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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良策 献真言

2018-11-24

绿色中国 2018年6期
关键词:黔东南州食品药品补偿

北京代表团 杨元庆代表关于加快推行绿色制造,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中央提出未来3年要重点抓好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是其中之一。实现制造业的绿色发展是污染防治的主战场,也是转变发展观念,实现高质量增长的关键抓手。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绿色制造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环保攻坚任重道远。作为全球体量最大的工业国家,我国的工业发展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我国工业部门的常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占到全国总排放的约70%左右,单位GDP能耗是世界能耗强度平均水平的1.4倍,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1倍,单位GDP 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远高于发达国家。

2、绿色转型动力不足,成本、技术、观念、资金瓶颈待破。从企业的角度看,无论是优化生产工艺、研发绿色产品,还是运用先进的节能、节水、污染处理设施,都需要增加成本开支,加大短期投入,制造企业主动实现绿色转型的意愿不强。从市场的角度看,绿色消费尚未成为主流消费理念,消费者更加在意产品价格,绿色产品未能在市场上获得相应的竞争优势。从资本流向看,绿色产业资金缺口很大,中国未来需要每年3万亿~4万亿元的绿色投资,政府出资只占10%~15%,其余的85%~90%需要社会出资。但由于绿色产业资金前期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投资回报率低,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的意愿不强。

3、绿色制造扶持政策的力度和精准度有待提高。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包括《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为绿色制造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但资金支持力度小而散,政策“获得感”不够,总体更倾向于传统资源消耗型行业的改造升级,新兴技术和其他产业获取扶持政策和资金的难度较大。

为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把好事办好,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更有效的扶持政策:

1、 加快培育绿色低碳新增长点,发展绿色新兴业态。

建议把加快发展绿色制造产业作为新旧动能转化的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百亿级规模的龙头企业;鼓励发展节能服务、节水服务、环保服务、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兴业态,培育引领行业发展、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新模式,不断提高绿色新动能在工业经济高质量运行中的动力支撑作用。

2、 加快推广领先企业在绿色领域的先进做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建议研究出台有利于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的政策体系,加快推广领先企业在绿色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先进做法。通过深入推进绿色工厂及绿色工业园区示范建设、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加快绿色制造标准制修订、继续实施能效领跑者评选发布等手段,加强对领先企业的绿色技术、做法进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记者会现场

3、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资金“活水”流向绿色产业。

建议制订国家重点推广的绿色技术和工程目录,鼓励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来支持重点行业的系统改造和转型升级,提高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授信额度,把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纳入贷款审批体系;积极发展水权、用能权、排污权、可再生能源配额(绿色证书)以及碳排放权等能源和环境权益类产品交易市场,推动建立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

4、 推动互联网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

建议充分发挥高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的优势,拓展绿色制造技术和解决方案。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先进过程控制等技术应用,通过“互联网+”资源回收等推动资源利用和能源管理智慧化,实现生产方式绿色精益化;以推进绿色制造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式,促进绿色制造各行业、各领域、各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打破壁垒和孤岛,打造融合政府服务、企业需求、产融对接、案例展示、数据基础搭建等功能的网络平台,共建绿色制造的大系统、大生态。

5、完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鼓励典型企业发布绿色发展报告。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支持做大做强绿色制造服务平台和中国绿色制造联盟等公益性公共服务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色发展,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鼓励企业以绿色自我声明、发布绿色发展报告等方式,公开绿色制造相关业绩和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安徽代表团 吴永利代表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必须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药品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强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和体制,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但是现实生活中。食药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苏丹红、瘦肉精的存在和发生严重影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在追逐中国梦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必须加强食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去除这一个顽疾,革其制假、售假食品的毒瘤,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心生活,享受改革成果。为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站在政治高度来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就是在具体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工夫,监管人员应走出办公室走下大楼,采用一线工作法到群众中去,了解食品药品的具体使用情况,对社会上反映食品安全违法案,查源头,出重拳,切断源头,切除根源,形成高压态势,形成制假售假者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姿势。社会上形成坏人、恶人不敢为、不能为,凡违者必破产、身败名裂,无生存土壤。

二、用“三严三实”精神开展好食药品监管。

今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团提出“三严三实”四周年,是对安徽的垂青厚爱。所以,听党的话,干好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就是对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落实,只有实实在在将食品安全工作让从事监管的人记在心上,操作在手,走在基层,才能将监管成效落到实处,人民群众才能食之心安。

三、构筑实用安全体系实行可追溯可问责制度构建食品药品绿色工程。

从食品药品生产时就做绿色标识,形成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无论流通、销售、仓储加工等,凡牵涉食品药品,人民群众入口的安全问题,形成绿色安全监管体系,明码标识,让绿色认证成为品牌,成为常态化管理,实行优质优价,中间环节无断链、无漏洞,严防控。将绿色大数据运用到食药监管全过程,形成智慧食品药品监管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生态体系,也让黑心毒心食药无生存空间和土壤。

四、建章立制,严格追责,严惩食药品违纪责任人。

食药品安全不安全,关键看政府对为违禁食药打击处理力度。没有严厉的规范和管理办法出台,就没有执法依据。从国家层面制定规章制度,严厉奖惩制度,并形成良好法律环境生态的食药安全监管法律,体现依法治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违反食药安全的责任人、企业者使之破产,终身不得入食药领域。情节严重者入狱,且判刑,要从重从快。并且加大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让人民群众人人都成为食药安全的监管者。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严做实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舌尖上的安全”就能够得到保障。

贵州代表团 袁昌选代表关于将生态扶贫政策红利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的建议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作出了“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部署。2018年1月,国家发改委、林业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委联合印发了《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了生态扶贫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现途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必将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贵州省黔东南州地处我国14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的滇桂黔石漠化区,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是贵州省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区之一,目前仍有55.6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13.6%,为全省之最。当前,从黔东南州情况来看,国家生态补偿政策在助推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偿偏低。目前黔东南州有施秉、黄平、雷山、榕江、从江、台江、剑河、锦屏共8个贫困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从江、榕江、剑河为深度贫困县),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面积2380万亩。2017年,8县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的转移支付资金共35458万元,亩均14.89元,与生态保护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二是公益林补助标准较低。林业生产仍是黔东南州等欠发达地区群众增收的重要来源。现阶段,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为15元/亩,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为10元/亩,远低于商品林收益。如黔东南州商品林经营亩均年收入80元以上,仅林地经营权出租亩均年收入也在50元左右,高出公益林补偿标准4倍以上。三是生态护林员缺口仍然较大。黔东南州符合生态护林员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2.29万人。在中央和省支持下,目前我州获生态护林员名额指标为1.13万人(其中中央财政8228人,省级财政3152人),仅满足我州实际需求的50%。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

一是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六部委《生态扶贫实施方案》提出,“中央财政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黔东南州是全国重要的气候调节区,是长江、珠江两大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议中央对包括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在内的生态功能区实行差别化政策,在资金和项目上予以倾斜,将黔东南州其余8县市一并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提高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持力度。黔东南州等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优势尚未真正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通过生态发展带动老百姓脱贫的效果还不够突出。建议国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逐年递增的动态补偿机制,在2020年之前将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50元/亩以上,逐步缩小公益林补偿与商品林经营的收入差距,提高林农参与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在生态公益性岗位安排上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将新增生态护林员30万个,在贫困县域内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服务和管理,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精准带动贫困人口脱贫。黔东南州生态公益林面积1386万亩,占州域森林面积比例达到了46%。建议中央支持黔东南州在现有生态护林员指标基础上再新增11605人指标,实现我州林区符合生态护林员条件的贫困人口全覆盖。

四是支持黔东南州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明确要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贫困县为主体,整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化补偿等渠道资金,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根据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黔东南州林业用地面积3269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2%。其中:森林面积300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68%,全州活立木蓄积1.67亿立方米,为贵州省之最。建议国家把黔东南州作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群众在参与生态保护中获得稳定的补偿。

山西代表团 刘宏新等11名代表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发展清洁能源是国家能源战略,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能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特别是新能源增长迅猛。2017年底,我国风电、太阳能、水电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6亿、1.3亿和3.4亿千瓦,均为全球最大规模。习总书记视察山西时,要求山西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着力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是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目前,山西新能源装机达到1504万千瓦(风电881.43万千瓦、光伏623.22万千瓦),预计“十三五”末将达到2800万千瓦。清洁能源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巨大的消纳压力,弃风、弃光、弃水“三弃”问题突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当前制约清洁能源消纳、造成“三弃”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供需增长不平衡。近五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5%,同期电源装机年均增长近10%,新能源装机年均增长仍高达30%以上。五年来,山西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仅为2.5%,电源装机年均增长近8%,风电装机年均增长34.6%,光伏装机年均增长230%。二是网源发展不协调。与大型能源基地开发配套的电网送出项目的规划、核准相对滞后。山西是能源大省,装机容量已经达到8116万千瓦,省内用最大负荷不到3000万千瓦,冗余超过5000万千瓦,目前实际外送能力仅有2400万千瓦(晋北和晋中特高压缺乏配套电源未列入),电力外送缺口很大。三是系统调节能力不充足。清洁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波动性特征,大规模并网对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提出很高要求。山西抽水蓄能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仅为3.6%左右,调峰能力严重不足。冬季由于采暖供热需要,煤电供热机组调节能力受到很大限制,系统调峰能力更为不足。四是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电力供需仍以省内平衡和就地消纳为主。由于缺乏促进清洁能源跨区跨省消纳的强有力政策、合理的电价和辅助服务等必要的补偿机制,省间壁垒突出,跨区跨省调节电力供需难度大,成为当前制约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因素。

我国80%以上陆地风能、60%以上的太阳能资源在中西部地区,负荷中心在东部沿海地区。我国的资源禀赋和基本国情决定了清洁能源发展必须走“大基地、大电网、大市场”的路子,必须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一是解决清洁能源消纳不充分问题。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打破省间壁垒,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统筹消纳清洁能源,减少部分地区清洁能源放空、部分地区煤电机组大负荷运转的现象,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利用。二是平抑清洁能源不稳定特征。通过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各交易品种的协调配合,有利于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共享备用容量,减少清洁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出力不稳定给电网安全造成的影响,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同时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三是实现市场配置资源效益最大化。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能够有效解决清洁能源与常规电源之间的利益补偿问题、清洁能源送端与受端省份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有利于调动市场各方参与清洁能源供需平衡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互用、市场相互促进、经济共同发展。

二、有关建议

1.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放开电力用户购电选择权,扩大清洁能源替换常规煤电(含燃煤自备电厂)发电权交易规模;建立能够有效打破省间壁垒、促进清洁能源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的合同机制、交易机制、补偿机制和电价机制等,激励送受端省份积极参与市场平衡,多发多用清洁能源。

2.推动网源协调发展,同步规划、核准、建设电源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蒙西-晋中-晋东南-长沙、晋东南-菏泽-临沂交流和晋中-浙江直流等一批确保大电网安全和山西能源基地电力外送的特高压工程,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3.进一步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重污染地区的煤电项目,大力压减东部煤电产能,通过受入中西部清洁能源解决新增和替代电力需求。

4.加快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用市场手段增强火电机组参与调峰的积极性,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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