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职责是什么?(答读者问)
2018-11-22
环球时报 2018-11-22
编辑同志:
在阿联酋召开的国际刑警组织大会21日选举韩国的金钟阳为该组织的新一任主席。请问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职责是什么?
山东读者 吴秋
刚国际刑警组织成立于1923年,宗旨是推进各国警方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建立和发展促进预防和打击犯罪的相关机制。要介绍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职责,就要先从国际刑警组织的治理架构说起。
国际刑警组织全体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成员国委派代表组成。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决定组织的战略方针和财政预算等。全体大会选举出国际刑警组织执行委员会,目前执行委员会包括一名主席、3名副主席和9名成员。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就是指该组织的执行委员会主席。主席任期4年,副主席任期3年,均不得连选连任。执行委员会每年开会3次,制定机构政策和发展方向。与一年开一次会的全体大会和一年开3次会的执行
委员会不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是该组织的常设办公机构,负责处理该组织的日常公务。负责总秘书处事务的是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
就此而言,我们不妨打这么一个比方,全体大会相当于公司的股东大会,执行委员会相当于董事会,而总秘书处则相当于公司经理;执行委员会主席相当于董事长,而总秘书处的秘书长则相当于总经理。正由如此,许多媒体报道也指出,在国际刑警组织治理实践中,执行委员会主席的角色更多是仪式性的,而该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际是由秘书长负责的。▲
(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