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对普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行考核验收
2018-11-23孙铭
□ 文·图 / 孙铭
9月10日至14日,由国家民委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牛晓峰为组长的国家民委考核验收组,对普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行了为期5天的考核验收。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陆永耀及监督检查处负责人参加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一行深入普洱市孟连县、西盟县、澜沧县、宁洱县、思茅区,重点考察了普洱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精神情况,基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以回俄村景信一、二组建立“宾弄赛嗨”团结互助机制为代表的村寨,以澜沧县民族小学为代表的学校,以普洱茶集团为代表的企业,以宁洱县民族团结园为代表的机关等考察点,通过群众评议、个别访谈、专题汇报、验收报告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汇报会上,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刘勇汇报了普洱市创建工作基本情况,陆永耀对普洱市省级初评验收工作情况作汇报。
牛晓峰对普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普洱市的示范市创建工作贯彻中央精神十分坚决,体现时代风貌十分鲜明,落实各项举措十分扎实,跨越式发展效果十分明显,有特点、有亮点、有成效。“普洱市要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当好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支撑。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创建工作,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先锋。进一步奏响多彩新乐章,当好祖国边疆繁荣稳定的坚实堡垒。普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誓词碑’精神,珍惜盟誓之城的荣誉,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誓词碑’‘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意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和衡量标准,贯穿到创建工作中,一切政策举措都由此着眼,一切资源都往此着力,推动示范市创建迈向更高水平。”
国家、省、市、县代表于民族团结誓词碑前庄严宣誓
普洱市委书记卫星表示,普洱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国家考核验收组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脱贫、抓稳定、抓和谐、抓党建的理念,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紧密结合起来,高位强力推进,抓实抓好巩固提升,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