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大督查的18条政策建议
2018-11-20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
首都科学决策研究会
制度供给与政策创新研究课题组
督查是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近期,国务院启动了第五次大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把迎接国务院大督查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围绕国家确定的重点督查内容,对标对表做好全面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标准,限期整改到位,以督查补短板、以督查促落实。
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高质量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加快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完善大气环境标准体系。
(二)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着力调整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生态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比重。根据地方特色发展特色农业小镇、特色农业村庄,鼓励创办家庭农场、发展乡村民宿,举办特色农产品旅游节等活动,拓展多种农业功能。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建设涉农公益服务平台,加强农村网络宽带等设施建设,打通农村信息“最后一公里”,使手机成为广大农民的“新农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强化电商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产销对接。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四) 打造支撑技术发展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掌握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催生一批原创成果,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打通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衔接的绿色通道,力争以基础研究带动应用技术群体突破。打造产学研联盟,解决好科研和应用贯通的问题,形成研发投入与市场回报的良性循环。
(五)构建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共性技术、经验、方法、模型等知识共享体系,打造生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发展一批面向重点行业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尤其是面向“块状经济”产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重点行业和集聚产业整体提升。
(六)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减少各类检查、评估、审计,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项目一般不作过程检查。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准确评价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深化“放管服”改革
(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方面各领域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经济体制、权力运行机制和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各领域改革,推动政府效能革命,制定完善“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清单,同时将这项改革向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延伸。
(八)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涉及安全质量方面的要严格按规定监管。
(九) 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在全面优化准入管理的基础上,对属于地方事权的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事前承诺+事后检查”为主的审批管理新方式。
持续扩大内需
(十)加快物流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对物流业产业化发展的整体引导,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物流设施空间布局、服务体系及政策体系,提升主要枢纽和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规划构建统一、高效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体系,构建全球化供应链体系。
(十一)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规模化发展。以智能升级、信息化等为重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建立分年度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计划项目库,储备一批打基础、补短板、促升级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十二)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撑。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加大投资力度。采取价格扣除、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发行境外债、企业债等,募集中长期发展资金。
推进高水平开放
(十三)完善省市联动体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强统筹领导和战略谋划,完善省市联动体系,高位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降低中小企业走出去门槛。进一步简化涉外项目审批程序,逐步尝试设立多元化“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基金、海外担保风险基金,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和走出去顾虑。
(十四)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将自贸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列为重点工作,完善领导机制和复制推广工作机制,做到借鉴中创新、复制中提升。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复制推广工作,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可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争取早见实效,对暂不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事项,积极创造条件及时推进。
(十五)加快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进程。重点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有序对外开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境外开展业务。
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六)推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缓和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采取“订单+农户”“技能+创业”等方式进行定制化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健全创业政策和服务部门衔接机制,完善创业后续保障体系,拉长职业教育链,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深化产教结合与校企融合发展。
(十七)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健全医保筹资机制,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形成协同推进医改的良好格局。加快推进抗癌药降价,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提升医保服务品质和便利性。
(十八)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将棚改同城市更新、产业更新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经营城市水平。坚持算大账、算发展账、算民生账,通过“以肥带瘦”搭配改造、政府财政兜底等方式,解决“棚改孤岛”的改造资金来源问题。学习借鉴深圳推出的“各区政府主导+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棚改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