁到新的持续健康发展状态。第二,遵循创新规律,通过营造高效的创新服务和政府治理,合理有效的体制机制,以及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创新资源高效利用和创新主体焕发活力提供系统支撑。第三,在全球价值链竞争的时代背景下,创新型城市试点的目标任务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能力,构建包括具有全球创新中心、国家创新支柱、区域创新核心等不同层级的创新载体。

一、合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进展与成效

2004年,合肥被批准为全国首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城市,后又成为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8个创新型城市之一,更是率先把“创新高地”作为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的城市之一。经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合肥创新型城市建设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创新要素集聚能力优势进一步凸显,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创新对社会民生发展的支撑更加坚实,创新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更加完善。初步建成了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型城市,成为国家重要的知识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产业创新基地、人才聚集中心和新兴产业集聚高地。合肥在产业创新、科技创新、创新投入、平台建设、创新合作、社会发展和创新人才等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并在2017年2月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评估。

1.产业创新成效显著

2017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666户,比2016年净增309户,全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8%;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6.4%,其中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别增长24.3%、23.0%和20.8%。

2.科技创新优势凸显

在2015年英国《自然》指数排名中,合肥科研成果产出位居全国前五名。“悟空”“墨子”等重大创新成果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2017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7008件,同比增长28.16%,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1.6件,较2016年年底增长4.56件。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44.46亿元,同比增长19.9%。

3.创新投入显著增强

2017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达194.78亿元,占地区GDP比重3.1%,在省会城市中居第3位。规上企业R&D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比例达69.6%。

4.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完善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建设,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高端研发平台建设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底,建成72家国家级研究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15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39家。建成各类众创空间66家(其中国家级1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49家(其中国家级12家)。建设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开通运行网上技术交易平台。

5.创新合作深化拓展

合肥都市圈、皖江城市带、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201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6351.43亿元。全年进出口总额249.59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33.6%。其中,出口145.66亿美元,增长15.3%;进口103.93亿美元,增长71.8%。合肥市GDP占全省比重达26.2%。

6.社会发展全面支撑

在增进民生方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气象、地质等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技术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和救灾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在绿色发展方面,全市森林资源面积269万亩,森林覆盖率27.4%。新增城区绿化面积536.4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6%。建成区绿地率达40.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7.创新人才加速汇聚

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成立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协会,截至2017年底,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74名、“万人计划”106名。建立院士工作站47家,在肥“两院”院士总数达108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8家。在校大学生54.61万人。全市各类人才总数173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86万人。

2017年,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建设,成为国家三大综合性科学中心之一。这标志着合肥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里程碑意义的新突破新进展。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着力开展创新“圈层”、平台、走廊和政策体系建设。2017年2月,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暨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正式实施建设,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超导核聚变中心、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合肥中心、离子医学中心、分布式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大基因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具有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准,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未来网络实验设施合肥分中心等重点项目也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二、合肥进一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思考

1.实施增量扩张战略,巩固和提升创新发展优势

合肥创新发展的速度相对较快,是合肥具有高成长性优势的主因。在进入“领跑”新阶段和创新竞争的格局下,要进一步发挥“长板”效应,持续巩固和提升合肥创新发展较快增长速度的态势。

(1)适应创新发展阶段转换,牢固确立“领跑”意识。一是要确立“战略思维”,把合肥创新型城市建设定位于国家战略布局,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为建设方向和发展目标,不能囿于本市范围和有限区域创新中心的狭窄概念,而必须在国家战略的顶层布局和要求上进一步谋划建设思路与举措。二是要加强“顶层思维”,在进一步建设创新型城市进程中,要更加自觉地与国家战略进行顶层对接,更加主动地与全国顶层的创新部署和举措进行对接,更加积极地与周边先进创新中心城市进行战略对接。在“顶层”的站位上,以“顶层”的标准和水平为参照,进一步提高创新型城市建设水平。三是要增进“合作思维”,更加积极主动地与长三角主要创新中心城市合作。长三角主要创新城市既是合肥的“竞争对手”,也是最佳的“合作伙伴”,竞争合作就是长三角创新高地一体化建设的必由之路。首要的是大力推进合肥与上海的创新合作,实现两市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和创新战略规划的顶层合作,以及多元多层次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园区、创新项目等协同合作。积极拓展与南京、杭州的产业创新合作,乘承接苏浙产业转移之势,加强新兴产业的产业链合作,参与新兴产业布局和相关资源流动配置,共建共赢新兴产业。

(2)实施增量扩张战略,巩固提升快速发展优势。在阶段转换时期,创新发展速度快慢生死攸关。特别在“黑马”竞争具有关键作用的背景下,创新速度决定着城市的强弱与兴衰。必须清醒认识到,合肥是“后发”城市,前10余年创新发展的增长速度相对较快,有原先基数较小的原因。但是,在新起点上建设创新型城市,要成为具有“领跑”功能的国家创新发展重要战略支点,仅仅维持原先的工作力度必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选择和实施增量扩张战略。一是在发展重要创新主体、创新机构、创新平台、创新园区等方面实施增量扩张;二是在进一步吸引导入外部创新资源,加强外部创新成果在合肥转化等方面实施增量扩张;三是在加大政府各项资金、空间、政策支持力度方面实施增量扩张,政府和社会科技产业创新的投入指标增速应超过周边城市。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提升创新发展快速增长的“长板”优势,也才能占据全国创新竞争的制高点。

2.整体建设与重点突破平行推进

合肥在新起点上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其整体建设具有其他大部分试点城市所没有的特殊性,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布局,这就决定了合肥创新体系及其建设路径的特征。为此,要明确整体建设与重点突破平行推进的实施策略。

(1)实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中心”平行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承担着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重大职能和任务,合肥必须倾全力支持和保障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发展,使之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基础科研中心;同时,发挥知识创新转化为技术创新进而转化为产业创新的优势,发挥合肥制造产业综合优势的“长板”,应当并且能够成为重要的产业创新中心。因此,合肥的定位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中心”。这就决定了合肥在整体建设上涵盖了两大中心内容,其系统和结构也会比单一中心复杂得多。在“双中心”系统中,一是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增量扩张。按照建设方案和规划加快增加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更加积极主动争取和承接中央和省部对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各类支持,加大合肥相应的支持保障力度。要实现科学中心增量扩张,需要打好适度的“提前量”,进一步高水准地“筑巢引凤”,显示“磁场”效应。要做好对新增大科学装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空间和资金支持的提前预研,并做足相应的人、财、物、信息、空间等筹备工作,以优异的创新生态环境吸引和承载新的大科学装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合肥布局,促进科学中心成为持续壮大、功能更强的国家基础科研战略支点。二是加倍着力增强“双中心”系统内部联结融通,充分开发利用科学中心形成的成熟或接近成熟技术推进转化,充分开发利用合肥其他创新主体产出的新技术推进转化,充分吸引外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推进转化,培育新兴产业和改造升级原有产业并举,促使产业创新中心成长壮大。

(2)实施部分领域重点突破。在创新“黑马”竞争的形势下,要以当今和未来市场新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合肥的创新成果和产业基础,实施部分领域的重点突破。一是依托合肥产出的成熟度较高、转化可行性较好的科技创新成果,加快产业化、商业化进程,培育发展引擎式龙头企业及其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合肥创新特色的“独角兽”高新产业。以量子通信技术为依托,培育量子通信装置、量子通信服务、量子通信软件等量子通信产业,围绕国家量子实验室,建设量子产业园区。以质子医疗技术为依托,培育质子医疗产业集团,逐步在全国推广和设立质子医疗中心和分支机构,形成医疗市场的广覆盖。基于智能语音技术,打造“中国声谷”产业集群,加快做大智能语音产业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依托本地产出和外部引入智能制造技术,加快改造升级现有制造产业。以提升制造产业素质为关键,以智能技术改造传统企业,开发新型智能汽车、家电、新型显示、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等新产品、新服务,占据新的需求市场。要把握国家工信部在全国布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机遇,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结合合肥制造产业比较优势,突破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显著提升合肥制造业创新发展能力,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三是应对创新竞争的挑战,必需依靠品牌释放“黑马”的市场效应。品牌战略要从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升级到产业品牌层次。聚合重点产业创新的品牌资源,学习借鉴“硅谷IT”“武汉光谷”“杭州互联网”产业品牌塑造经验,在合肥“中国声谷”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塑造“合肥量子谷(园)”“合肥智慧制造”等产业品牌,加紧研究其可行性及塑造路径。

3.围绕转化关键环节,提升平台园区建设水平

转化是科技产业创新的关键环节,平台园区是转化的载体。在新起点上建设创新型城市,不仅需要继续做好平台园区的增量扩张,更需要从功能上提升平台园区的建设水平。

(1)从项目型平台转向以功能型平台为重点。项目型平台通常表现为单一项目、一元主体和简单目标,对于单纯科研活动是适用的。但是,创新成果转化则是内容综合、主体多元、要素集成和目标整合,突出成果转化、产业孵化、成长加速的功能。围绕转化关键环节,一是要建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集成式功能型平台,创新主体、产业主体、金融主体等共同加入,以孕育生成新产业为中心和目标,实行三链融合和多元主体直接对接。二是功能型平台要实行实体化,产学研金共建平台应以利益为纽带,建立实体经济组织及其治理结构,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在实体组织内降低转化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成本。三是分类建设,既要建设按产业分类的专业化功能型平台,也要建设公共性的功能型平台,公共性功能型平台应向社会开放,容纳更多创新活动,并更多承担“双创”孵化功能。为此,要进一步深入厘清合肥现有各种平台,促进项目型平台更多地向功能型平台转型,新建平台要以集成式、实体化功能型平台为重点,使创新平台发挥更强功能,提高转化效率。

(2)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的空间结构。科技产业创新空间在城市的生产、生活、生态系统中属于生产性活动空间。目前,合肥科技产业创新资源配置空间已经形成科学岛、大学区和几大园区的格局,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中提出三个“圈层”布局。在新起点上进一步建设创新型城市,要有前瞻性空间谋划和布局。着眼于合肥未来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长期建设和战略发展,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的空间结构是完全必要的。从空间选址看,选择原材料供应地、生产地与销售市场的相对中间区位是最经济的;选择环绕创新策源和辐射核心的圈层布局具有向心力强、辐射距离短、带动效率高的特征;选择沿交通干线布局有利于快速而低成本流动运输等等。从空间结构看,现代化的科技产业布局趋向于集聚布局,以利于功能集中、紧凑发展和形成集群效应,块状园区、线形走廊是典型的结构形态。从空间形态看,科技产业功能与生态功能要融合布局,并与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区衔接,形成“三生”空间协调的格局。在新起点上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的空间结构,具体就是优化园区建设发展布局。一是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资源的融合布局,改变两者分割布局的状况。在各主要开发区,要充实科技创新资源和转化载体,增加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院校成果转化载体和“双创”空间,实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联动,提高技术迭代创新、产品迭代创新速率。二是要在土地空间资源越来越稀缺的形势下,实行紧凑布局。要合理调整科技产业功能区土地空间利用的容积率,过于松散低效的应加大密度,过于拥挤杂乱的应疏解,新建设的应规范利用标准。三是新开辟科技产业创新功能区应主要作为未来发展的空间,要为未来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壮大扩散和引入更多外部创新资源提供充裕的承载空间。要深入研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空间的规律和经验,深入研判未来合肥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趋势和需求,深入调研各园区“三生”空间协调的特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通过整合、调整、开辟等途径,推动各园区选择和确定主导创新领域和主导创新产业,形成纵向错位、横向协同的格局,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

4.加速“化短为长”,大力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科技服务业是创新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合肥受制于发展阶段、发展基础,目前科技服务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服务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高端服务业态较少、知名品牌缺乏、发展环境不完善、复合型人才缺乏等问题。因此,科技服务业是合肥在新起点上进一步建设创新型城市亟需弥补的短板。要加速科技服务业“化短为长”进程,实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和服务业态不断涌现,服务质量和能力稳步提升的目标。

(1)科技金融服务。一是围绕区域科技创新需求,重点发展互联网金融、金融后台服务、小微金融、产权和股权交易、证券保险等,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辐射力的科技金融街、金融中心。二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学习借鉴相关先进成功经验,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建立适应创新链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和增值服务,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

(2)技术交易服务。一是建设若干个技术交易机构,包括市域内的院所高校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技术贸易和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也包括跨地域、跨行业、跨组织间的技术贸易和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为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提供服务。还要建设面向世界的国际化技术交易机构,与“全球资源、世界市场”对接。各技术交易机构既错位发展,又相互竞争,在竞争中完善运营,提高效率。二是开发专利技术应用,把大量的“沉睡”技术专利“唤醒”,使之显示实际运用价值。要突出以实际转化运用为导向,鼓励和支持专利发明,采取后奖励方式,对转化应用的专利给予奖励资助。

(3)人才资源服务。创新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第一要素,目前各城市间“抢人才”已成浪潮。面对人才资源竞争,一是要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支持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和购买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开展合作。二是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服务产品,推进服务类型由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劳务派遣等低端服务向人才测评、薪酬管理、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中高端领域升级。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三是加快与周边主要竞争城市的人才激励政策对接,加强院所高校与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协调统筹,整体提高合肥的人才引进、激励标准等政策水平。学习借鉴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引进哈佛博士群体的经验,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4)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是科技产业创新利益分配的基石。为使合肥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育不足化短为长,一是突出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二是加快建设开放性的合肥知识产权数据库,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基本检索工具免费供社会公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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