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谋幸福
2018-11-20于立志
◎文/于立志
早在1835年,马克思在中学时代就提出,“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并以此作为自己矢志不渝的终生追求。马克思主义政党诞生以来,自始至终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崇高理想和追求。《共产党宣言》明确表达了共产党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取向和奋斗方向。马克思说:“经验证明,能使大多数人得到幸福的人,他本身也是最幸福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不渝地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这无不彰显着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为民情怀,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本原理,又结合新时代崭新实践,开辟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新境界。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同时提出“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与这双重使命相对应,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
为人民谋幸福,就要亲民、爱民、敬民,更要为民。做人民的公仆,为人民谋幸福,这是对各级官员的角色定位,是修养的核心问题,也是共产党人的党性所要求的应有之义。斯大林认为,党首先苦于和群众脱节,所以无论如何要使党联系群众。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就必须实行仁政,心甘情愿地与群众打成一片。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犹如鱼水之间的生命交融,好比种子与土地之间密不可分。我们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要多听“真心话”,爱群众所爱,恶群众所恶,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盼。
政声人去后,丰碑在民间。廖俊波——这位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的县委书记的大爱人生,引发无数人的共鸣。山高水长的八闽大地,廖俊波与人民走得最亲最近。脚下有泥土,心间有真情。他带头扑下身子、卷起裤腿,穿长筒雨鞋走烂泥田。“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他经常走村入户调研,和村民拉家常时听到他们反映什么困难,就立即协调解决。这名年仅49岁的优秀基层干部,曾仅用两年,就带领长期位居福建倒数第一的贫困县迅速升位至全省前十名。他担任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搞开发、征土地、忙招商、建工程,却从不为自己及亲朋谋一点私利。
为人民谋幸福,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行为准则,也是对领导形象的普遍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习近平语)居高不移公仆之心,权大不忘责任之重。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真正把它用来全心全意、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山。密切联系群众而不是脱离群众、欺压群众,不仅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共产党人党性的集中体现,这是大大小小执政规律中最根本的规律,也是方方面面执政要求中最本质的要求。为人民谋幸福、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全部追求,是党永恒的精神家园,是党执政的伦理底线。
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最好的党员、最好的干部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党员领导干部从入党那天起,就是党的人,就要把热爱人民、为民谋福视为天职,当作座右铭,把“官位”当作为民谋福的岗位,乐于把整个身心乃至生命融入其中。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忘记:自己或者父辈来自于老百姓,身上有着草根基因,都要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多一些“平民情结”,察民生之多艰,用真情赢得人心,一切为了群众,使政绩体现在群众的利益中,使赞语来自群众的口碑中。为人民谋幸福,是保持共产党人纯洁性的重要体现。党员应当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清醒地意识到权力姓“公”不姓“私”,永远不越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百姓的口碑就是干部的金杯。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装满“民心”,坚持以清廉形象服务人民,带头严守党纪国法,保持自身清爽、干净、硬气,守好为人民服务的公心,践行好为人民谋幸福的使命,书写有益于人民、无愧于历史、不负于前辈的崭新华章。