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研究
2018-11-21祝存冠
摘 要:文章从青海湖流域区域概况和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现状出发,深入分析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目前综合治理措施,提出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及对策,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
1 前言
青海湖流域范围包括青海省的3个州、4个县、24个乡(镇)及4个农(牧)场147个村。其生态系统是由高原湖泊水体、岛屿、河流和湿地所组成,主要由“鱼类、鸟类、草原”构成复合生态共生体系。青海湖是湟鱼生活和繁衍的载体,而湟鱼又是这个复合生态共生体系中的一个主要物种,但是,因为人为过度捕捞和各种自然灾害,该流域的湟鱼生存廊逐渐减少,这种情况造成这个复合生态共生体系发生变化,从而对该流域整个生态系统造成不可估量的结果。虽然,最近几年政府和地方居民逐渐实时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该流域的植被已经恢复到60%,湟鱼的生存环境也得到了极大改善,其它如鸟类、野生动物等的栖息、生存、繁衍地的环境也大大改善。因此,对于青海湖流域的生态需要长期不懈的大力保护和综合治理。
2 研究区概况
青海湖流域北纬36°15′-38°20′、东经97°50′-101°20′,该流域分部基本呈现近似梭形形状,其海拔高度为3194~5291m,面积大约30000km2。按照1958-2017年的气象资料统计结果:年平均气温在-3.4~-1.7℃之间,年降水量在191~515mm之间。而青海湖具体处于该流域的东南最低处,其长度大约110km,而宽度大约65km,整个周长达到360km。青海湖流域内的土壤类型表现出多样化,主要包括高山寒漠土、高山草甸土与草原土、山地灌丛草甸土与草甸土、沼泽土、风沙土、岩土等。湖区周边的山地分布着高寒草原、高寒灌丛、高寒草甸和高寒流石坡稀疏植被等各类高寒植被。流域内的沙地主要分布在湖东岸同宝山-大板山之间的滨湖平原(西起甘子河下游,沿西北-东南走向到达大板山西麓),湖西岸的鸟岛和湖南岸的一郎剑、二郎剑也有分布。
3 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过渡放牧、草原开垦以及工程建设等是主要引起草地退化的重要因素。由于人为因素的开垦和过度放牧,使得本来就很脆弱的草地生态环境进一步变得更加危险,草地生态环境被破坏,造成物种的生存和多样性遭到极大威胁。
3.2 湖滨湿地和水源涵养功能退化。随着该流域气温变暖和气候干化、区域生态环境恶化、青海湖水位降低、引水灌溉、旅游开发剧增等原因而造成了该流域湖滨湿地慢慢减弱。
3.3 沙生砍伐和公路建設等人为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沙地逐渐扩充,这就造成了不是沙漠地区的地表出现沙质疏松和裸露,从而使得土壤被风蚀,导致费沙漠地区慢慢沙漠化。
3.4 河谷灌丛减小。人为砍伐灌丛、河谷采砂石、矿产资源开采等是引起河谷灌丛植被减少的主要原因。最主要的是该流域的沙柳河河谷灌丛植被和布哈河的灌丛植被已经被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造成了极大破坏。
3.5 青海湖水面下降以及湖水的矿化度增加。由于全球气温变暖和该区域气候暖干化,以及牧民和游客等人为因素对青海湖水体的污染,以及动植物资源的大量破坏等,使得青海湖湖水水面下降及湖内的水生生物、鱼类、鸟类等的数量下降。这直接造成湖底泥沙沉积暴露,湖区风沙逐渐盛行。
3.6 毒草的蔓延。毒草有极强的生命力,其直接与牧草争夺生存环境,使得牧草比例有所下降,毒草比例有所增加。
3.7 非法捕捞湟鱼。有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动,仍然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湟鱼,严重破坏了湟鱼资源,损坏生态链条。
4 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及对策
根据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容易受气候变化的影响等特点,本文在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对青海湖流域现场实际考察基础上,总结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及对策,目的是使得治理区域的植被总体上有所增加,生物量呈现常态化,草场逐渐恢复,草地生态环境趋向良性发展,从而起到防风固沙、防止土地沙化的作用,发挥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净化水质和减少人为破坏等生态功能,能够局部改善青海湖周边环境。
4.1 建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检测体系。依托庞大先进的数据库、互联网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生态环境数据检测体系及其平台,实现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数据检测和网络发布,辅助生态环境变化过程中的科学问题研究。对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提供科学数据。
4.2 青海湖流域湿地区、耕地区、草地区、沙地区治理。对湿地区应加强河流岸边湿地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增加湿地生物多样性;对耕地区应促进自然恢复和人为生态与工程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进行恢复植被;对草地区有毒害的植物采取预防措施为主,治理为辅的毒草防御策略;对沙地区中度和轻度沙漠化区域需要重点治理,高大沙山区域无需治理,保留自然沙漠景观。
4.3 适度开展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青海湖流域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几年到青海湖旅游的人数每年剧增,这给青海带来巨大的经济收入,同时也为青海湖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因此,青海湖流域应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旅游发展规模,把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规模控制在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
4.4 规范人为活动,积极培育生态型产业体系。青海湖流域已退化草地必须展开禁牧或休牧活动,也必须规范限定和规范人为活动,调整升级产业结构,以循环经济理念彻底改造传统畜牧业,根据地域自然条件构建“牧区繁育、农区育肥、农区种草、牧区补饲”的立体循环模式,发展草产业,培育高效生态型畜牧业,建立生态型产业体系。
4.5 多学科知识创新支撑。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涉及到气候学、地理学、地质学、经济学、生态学、畜牧、草地、渔业和动物等多学科及多领域,因此,需要多学学知识创新成果的支撑和保障。
4.6 法治化建设,制度化管理。把青海湖流域的生态建设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省、州明确职责,共同做好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青海湖流域牧民和村民在政策的指引下,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治理,逐步建立健全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套的法律体系,使青海湖流量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法制保障的一体化建设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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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铁媛.青海湖流域草原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9,39(2):49-50.
作者简介:祝存冠(1978,1-),男,工程师,青海乐都人,青海洁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技术技术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