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离不开“关键小事”
2018-11-22高云才
高云才
“农,天下之大业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需要着力重视和办好村里的“关键小事”。“三农”无小事,乡村振兴无小事,“三农”之事,处处关键。
乡村振兴离不开“关键小事”,重视和办好“关键小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有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五大振兴中,产业兴旺是重点。安徽省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村民陈泽申曾经极端贫困,如今在政府提供母羊3年后,他家已养了15只羊,去年卖了8只,收入1万多元。大湾村扶贫工作队队长余静像燕子一样隔三差五地飞到老陈家,关心羊的防疫,还建议老陈再养点猪。老陈逢人就讲,共产党干部好,家里这点芝麻小事都帮着办。基层干部做的是“小事”,但对村民来讲,却很关键。办好这些“关键小事”,收获着民心,收获着群众对党的农村政策的支持和拥戴。
乡村振兴需要人地钱,重视和办好“关键小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有了广泛的要素支撑。
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人地钱哪一样制度供给如果在乡村環节的“关键小事”上失误,哪一样事情就会遇到阻力,甚至难以推进。例如,工商资本下乡,农民当然欢迎,村干部当然开心。乡村有需求,资本有动力。但是,下乡资本如果只注重跑马圈地,机会好时就大捞一票,机会不好时就拍屁股走人,那样就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工商资本下乡,对一个小村子来说,事情是不大,但工商资本普遍下乡,对乡村振兴的全局影响就很大。做好这样的“关键小事”,一方面要优化农村投入环境,稳定政策预期,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设立制度“防火墙”,防止把农民挤出去,防止打擦边球、玩障眼法、钻政策和管理的空子,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更要防止侵犯农民权益。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重视和办好“关键小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有了风清气正的制度环境。
熟人社会条件下,一些村子难以抵挡不良风气,天价彩礼让人“娶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让人“还不起”,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如此种种,看起来都是“小事”,但确实是村民很大的经济负担。乡村要有人情味,但绝不能使村民背上人情债,这就有必要在传统礼俗和陈规陋习之间划上一条红线。对于村民诟病的“优亲厚友”“小贪巨腐”等现象,更是要严厉查办。解决了这些“关键小事”,就能在乡村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乡村振兴好比农事,同样面临着“深”和“浅”,同样需要针对不同的村情村况,作出科学的因应和制度安排。实践证明,把视角聚焦在基层一线,就不难发现,谋划好由浅入深,统筹好由深及浅,就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