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共筑乌海良好信用环境
——访内蒙古乌海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全觉民
2018-11-24吴限
◎文/本刊记者 吴限
乌海,地处宁蒙陕甘经济区结合部和沿黄经济带中心区域,黄河穿市而过,被誉为镶嵌在黄河金腰带上的一颗明珠。这座因煤而建、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城市,经过几十年的生态绿化建设已是山环水绕、绿意盎然。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 近日,乌海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全觉民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近年来,乌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信用信息整合应用,持续推进诚信文化和诚信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积极创新率先实现平台信息互联共享
记者:“夯实根基”是城市构建信用体系的首要任务,在这方面乌海是如何做的并取得哪些积极成效?
全觉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推进诚信建设,要不断采取各类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要求。近年来,在乌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
乌海市先后出台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14-2020)》《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海市诚信“红黑名单”及奖惩制度(试行)》等10余个文件,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制度。去年,根据国家规划纲要的任务安排,编制完成了《乌海市“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今年,乌海市印发了《2018年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同时,乌海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也相继建立了信用规章制度以及本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信用体系建设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2017年,乌海市完成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升级改造一期工程,目前乌海市已建成以“一网、两库、三系统、一平台”为核心、基于跨部门数据互联汇聚的信用信息系统,并在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实现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率先与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平台互联互通;率先实现自然人基础信息及重点人群信息的归集。配套建设的“信用乌海”网站成为乌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和服务的窗口,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目前,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门户网站,公示覆盖全市及三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4.1万余条,公示近4万户企业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信息。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并增加了“信用验证”功能,凡在“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网站上公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均可在审批系统的预审和受理环节查询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及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印发的各类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使用相关的信用记录。同样,各办事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平台办理业务时,“黑名单”数据自动匹配后可对其限制招投标报名。信用信息还同步推送到了乌海机场布控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在乌海无法购票及乘坐飞机。市内各家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和办理信用卡前,也将信用记录作为发放信贷资金和信用卡的重要参考依据。
奖惩并举努力营造守信社会氛围
记者:乌海市是如何推进信用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对市民有何影响?
全觉民:近几年,乌海市全面推进四大领域诚信建设。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推行重大民生决策公开听证和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提升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将公务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荣誉表彰和违法违规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在录用、转任、调任、晋升、试用期满登记中要求各相关单位把信用情况纳入考察内容。二是健全机制,构建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围绕生产、流通、金融、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实施了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及“红黑名单”制度。三是建立诚信约束机制,营造守信社会氛围。聚焦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及“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了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信用记录作为晋升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优先享受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的依据。四是以阳光司法为抓手,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搭建“平安乌海”“乌海公安”“警民之家”等公共网络平台,依托平台进行警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大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在激励诚信方面,邮储银行乌海分行积极探索新模式,推进双基联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乌海市青年志愿者按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划分为5个等级,星级优秀志愿者可享受评先选优优先考虑、免费体检、免费乘公车、免市内旅游景点门票、免费领取体育馆锻炼卡等回馈激励。在惩戒失信方面,2015年~2018年,乌海市共召开四次“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共发布“红名单”486个,“黑名单”1692个。“红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网站、乌海日报、乌海电视台等媒体对外发布。乌海市多家单位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截至目前,政务服务平台86家单位共调用比对“黑名单”数据1897次,限制办理业务205人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平台调用比对“黑名单”数据8546次,限制企业投标14次。
强化信用文化宣传,不断提高市民守信意识。一是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知识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做好诚信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在乌海广播电视台、《乌海日报·晚报》安排重要时段版面推出专栏专题、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在机场、商场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诚信宣传标语及“红黑名单”;在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宣传和普及信用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小区张贴宣传海报及“红黑名单”;
2018年6月1日,乌海市召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
抓住机遇打好信用建设“组合拳”
记者:下一阶段,乌海的信用体系建设有何具体考虑?
全觉民:今年,乌海市将继续以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归集、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信用宣传为重点,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合拳”。
一是认真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双公示”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长期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梳理完善“双公示”信息目录,实现“应示尽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进一步提高“双公示”信息上报质量,规范“双公示”信息发布和下撤机制,注重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
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征集,强化已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的清洗整理、多维分析、深度加工和广泛应用,切实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在“放管服”改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行业监管中的支撑作用;要在机制化采集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托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主动采集更多信用信息,引导信息主体自主填报丰富信用信息。
三是完善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制度。
在信用信息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将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关联,为各部门开展应用提供多元化、深层次服务。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政府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扎实推进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行政事务中查询信用记录或使用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做到信用信息“应查必查”,信用监管“无处不在”。
四是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的联合惩戒和约束。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丰富联合奖惩措施,下决心、下大力气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和成效反馈机制,真正发挥信用联合奖惩的威力。
五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设。总结经验及好的作法,并借鉴其他省市区的有益作法,利用多种形式,继续抓好信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信用乌海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在“信用乌海”网站、“信用乌海”微信公众号以及地方主要报纸媒体上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加大诚信典型的选树宣传与失信案例的曝光力度,同时鼓励和引导修复失信行为。
新时代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气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要有新作为。下一步,乌海市将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相关战略部署,抓住信用建设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快推进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共筑乌海市良好信用环境,谱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新篇章。
摄/李生伟(本栏目图片除署名外,均由乌海市信用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