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处着眼 小处着手
2018-11-24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简称《城市意见》),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
显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城市安全发展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又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实施源头防范,有效控制事故风险的落地措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出,要坚持源头防范,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城市意见》在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中也强调,要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可见隐患排查治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和基础作用。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既要大处着眼,进行系统建设;又要从小处着手,实施过程管控。
大处着眼,进行系统建设,即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还要在“四个注重”上下功夫,即:注重激励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全员自主排查隐患的积极性,督促企业落实“一企一清单”;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托信息系统记录报送等;注重风险辨识管控,提升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注重绩效考核评估,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执法”,对隐患排查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精准化执法,有效把责任和压力传导给企业,推动企业自主落实好主体责任。
从小处着手,即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实施过程管控。首先建立全员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对企业事故隐患进行细化分类,并对企业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职责进行逐级明确,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其次突出重点,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危险源采用半定量、定量法、经验法、风险矩阵法等方法分类评估安全风险,将评估结果按照等级进行管控。将安全责任从企业、车间、班组一直分解落实到了岗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全员。第三,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排查清单等工具,构建全员参与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将隐患排查制度、整改流程等纳入到了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手机与电脑端的双向畅通,解决隐患上传不及时、审批流程迟缓等问题。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由安全管理部门主导向各岗位员工主导模式的转变。第四,采取物质奖励或荣誉激励手段,建立安全专项资金或组织隐患排查评比活动,对隐患排查工作表现优异的车间、班组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大处着眼,保证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从小处着手,保证了一线员工能识别、会排查,真排查,才不至于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