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机理、困境与出路
2018-11-22李瑾冯献马晨郭美荣贾娜
李瑾,冯献,马晨,郭美荣,贾娜
(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 100097)
一、研究背景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浪潮席卷下,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深入,加剧了众多行业变革,催生了智能制造、“互联网+”、分享经济、个性化定制等新科技、新经济、新业态。针对农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人口瓶颈、农业供给质量不高、农民持续增收乏力以及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农业质量发展的安全,在农业产业发展道路选择上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走质量兴农之路,积极探索出了各具区域特色的农业电子商务、智慧农业、农业个性化定制、农业信息服务等利用“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创新实践,对于重组农村产业体系、重塑农村商业模式、重构农业产业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加速引导了我国农业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与品牌化方向发展。
但是,与实践创新所不同步的是,关于“互联网+”促进农业产业融合方面的理论创新仍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学界对“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组织方式变化[1-2]、产业融合经济效应[3]、产业融合模式[4-9]等方面,也有部分学者结合地方实践,分析了农业产业融合的现状、模式与问题,认为目前“互联网+”农业的融合路径在于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农户+园区”、产业联盟等利益联结机制[10-13],以农业资源整合、产业功能拓展、先进技术渗透等方式[14],形成了系列诸如“产加销”、“农工贸”、“种养加”、“农旅购”等产业融合模式[15-16];在理论机理研究方面,部分学者结合产业融合理论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制度创新,认为“互联网+”促进了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和产业衍生等层次的融合,进而以农产品电子商务、智能农业、农业个性化定制服务、农业众筹等“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呈现[17-20]。在困境研究方面,部分学者提出了“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过程中存在主体发育迟缓、金融服务缺失、信息服务不健全、土地流转不畅、创业人才缺失等问题[21-23]。在思路对策方面,重点集中在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种养加、产供销等产业融合模式、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培育高精尖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互联网服务推广等[24-26]。以上相关研究均表明,互联网正成为创新最活跃、渗透最广泛、影响最深刻的领域,以跨界融合为特征的“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组农村产业体系、重塑农村商业模式,推进农村的“六次产业”发展。然而,“互联网+”如何作用于农业产业融合?有何规律可循?在国家“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进程中面临哪些困境?如何结合“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的一般规律,实现“互联网武装农业、服务农民、赋能农村”的产业融合层次与质量?这些学术问题尚需进一步深入探讨。鉴于此,本文立足互联网时代背景,以解决上述关键理论问题为目的,结合产业融合等相关理论,采取一般抽象与具体分析方法相结合,围绕“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的理论机理、现状困境与发展对策开展系统研究,研究结论旨在为相关研究与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提供参考。
二、互联网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理论机理
(一)概念与内涵
1.“互联网+”现代农业
“互联网+”现代农业是指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通过农业信息的在线化和数据化,实现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个领域的深度融合[26]。“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本质是技术、制度与产业的创新,是互联网理念、技术和方法在农业领域的实践,涉及农业资源、环境、气象信息采集、动植物本体信息采集及其生产过程管理、收获、加工、存储、机械化以及农产品供应链、销售、市场价格监测等各环节,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的重要着手点。
2.“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
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指,将农业领域的信息流、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金融、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和农业的多功能拓展的产业发展演变形态[28-29]。结合产业融合理论,本文认为“互联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是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借助信息化平台,打破固有的农产品流通空间界限,推动资源要素的集约化生产,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间的融合渗透、协同发展,由此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拓展产业功能,实现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具有融合主体的知识化、多元化,融合过程的迅速化、深度化,融合后的产业高增值、高渗透以及融合后的模式个性化、公共品化等特点。
(二)“互联网+”促进农业产业融合的理论机理
根据产业融合理论,一般而言,产业融合主要通过产业外部高新技术的渗透融合和产业内部的延伸、重组融合来实现跨界融合[30]。通过产业融合可以产生创新性优化效应、竞争性结构效应、组织性结构效应、竞争性能力效应、消费性能力效应、区域效应等效应来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产业融合的思想,本文认为“互联网+”促进农业产业融合的作用机理在于“互联网+”通过技术渗透、功能拓展、资源整合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通过技术渗透,引导产业融合形成新的技术和新型业态。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提出,要“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互联网+”促进了农业生产技术渗透,通过“互联网+”与现代农业先进技术的有机结合,可以有效地集成云计算、大数据等核心技术,进一步推进农业物联网平台的设计与部署,实现存储、计算、数据、知识、系统、工具等资源的协同共享;通过互联网实施的在线技术,可以感知动植物生长发育的环境及生命体征,应用数据化分析技术达到对动植物生长发育及环境因素的精准、及时的有效控制。“互联网+”发展了现代农业新型业态,通过应用大数据技术、微电子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新型显示技术、移动支付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可以有效地推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的发展,催生一批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中央厨房、食品短链、社区支农、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2.通过功能拓展,促进产业融合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与传统农业相比,“互联网+”时代下,农业企业的竞争力体现为农业资源整合的能力、科学技术对农业生产渗透的能力和农业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精神。人力资本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导要素,与货币资本共创共享企业价值。“互联网+”创新了农村人才培养方式,丰富农民数字化的培训体验,强化农民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于互联网思维、信息化技术、电子商务销售等新兴业态的运用与掌握将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同时也加速了农业领域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保障了农业生产主体在产业深度融合中公平分享各方面的融合红利。
3.通过资源整合,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在“互联网+”时代,借助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手段发展农业信息化是一场深层次的革命,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互联网+”为农业结构调整开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感器等信息采集设备应用到农业农村社会各个方面,实时进行数据采集和普遍链接,帮助生产主体精准掌握农业生产规律、实时监控农业投入品质量,有效降低人力资源消耗,促进农业由粗放型传统生产方式向节水、节地、节肥、节力、节能等资源节约型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大数据分析农产品市场供需,可找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品种结构;通过WebGIS技术可探寻特色农作物的适宜性耕作结构,挖掘“藏粮于技”增产新潜力,并以此调整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此外,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建立标准化生产模式,示范带动周边企业,形成产业集群规模,打造地域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等多种营销宣传方式,有效提高农产品企业品牌竞争力。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困境
(一)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薄弱,融合基础不牢
从国际形势看,欧美发达国家均将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同时将建设高速宽带传输网,提高宽带覆盖率作为加快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切入点。如美国在奥巴马经济刺激计划中有72亿美元用于宽带基础设施投资。2010年,英国政府拨款10亿英镑,做出了“2017年年底前实现全英90%家庭接入最低速率2M宽带普遍服务”的承诺。此外,英国为保证低收入人群信息有效消费,推动农村宽带提速降费,专门拨付4.8亿美元专项资金作为低收入家庭宽带补贴,并从电视牌照费中设立一定比重的农村宽带网络建设经费,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使宽带网络覆盖全国。与之相比较,我国城乡之间数字鸿沟仍然巨大,根据《“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目前我国“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尚有5万多个行政村没有通宽带,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仅4Mbps不到,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仅32.3%”[31]。另据CNICC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仍高达36.2个百分点,“不会上网”和“不愿上网”仍是农村居民上网的主要障碍因素,要实现《宽带中国战略》提出的2020年城乡宽带网络100%覆盖以及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12Mbps以上的目标仍存在较大挑战。
图1 互联网+促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图
尽管近年来我国加大力度对“三农”的支持,农民收入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相关涉农主体对互联网的消费需求不断旺盛,加上信息技术的渗透性、扩散性,进一步加速了涉农经营主体对互联网技术产品的需求。然而从“互联网+”与传统农业的跨界融合实际看,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薄弱,难以满足农村需求。根据2016年“两会”人大代表廖仁斌关于农村宽带的提案,“国内企业网站中农林牧渔业仅占0.52%,其中,县乡两级网站占农业网站的比例不到10%,面向三农的农业数据云平台尚未建立,农村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仍较低,信息应用APP的数量落后于需求”[32]。基于物联网数据回传和分析系统、大数据精准服务,如农村灾情调度系统、农产品溯源系统、精准扶贫系统等建设仅少部分试点区域进行了建设,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二)融合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经营主体参与能力普遍不强
任何新型技术的大面积应用和推广都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互联网+”技术体系的基础与核心是现代信息技术,其特点是通过网络基础设施与互联网融合,将实物以信息的表征方式实时、在线、准确地传播扩散。“互联网+”农业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包括技术、人才和资金等。如农业物联网建设中,需要有专门的传感器布置网络、有完善的计算机普及和网络铺设、会操作应用相关技术的专业人员等条件,只有上述条件满足,才能真正实现农业物联网的应用。同时,应用主体的生产规模、资金量、思想意识等均会影响物联网的建设和使用,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
从我国农村现阶段发展实际来看,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种植模式占绝大多数,而“互联网+”现代农业这种精细化高效化农业生产模式投资大,管控严,应用范围小,不但要求生产经营主体懂技术,会经营,更要求其具备可支撑的规模市场和一定的资金能力,尤其要求其生产的中高端农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所以,这种模式主要适合具有适当规模的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以及具有政府支持的示范性农业基地等。就目前情况看,经营主体参与能力普遍不强。
(三)融合后的新型业态遭遇市场考验,可持续性问题突出
自2014年开始,为抢占“互联网+”农业蓝海市场,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企业,顺为基金、天图资本、春晓资本等投资机构纷纷下沉农村,成为农业融合的重要力量,为“互联网+”农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与此同时,在国家“双创”战略的支持下,创业新农民不断涌现,各地返乡创业人员人数年均增幅保持在两位数左右,纷纷参与到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互联网+”特色村镇建设等工作中,推动了国家“互联网+”农业产业融合进程。然而,囿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和利润微薄这一根本性问题难以改变,加上持续上涨的土地租金成本、用工成本、农场基础设施投入与营销推广成本,使得智能农机装备、“互联网+”休闲农业、农业物联网产业等“互联网+”现代农业高精尖的农业生产模式盈利困难,难以为继。据初步估算,目前仅三成的投资者能达到盈亏平衡,一成的投资者有10%的盈利,农产品电商企业 “一亩田”的失败成为新型业态发展可持续性问题的典型。
“互联网+”是基于互联网的传统产业业态更新与商业模式创新,打破原先产业链及价值链,产生新的经济环节和市场活动方式,实现资源高效优化组合,在创造新经济增长点的同时,还将不断引发新的消费服务需求,进而形成巨大的新兴市场[33]。而在这一过程中,这些新型业态商业模式必将遭遇传统市场需求的考验,信息链、物流链、金融链、资产定价链“四链合一”才能解决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可持续性的问题。
(四)农业信息技术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融合受一定的技术制约
当前我国在“互联网+”现代农业领域的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尤其在农用专业芯片、关键元器件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尚未达到国际水平。因跨界人才缺乏,农业生产知识模型大多没有建立,控制决策在农业全程信息化方面仍是短板,导致“互联网+”现代农业仍停留在信息感知层面,而综合性的智能化、精准化、自动化管理水平不高。电子标签、传感器、定位系统、物联网卫星系统及物联网专用基站方面的部分元器件,还主要依托国外进口。相对于全球而言,我国尚处于萌芽发展期,要想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必须加大对物联网等核心技术和硬件产品方面的研发投入力度,提升物联网关键共性与支撑技术创新能力。
从我国广大农村的现实条件看,目前大多数农村的地域较为复杂,人口、资源的分散以及涉农主体收入水平不高决定了我国在“互联网+”现代农业实现路径方面必须走成本低、实用性强、本土化的发展道路。互联网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必须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但目前的技术和产品仍缺乏农民用得起、用得会的实用性、便捷性产品,“互联网+”与农业融合短期内仍存在技术制约风险。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互联网+”促进农业产业融合的基础支撑与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互联网全覆盖,加大行政村通光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兆比特每秒的行政村进行光纤升级改造,加大农村地区信息网络、安全设施、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三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高速宽带网络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全市政务光纤网络“村村通”全覆盖、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零风险、城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上下通。二是加大农村网络提速降费力度。落实以宽带为重点内容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宽带提速降费,探索面向贫困户的信息消费补贴政策,对于贫困偏远农村地区,给予光纤和宽带的铺设和接入方面费用补贴,推进农村地区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广泛使用。三是巩固农业生产流通信息化配套设施。增加“互联网+”现代农业工程项目所在区域的移动网络、大数据中心、公共云服务平台等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加强产地仓储、农产品冷藏、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农业装备智能化应用。
(二)加大农民信息素养培训,提升农民利用互联网实现智能应用的能力
一是加强农民手机上网和电商技能培训。针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返乡创业农民开展电商技能培训,鼓励其通过电商交易平台开辟增收渠道,提升农民创业创新能力。针对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现场授课、远程培育、技能大赛、科普宣传等方式,组织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供给、传输和获取能力。二是抓好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将农业信息应用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发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发挥优势,利用远程教育、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化科技服务手段,实现每个家庭农场至少有一人会使用计算机并能利用互联网查询目标,培育一批以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为主,具备互联网思维和应用能力的农业信息化示范型“新农人”。三是创新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在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的应用,探索站点屏幕、手机APP、智能电视等移动终端应用系统,O2O、SNS等信息服务模式,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
(三)加强投融资力度,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融合主体成长的长效机制
一是设立国家“互联网+”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和引导“农村淘宝”、“休闲农业电商”、“农业众筹”、“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新业态发展,扶持“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二是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建立包括财税、金融、保险、土地、人才、重大招商项目等“一揽子”产业政策,引导与鼓励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IT企业、物流商等企业主体参与“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以此吸引各类社会资本。鼓励和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倾斜支持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创新性产品技术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三是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新业态产业集群。结合地区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积极培育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业态与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批以品牌企业为主导、专业市场为导向,具有鲜明特色、可复制性强、技术扩散性强的“互联网+”产业融合新业态聚集区,提升新业态核心竞争力。四是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结合国家“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与农村产业融合试点方案,规划建设一批孵化基地、实训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为融合新业态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四)加强技术研发,搭建“互联网+”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加强适用性技术研发。针对农业气象、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农机推广等亟需解决的问题,研发一批成本低廉、性能可靠、使用便捷的适用技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类型,研制适合农村不同地理环境的高通量和低资费通讯、支持闭环控制应用的“傻瓜化”终端产品和技术。二是加强高精尖技术研发。面向设施蔬菜、高端花卉、规模化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等生产经营全产业链,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数字化制造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和示范力度,熟化一批高精尖现代农业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农业全产业链的全面升级。三是建立以项目为纽带的协同创新机制。探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信息化行业协会为平台、以现代农业产业为载体,以农业信息化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以农技推广人员为基础、以项目为纽带的多方参与的协同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